Quest Institute主席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於八月廿五日(星期一)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開始討論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提交的政改報告。八月廿七日下午第二次全體會議後,從各方面傳來的信息,政改決定草案將會在提名委員會組成、特首候選人數目以及候選人提名門欄上落閘,以致於連所有溫和派所提出的政改方案都沒有任何協議空間。雖然政改框架要等到八月卅一日(星期日)全體會議表決後才有結果,但實質內容已經八九不離十。「18學者方案」倡議人方志恒於八月廿七日傍晚在面書上慨歎「這是一個時代的終結」,並坦言「任何的對話、改革、中間、溫和路線,都已經走到盡頭,不可能再繼續下去。」 九月一日(星期一)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將在香港舉行的政改發展簡介會上講述政改決定。李飛曾於八月廿二日在深圳舉行的政改座談會上發言,題為〈維護社會穩定 依法落實普選〉,事實上,中央政府就香港政改框架的取態,早已在其講稿中清楚表露無遺。 值得注意的是,文章雖然沒有直接提及候選人的提名高門欄,但已經為此留下伏筆。李飛問:「為甚麼把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權賦予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呢?」他的解釋是,提委會要有「廣泛代表性」才可以「有利於提出各方面都能接受的行政長官候選人」。換句話說,如果不提高提名門欄,提委會的「廣泛代表性」就無法發揮其「《基本法》立法原意」的作用。 李飛又自問自答,「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規定,提名委員會提名是不是唯一的提名機制?答案應當是肯定的。提名委員會是不是一個機構?答案應當是肯定的。由一個機構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是否需要體現機構的集體意志?答案應當是肯定的。怎麼體現機構的集體意志?答案應當是顯而易見的。道理就這麼簡單而明確。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這個『民主程序』只能按照這個道理來設計。」他把行政長官候選人由「提名委員會提名」解釋為由「機構提名」與「體現機構集體意志」,「顯而易見的」答案當然就是提名高門欄了。 最為關鍵的是,李飛最終更申明《基本法》的「這個『民主程序』只能按照這個道理來設計。」換句話說,這裡所提供的高門欄解釋應該是原則性的,不是過渡期間的權宜辦法,意即人大常委會這次對提名委員會四大界別等比例的堅持,以及對高門檻提名的堅持是原則性的。人大常委會這次普選框架的決定應該是鋼鑄鐵造的五指山,別指望將來還會再修改。別說五十年不變,即便五百年也不會變。因此,「袋住先」的說法並不真確,應該是「袋穩啦!」 八月卅一日後的香港社會動盪是無可避免的。僵硬狹窄的政改框架不但不能平息社會爭議,反而會提早催生大家都想要避免的「佔中」,令社會進一步割裂,付出極為沉重的代價。 從政治和權力的視角來看,香港在政改框架決定之後會「有一些事情發生」(《明報》新聞網頁,〈張德江料政改拍板後「有事」〉),或許不足為慮,但從信仰的視角來看,信仰群體今日所面對挑戰其實更為嚴峻。信仰群體不僅要在一個不公義的社會中為那復活的生命做見證,更要在一個割裂的社會中繼續做見證。信仰群體必須嚴肅思考,在冷酷政治現實所割裂的公共空間中,信仰群體的生命是否還有力量?信仰群體的見證是否還有意義? 「道在人間」的稿源來自「格思」(網址:www.iQuest.hk;電郵:editor@quest.org.hk)。「格思」是附屬Quest Institute 的一個網絡事工。Quest Institute 由一班基督徒創辦,追求信仰及公共價值的對話互動,為香港政府所認可之非牟利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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