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講壇

馬可福音14:10-25(246 444b 445,23)

人生十字路

忠明教會台語禮拜                               林鴻祐牧師 講於2605 02

 

基督徒古與今

基督徒,自從安提阿教會開始使用這個名稱來稱呼信仰耶穌基督的門徒[1](使徒行傳11:26),直到今日,我們都自稱也被人們稱呼為基督徒,以示我們是耶穌基督的學生,信仰耶穌基督、並願意以此見證耶穌基督。這值得我們今日思想,基督徒被稱為基督徒並不是從耶路撒冷教會開始,反而從猶太人認為的外邦人地區敘利亞之安提阿[2]開始!而且,使徒行傳還告訴我們,安提阿之所以有基督徒,並沒有在聖靈降臨後許多外地猶太人在耶路撒冷信主後返回自己僑居地區的諸地點裡(2:1-13)提到過,而首度提到「安提阿」,乃是因為耶路撒冷教會裡,大家因為不同族群,有講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和講希伯來話的猶太人,彼此因為受照顧的程度不一,引發的不滿,十二使徒遂挑選七位執事來管理教會眾人之事。而這七位執事裡,唯一一位被提到非猶太人的,就是「進猶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6:5),這是使徒行傳頭一次提到「安提阿」。雖然後來的記載中從未再提起這位安提阿人尼哥拉[3],但不容否認,他應該是頭一位外邦人加入猶太教會的,雖然那個時候的基督教會團體,還沒有與猶太教區隔,極可能當時教會信徒視自己為猶太教裡的敬虔團體或支派之一,但是專以耶穌基督為救主之組織,並還沒有普世教會的觀念與做法。

 

後來,司提反為信仰耶穌基督殉教,這件事情成為初代教會與猶太教決裂的重要關鍵(6:8-15)。而門徒因為司提反受害事件,大家四散各地逃難,使徒行傳提到,他們「直走到腓尼基和居比路並安提阿」(11:19),可是,在這個時候,門徒並還沒有向外邦人傳福音,只向猶太人傳道。值得我們特別注意的,就是十一章廿節特別告訴我們:(這些信仰耶穌基督的猶太人當中,)「但內中有居比路和古利奈人,他們到了安提阿,也向希利尼人傳講主耶穌」[4]!因為主與他們同在,這樣的傳道帶來許多人的信主,而這個信主的風聲傳回到耶路撒冷,教會派出宣教師巴拿巴前往幫忙(11:21)。後來,巴拿巴前往大數,找到已經悔改的掃羅,帶領他前往安提阿,在那裡一年的時間,與教會一起聚集,過基督徒團契的生活並教導當地的信徒。顯然地,安提阿的信徒團契已經有了教會的樣式,甚至,門徒還被稱為基督徒(11: 26)[5]

 

普世的教會

後來初代教會為了外邦人信耶穌後要不要守摩西律法,起了大爭議。直到眾人在耶路撒冷召開會議討論後,由耶穌的弟兄雅各下結論,並差派保羅巴拿巴和稱為巴撒巴的猶大和西拉一同前往安提阿,而這也開啟了保羅第二次旅行傳道,將福音帶往外邦希臘馬其頓地區的非猶太人當中。安提阿教會,乃最初第一代教會向外宣教的中心,基督徒從這裡開始,而且,不再只是一群人之稱呼,乃通過保羅等宣教師的傳道,「基督徒」成為普世教會信徒的稱號,直到今日。這個經過,基督徒、教會經歷無數的困境、危機,危急存亡的十字路口,甚至屢屢面臨前無出路的絕境,卻一回又一回上帝帶領,不只克服萬難,還將基督信仰傳承給我們。面對這樣的宣教傳道歷史,我們豈能不動容!

 

然而,這些初代教會的基督見證者,也並非每一位都是堅強的信徒,反倒,連耶穌的十二個學生也是在信仰經歷上跌跌撞撞,失敗又站起來,挫折卻不退縮,犯錯又悔改回頭,直到後來教會稱他們是宣教的先鋒[6]。基督徒,沒有避免閃躲災難、免除犯錯的特權;然而,基督徒卻很清楚,生命的主宰是耶穌基督,一生的努力為榮耀上帝,一生的追尋為彰顯耶穌基督,縱使有人性的軟弱、個性缺陷、乃甚至失錯墮落,卻終將還是依靠耶穌基督悔改,將生命的焦點集中在救主耶穌基督上。初代教會信徒如此,今日忠明教會信徒亦如此。

 

人生十字路

馬可福音十四章記載一段關於加略人[7]猶大出賣耶穌的經過,他去見祭司長,「要把耶穌交給他們」。他們正窮於無法抓拿耶穌,如此機會來到,「他們聽見就歡喜,又應許給他銀子」(14:10-11)。為什麼猶大會思量出賣老師呢?這是個永遠的謎,雖然歷世歷代的神學家、考證家、信徒提出許多的答案,但都只是參考的可能之一,我們永遠不知道猶大怎麼想這件事情。然而,我們知道,他出賣老師給祭司長,給那一群急於抓拿耶穌入罪處死的人們。其次,他不只前去告密,還收取祭司長的銀錢[8],儼然地,不只告密還收取金錢來出賣耶穌。難道猶大沒有其它選擇嗎?後人或有為猶大來辯解,認為他之所以會出賣耶穌,有著其它重要的考量,例如迫使耶穌起身反抗羅馬人。不過,這些說辭都僅只是後人的想像,因為聖經都沒有提到。然而,我們唯一要考慮的:「難道猶大沒有其它的選擇嗎?一定要出賣耶穌?還需要換取金錢嗎?」這是人生的十字路口,猶大有機會選擇不同的方向,但終究他選擇了出賣耶穌、背叛他的老師與同伴。

 

我們在個人的經歷裡,也常常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必須選擇方向。常聽到的講法,「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形勢比人強」等等,來為自己的「不得已」選擇辯護。然而,人生竟也全都是「身不由己」乎?難道我們無法堅持應當守住的真理與彰顯信仰的見證乎?猶大不僅把耶穌出賣給祭司長,還自己「就尋思如何得便,把耶穌交給他們[9](馬可福音14:11)!換言之,這不是不得已能當藉口,還積極的自己思索要在什麼樣的好機會,把耶穌交給祭司長!縱使有著許多為猶大辯解的說法,這些都無法掩蓋猶大主動、積極賣主的動機與作為!今日,在週遭的生活裡,我們也必須常常做選擇與行動,有沒有「不得已、身不由己」的藉口呢?到底是徇私、放縱個人的私慾,還是不得已呢?然而,果真有不得已,難道我們不也應當靠著耶穌基督的信心與恩典,大膽地來面對真理之選擇與見證乎?

 

選擇真理的道路

保羅選擇向外邦人傳道[10],在當時的教會環境裡,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整個大環境都是猶太中心主義觀點,初代教會也不例外,保羅有千百個理由順著大傳統走!然而,他為什麼堅持走少數、甚至沒有人願意走的道路,把福音傳給外邦人呢!這是人生十字路之選擇,順服上帝還是順服自己,順服真理還是順服傳統。我們會不會為了真理,抗拒世俗的傳統與陋規呢?縱使會因此犧牲、付上代價,亦在所不惜?耶穌在最後逾越節之筵席中,告訴門徒「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11](14:21)!我們人生在世,也常常必須做選擇與行動。信仰,僅只是說說、想想、禮拜天才會想的一套哲學?或者,信仰乃是每一天每一刻,我們做人生選擇與行動時的堅定立場呢?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僅只在突然遭遇危機存亡之際,才想到的救主;或者,耶穌基督是我們無時不刻的依靠,甚至放下眼前的私慾、利益,依然願意順從基督真理而行呢?

 

耶穌知道自己即將受害,仍然與學生一起守逾越節晚餐,後來我們稱它為「最後晚餐」。耶穌為什麼不逃離耶路撒冷呢?既知道有學生要出賣他,耶穌為什麼不把他指認出來呢?為什麼耶穌還向學生講起,他要為眾人捨身流血、擘餅分杯呢?只有為所疼愛的人來犧牲自己,甚至犧牲性命的,真正的愛由此表明出來。並非沒有代價,也不是輕鬆如意地來獻上自己,更非沒有恐懼憂傷(14:34),然而,耶穌順服上帝的旨意,成為我們的救贖。耶穌,不只成為我們生命之道,也是我們生命的見證與榜樣。盼望您、我也都能堅持基督徒的信仰立場,縱然身邊環境惡劣,依然能堅持到底。我們深信,上帝終必要帶領我們,也要賜福我們。#

分享                                       林鴻祐 撰於2505 02

人們大都喜歡擔任立法者,而不太願意被法律約束。今日台灣這種情況越形嚴重,參加民意代表選舉、追求權力的人們越來越多,但是,尊重法律的人們卻沒有相對增加,反而,停留在惡質傳統、攀關係、講人情、送禮、送金之陋習裡,以為如此就能為所欲為,不受法律約束,顯出自己是老大、擁有特權、不必與平常人排隊等候。能突顯自己的權力、有關係、講話叫人聽,來突顯自己的優越。

然而,當社會越形紊亂之際,有時難免我們也感概,若有更好的規範、法律、約束條文,就能讓社會不致於脫序。可是,我們也知道,台灣並非沒有法律規範,甚至密密麻麻多到人們形容說「像牛毛那樣地多」!只不過,人們不遵守它們,「徒法不足以自行」,何況法律只是社會秩序之最低規範而已,還提不上任何的道德、自律、良心的高標準,人對自己的自我約束,人對自己的自我期許。

顯然地,道德標準如何界定,我們或許期待能得到一些標準答案,讓普天下的人們統統遵守,就能達到大同世界。然而,當標準被界定之後,道德又落回法律之層次,不再是高尚的道德了。因此,十誡給基督徒的意義,不是最高的遵行規則,卻是最低理所當然的必然底限。然而,耶穌告訴我們新的誡命:你當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其次,你當愛人如己。這兩者是律法的總根源。請特別注意到,耶穌所講的新誡命,不是以禁制、不可來出發,卻是用積極行動來要求。換言之,道德、良心要求,應該是人主動的行動,而不是靠制度、規條來禁制。

這也正符合十八世紀德國倫理哲學家康德(Kant)之講法,最高的倫理,我們無法把它的規定、內容一條條統統寫成白紙黑字,但是,卻通過人的自律與完全的自由、不受情勢或個人傾向偏好或慾望之影響,自然而然地,順著「應當做的」去做,並且在「知道應當如何做」時,就自然去做,來完成人類高尚的道德之實踐。耶穌也相類似地告訴我們,為首的要成為眾人的僕人、盡心盡性盡意愛上帝、愛人如己等等。高的道德標準,不是用禁制規約的,乃是人甘心歡喜樂意地努力去執行,而且,執行道德不是為了謀取任何的利益,也不謀取任何好名聲,單單就是為了應當如此做,就去做了。這是人性最高、也是最美的道德表現。奉獻,乃甘心樂意;傳道,也是甘心樂意;成為道德的人,也是甘心樂意。因為這是上帝在我們身上的旨意,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我們理所當然如此行。#

忠明長老教會小組聚會程序表

第五十四周小組聚會:(預計60-70分鐘)

一、     主理者祈禱開會(主理者找一位組員或同工擔任記錄。)

二、     小組員彼此了解:(10分鐘)分享自己目前最常從事的運動,並說明為什麼會選擇這項運動,它的好處與缺點(麻煩之處)。

三、     唱詩(5分鐘)聖詩第407首「拜上帝之子兒」

勤讀聖經、祈禱是基督徒的本份,我們每一日必須的功課。這些為要讓上帝的子女,能真正成為信心、盼望、愛心見證的百姓。不是為了交換財富、平安,卻為了見證主名。短短的兒歌,值得我們一起吟唱,思想上帝恩典。

四、     讀聖經與默想:(5-10分鐘)聖經節馬可福音14:10-25

 (請各位組員重覆開口讀經節兩次以上。)

五、信仰分享(30分鐘)(預計8人,每人四分鐘)

(1)  每人就週報討論題目(本頁末),擇二三項分享。

六、分享代禱事情(15分鐘)(預計8人,每人兩分鐘)

(1)  主理者請每一位組員簡要地提出代禱事項。

(2)  請書記記下每位的代禱事項

七、祈禱(10分鐘)

(1)  嚐試每個人都開口帶領大家禱告,例如,每人為自己右邊的兄姐輪流出聲代禱,也為教會禱告。

八、小組報告(5分鐘)

九、結束:最好大家都還能留下些時間,彼此相聚,自由交誼。

十、自由交誼(不超過30分鐘)#

 

第五十四周小組討論題目

1.     人生有許多的體驗,現實的壓力、人情的包圍、生命意義的追尋,試著分享您對於人生的觀察,談談您現實與理想之間的人生觀。

2.     冒險家告訴我們,探索大自然並非為了征服自然、從其中汲取資源,卻叫自己看見人的渺小,感慨於自然的浩瀚,驚嘆於上主造物之偉大。談談您自己曾經有過的自然之旅,給您印象最深刻的一回,分享其原因。

3.     分享曾經您為了堅持信仰原則,而放棄利益的選擇與行動。這樣的經驗對您的影響與感想。

4.     分享您的經驗,原本不應該做的選擇,卻做了,後來的影響與自己的反省如何,試分享之。#


 

[1] 門徒,原文matheiteis,乃源自希臘動詞manthnau,學習、研究、發現、受訓練等諸意思。後來,這個字轉變成為信仰受迫害而死的意思,即英文的martyr。這個轉變說明,在初代教會歷史裡,一個人成為基督徒就代表著他將準備為信仰耶穌基督而死。時過境遷,今日的基督徒已經無法體會這一層深刻、沉重、心酸血淚的教會信仰見證。

[2] 在羅馬帝國統治敘利亞之前的西流古(Seleucid)王朝時候,很多的城市都被命名為「安提阿」,其中兩個安提阿與聖經相關,其一是彼西底(Pisidia)的安提阿,位於今日土耳其的中部靠南方。另一個就是敘利亞的安提阿,也是使徒行傳11章所提到的安提阿,主前第二世紀,乃羅馬帝國僅次於羅馬、埃及亞歷山大之第三大城。敘利亞的安提阿在第一世紀時,乃當時重要的政治經濟與商業的中心。初代教會的開始,從都市宣教開始,安提阿教會之設立是證明之一。

[3] 我們對這位「安提阿人尼哥拉」的了解幾乎沒有,只在這經節見到一回。至於他的事蹟如何,我們從聖經得不到任何資料,他是不是啟示錄裡所講的那個「尼哥拉黨」(2:6,15)?教會歷史的文獻中,有兩種不同見解:有認為就是這一位尼哥拉,他後來偏離正統教會的道理,採行與世俗混合的妥協觀點,被稱為混亂了基督的道理;另外,有文獻則認為他與尼哥拉黨沒有任何關係。

[4] 是否只向希利尼人傳講主耶穌,另有聖經抄本是「也向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傳講主耶穌」;不過,這裡已經透露出,初代教會開始轉向外邦人傳道了。

[5] 這節聖經只簡單地提到,他們「被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隱然地,作者間接告訴我們,這個稱號乃教會外的人給他們之稱呼,很可能,這本是個輕蔑的稱呼,用來指稱這一群與眾不同的人們。

[6] 羅馬天主教會的傳統下,十二位還被稱為「聖徒」,其中的彼得還被當成教會之基石。當然,這十二位已經是扣除猶大,加上後來的馬提亞,共計還是十二位。

[7] 「加略人」,原文之英文直譯是「iscariot」,什麼意思呢?照和合本之翻譯,它好像是地區的名稱,即來自當地的人。可是,「iscariot」之真正意思已經失傳,我們不太清楚它是個地名,還是一個團體的名稱、或者有人說那是匕首之意思;還有另一種更不可能的說法,認為那是猶大的姓。有聖經研究者指出,「iscariot」乃耶穌時代的猶太建國激進團體之名稱,成員隨身帶著匕首,準備犧牲自己來與羅馬人對抗,或譯為「匕首黨」。為此,有人認為耶穌的學生猶大,乃屬於這個激進組織的成員。是以,猶大會出賣耶穌,乃為了逼迫耶穌起身革命的講法才會產生。然而,至於這樣的講法是否成立,並沒有聖經經文直接的內在證據。

[8] 馬太福音26:15特別記載下「三十塊錢」。

[9] 這段經文,原文直譯為「他(猶大)尋找如何他有好的機會能夠把他(耶穌)交出去!」

[10] 保羅很清楚自己傳道之對象是外邦人,上帝「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做使徒」(加拉太書2:8)

[11] 原文直譯,其語氣更強烈:「那人不出生,對他是好的」!即那個賣主的人,不出生不只對眾人是好的,對他自己更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