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二15 -17)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林前六12)
引言
臨床心理學家 Mark Chamberlain在Wanting More: The Challenge of Enjoyment in the Age of Addiction 一書形容當代人的「渴求更多」,正帶來愈來愈多人不知不覺間陷入各項沉溺行為當中,無法自拔。用「上癮的年代」來形容當今世代,是甚為適切的。基督徒是蒙拯救的罪人,立志活出聖潔的生活;但偶一不慎,受世俗文化感染,同樣會陷入不同形式的上癮活動中(與「沉溺」相通),使到本應活出榮美樣式的基督徒,因受制於「沉溺」而變得「有心無力」。
以下是簡單的測試,請你誠實地回答:
1. 倘若整天不參與此項活動或服用此項物品,你是否覺得能正常生活? □是□否
2. 你是否相信你能單憑意志,選擇停止此項活動或服用此項物品? □是□否
3. 你的家人或朋友有否向你表達關注,提及此項活動或物品對你的影響? □是□否
4. 當別人不贊同你繼續下去,你會否否認、或有防衛反應、或表達憤怒? □是□否
5. 你是否覺得別人因著知悉你的上癮行為,不再喜歡你? □是□否
6. 當你不能參與此項活動或服用此項物品,你是否覺得抑鬱,或悶悶不樂? □是□否
倘若你的答案「是」多過「否」,你極有可能正身陷某項「沉溺」當中。
甚麼是沉溺
「沉溺」(Addiction),字義指向依附或全然投入某個人物、事物或活動,且是持續地進行。著名心理學家傑洛梅(Gerald May)對「沉溺」行為甚有洞見,且寫了 Addiction & Grace 一書,他定義「沉溺是任何強制性與習慣性行為,限制了個人渴求的自由。」(24頁)沉溺欺瞞我們,使世人以為可享受更多自由;實質上當個人依附於代替物,反而失掉了愛神與愛人的自由。傑洛梅看此等行為帶來負面的影響,他指出沉溺有五方面的特徵:渴求更多(tolerance)、退縮表現(withdrawal)、
自欺欺人(self-deception)、失卻自制(loss of willpower)與扭曲的注意力(distorted attention)。
上癮者首先會因著快感而「渴求更多」,要不斷強化刺激,才能維持原本興奮的感覺,如沉溺上網者要增加上網時間或購物癮者要增加消費。第二個特徵是「退縮表現」,一旦行為被禁止或受到限制,上癮者會煩躁不安,甚至身體有負面的反應。第三個特徵是「自欺欺人」,上癮者構思出各項藉口來合理化其行為。至於「失卻自制」則反映沉溺已引致不良或嚴重後果,但上癮者仍然有強烈的心理依賴;上癮行為佔據了上癮者重要的生活次序,控制整個人,而此控制力是強過理性分析。因著上癮,使上癮者花費大量的時間、心思或金錢,只專注該項「上癮」物品,剝奪了真正去愛的自由,形成「扭曲的注意力」。
有醫學研究指出,上癮行為使到上癮者「安多芬」(endorphins腦內嗎啡)上升,因而產生身體快感或有止痛作用。當人逃避痛苦,選擇依附於某項物品或活動,「上癮」就是逃避途徑之一。有些基督徒遇上不快事件或情緒低落,就會選擇不節制地「大吃大喝」、任意購物,或熱心事奉(也有宗教成癮)。長遠而言,沉溺行為是毀滅性與不健康的,影響基督徒自由地回應神的恩典。沉溺是恩典的死敵,使我們失卻了愛主的自由,因為人容易出現如奧古斯丁所言的「誤置的愛」(misplaced love)──本應愛上帝而享受祂造的一切,現今卻依附某一受造物,不再愛那位厚賜百物的神!
沉溺的類別十分廣泛,有些與物品有關,如:酒癮、濫藥、毒癮;有些與活動有關,如:上網癮、購物狂、飲食失控、性沉溺、賭癮等。基督徒可能不曾正視「工作狂」,甚至若干「宗教經驗」(如參與某類聚會,尋求更強烈的宗教感情),也會帶來「有毒的信仰」(toxic faith)。任何個人嗜好,包括健康的,也有可能發展「成癮」,成為轄制基督徒心靈自由的媒介。
沉溺反映的正是傑洛梅所稱:「人自由的絕對敵人。」身陷沉溺的人正受罪的奴役、捆綁,無力自救,因此,他們甚需要基督的救恩。基督的恩典,呼喚離家受物慾所累的浪子回家,而當人選擇順服神的旨意,就能經歷恩典所帶給心靈的真正自由。
沉溺的發展
心理學家指出上癮者行為有四方面的進程:自我缺乏(Self-deficit)、心靈渴望(Psychological craving)、自我治療(Self-medication)及外來侵佔(Adventitious entrance)。
「自我缺乏」指當基督徒自我形像不良時,會選擇逃避,透過看電視、吃零食、購物等,避免自我察覺,嘗試把注意力轉移。受損及脆弱的自我,往往要仰賴外在環境來滿足心理需求;因此自我形像愈低,有上癮行為的可能性愈高。
夏雅博(Archibald Hart)於Healing Life’s Hidden Addictions 分辨「渴望」與「沉溺」的分別:前者只是對若干事物的強烈渴想,後者卻是為了滿足慾望而不能制止的行動。當我們不能控制對某些物品的反應,正常的「心靈渴望」就成為了不健康的上癮行為。
以性沉溺為例,不少基督徒,包括教牧在內,也會不自覺地將對親密行為的渴望變成「網上性沉溺」,不斷瀏覽色情資訊,甚至影響夫婦正常的婚姻生活。
「自我治療」指上癮者以物品來保護自己,每當面對不可抗拒的負面情緒,就以沉溺作為短暫應急的治療來解除心理痛苦,例如有些人因不能接受家人突然離世,會以酒精或藥物麻醉自己,或者出現飲食失控等情況,藉以逃避痛苦。
最後,此偶發的上癮行為,造成生活的轉變,於是「外來侵佔」成了上癮者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發展至此,上癮者的人格特質,會表現為過度自戀性的防衛、無法延遲慾望的滿足,甚至有反社會的傾向,判斷力變得不成熟和僵化,且無法經驗情緒的層次,人變得麻木與反應遲鈍。
沉溺的康復
處理不同的沉溺行為,有不同的專業意見;不少研究指出,上癮者愈想控制,愈可能適得其反。人要承認無力無助,向信任群體不作隱瞞,接納自我的不完美,方能靠主恩典,逐步走出沉溺。
戒癮甚少能透過個人意志達成,成功之道在於上癮者肯向信任的群體求助。同路人治療甚為重要,上癮者透過小組分享、組員接納與鼓勵,逐漸地走出沉溺。美國不少教會,推行「康復小組」(recovery group)或「支持小組」(support group),透過同路人的接納與扶助,有效地重建生命。
「康復之道」(R.E.C.O.V.E.R.Y.)參考「戒酒12步驟」,輔以登山寶訓的「八福」,為戒癮的基本原則:
Realize 承認我不是上帝
「承認自己靈性貧乏的人多麼有福啊!」(太五3,現中修訂版)
首先,上癮者必須承認個人無能為力控制內在對上癮事物的傾向。正因為生命失控、無法擺脫沉溺行為的奴役,上癮者需要恩典的介入,才能經歷生命的更新。
Earnestly 熱切地相信上帝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太五4)
上帝看重上癮者的存在,而祂有能力幫助上癮者康復。重要的是上癮者心存盼望(來十一6;詩六十二5),堅信神的大能可作改變(腓二13),從而開放心靈,期待神能改變我們的生活方式。
Consciously 定意委身予上帝
「溫柔的人有福了!」(太五5)
上癮者樂意把個人生活與意志,交由神掌管;此種轉向神的立志,加深對神的認識與信任,帶來悔改之後的新生命。在實踐過程中,上癮者學習每日靠神而活,忘掉過去,逐步地向神邁進。
Openly 公開地省察生命
「清心的人有福了!」(太五8)
戒癮的成功要素,就是上癮者肯分別向神、向己、向信任之人承認其過失。惟有上癮者坦誠向信任的弟兄或姊妹(同一性別較合宜)作出靈性與道德的清單,檢視哪些已經處理或對付,否則上癮者在缺乏監察下,容易再度上癮。有弟兄或姊妹作看守者是重要的!
Voluntarily 甘心地對神順服
「渴望實行上帝旨意的人多麼有福啊;上帝要充分地滿足他們!」(太五6,現中修訂版)
第五項原則,就是上癮者樂意接受神在個人生命中所作的每項轉變,並謙卑地求神除去品格的瑕疵。上癮者明白完全康復需要時日,所以要能堅忍,立定心志,選擇改變。
Evaluate 評估各方面關係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太五7)「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太五9)
上癮者要學習寬恕那些傷害他的人,並儘可能向那些他曾傷害的人作出修補(除非這樣做會傷害對方及其他人)。寬恕能釋放上癮者的憤恨,帶來關係的醫治,使上癮者毋須倚賴外物來忘卻內在的傷痛。
Reserve 預留時間,每天自省
「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
上癮者必須建立靈性儲備,每日騰空時間,用作讀經與祈禱,為的是要更認識神及祂的旨意,從而得著跟隨神的能力。只要上癮者保持良好的屬靈習慣,就不會輕易地再陷入沉溺當中。
Yield 降服生命予上帝
「為了實行上帝的旨意而受迫害的人多麼有福啊!」(太五10,現中修訂版)
最後一項原則,就是上癮者容讓神使用其見證,透過其生命得改變的榜樣,與別人分享「福音戒癮」的好消息。
總結
以恩典取代上癮,正是每位基督徒一生不斷學習的功課。我們堅信神的恩典,容許人自主地享受一切物品(性、飲食、工作等);然而當人濫用自由,容讓「滿足自我」的渴求成為心中主人,取替了神居首位,人就成為「沉溺」的奴役,失卻了原來的自主與自由。惟有回轉向神,上癮者才能經歷信仰的更新能力,走出沉溺!
教會面對信徒的沉溺行為,如性沉溺、上網癮等,不能只從定罪入手處理,更適宜是透過宣講與教導,鼓勵在某方面有共同困擾的信徒,組成「支持小組」,查考有關課題,在開放的分享中,透過恩典改變生命!
撰文:胡志偉牧師
督印:神學及時事立場委員會
(曾立華牧師、胡志偉牧師、李耀全牧師、譚廣海牧師、
許朝英社長、郭鴻標博士、姚添壽牧師、郭瑞榮牧師、張永信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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