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二 ○ ○ 一 年 四 月 (第 十 六 期 ) 縱
橫 焦 點
|
 |
| 本 人 讀 完 上 期 這 篇 論 及 愛 與 婚 姻 方
面 的 文 章 , 想 詢 問 作 者 提 及 的 I marry I love 與 I love I marry 意
思 為 何 ? 對 我 來 說 這 話 很 值 得 深 思 , 但 我 深 怕 會 曲 解 原 意 。 ( 原 文 為
英 文 , 此 乃 譯 文 ) |
|
Kenneth Lin
( 來 函 者 於 沙 田 堂 聚 會 )
|
| |
| 如 Ken 所 說 , 筆 者 也 是 覺 得 這 位 白
種 人 (I marry I love) 與 印 度 人 (I love I marry) 「 過 招 」 的 對 話
很 有 啟 發 性 , 所 以 一 接 觸 就 刻 上 心 。 抱 歉 我 未 能 記 起 此 言 的 出 處 , 只
能 說 是 數 年 前 在 加 拿 大 某 份 報 刊 上 偶 遇 , 我 沒 有 權 威 為 此 言 解 釋 , 只
能 作 些 會 意 的 分 享 。 西 方 文 化 強 調 , 結 婚 的 先 決 條 件 是 雙 方 須 經 過 自
由 戀 愛 , 好 像 沒 有 自 由 地 戀 愛 過 的 愛 情 配 不 上 神 聖 的 婚 姻 。 然 而 , 這
種 高 舉 “ I love ” 的 心 境 到 了 “ 無 Feel ” 的 時 候 , 卻 又 會 隨 便 以 離
婚 污 辱 了 婚 姻 的 神 聖 。 婚 姻 陷 入 被 「 愛 的 感 覺 」 擺 佈 的 危 機 , 夫 婦 對
本 質 上 要 求 從 一 而 終 的 婚 約 顯 得 沒 有 安 全 感 , 神 聖 的 婚 姻 被 隨 俗 而 降
格 了 。 中 國 人 可 能 被 以 往 「 吃 人 的 禮 教 」 下 盲 婚 啞 嫁 的 陰 魂 所 懼 懾 ,
加 上 香 港 人 在 西 方 文 化 長 期 的 洗 禮 下 崇 尚 「 先 戀 後 婚 」 , 對 印 度 人 、
回 教 徒 這 句 “ I love I marry ” 難 以 理 喻 : 戀 愛 的 先 決 條 件 是 要 結 婚
! 怎 麼 可 能 ? 似 乎 聖 經 時 代 不 是 戀 愛 世 紀 。 聖 經 教 導 的 都 是 教 人 如 何
作 彼 此 相 愛 的 夫 婦 , 力 拒 離 婚 ; 聖 經 很 少 有 教 人 「 婚 前 談 戀 愛 」 的 經
文 , 就 算 雅 歌 也 是 指 婚 姻 裡 愛 的 表 現 。 但 「 如 何 面 對 婚 前 」 與 「 婚 後
須 要 如 何 」 同 樣 重 要 , 因 這 是 高 舉 拍 拖 戀 愛 的 現 代 人 更 須 認 識 的 , 好
為 終 身 的 婚 姻 奠 下 良 基 。 筆 者 曾 在 第 11 、 12 期 的 《 宣 訊 》 探 討 拍 拖
的 聖 經 原 則 是 什 麼 , 有 興 趣 者 可 重 溫 一 下 。 |
|
徐 濟 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