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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 二 年 七 月 ( 第 三 十 一 期 )   廣 角 剪 影


  直到今天,納粹德國對猶太人的大屠殺(Holocaust),仍成為當代歐陸思想家重要的反省課題:何解文明如德國竟會幹出大屠殺這等暴虐行徑?何解當時某些大思想家,例如海德格竟會支持希特拉的暴政?何解當時集中營的工作人員,可以無動於衷?且後經證實,集中營的工作人員不見得特別兇殘,他們大都心理正常,但何以忍心將猶太小孩逐個的送入煤氣室?奧斯維辛(Auschwitz),一個波蘭集中營的名字,後來成為了大屠殺的代號;奧斯維辛之後(After Auschwitz)更成為打後五十年,歐洲思想家在反思西方現代文明走向時,必須嚴肅面對的人文課題。

  一直以來,人們都認為大屠殺是來自種族主義,但有論者指出,論排猶,當時的法國比德國更嚴重,何解大屠殺是發生在德國,而不是在法國?提出上述問題的是當代一位極有道德良心的後現代社會學家──鮑曼(Zygmunt Bauman)。他在《現代性與大屠殺》(Modernity and the Holocaust)一書指出,大屠殺的出現不僅是一個種族問題,更是一個關乎現代理性文明(modernity)的問題。

  德國一直是將這種理性文明發揮得最盡的國家,德國人追求秩序與齊一,對一切事物都要充份把握與操控,難以接受一些不能理解的人事物。鮑曼指出,對於德國人,猶太人是難以理解的他者(other)。例如猶太人是無民族的民族,猶太教構成基督教但又不屬基督教,都與德國人那種追求純粹一體的現代意識格格不入。因此,德國人視猶太人為不潔及破壞現代文明秩序的壞種,最終要藉非人化的大屠殺程序剷除這些社會雜質。其實,當時集中營是運作得相當理性及流水作業,大部份的工作人員根本不會目睹屠殺過程,難怪他們無動於衷。

  鮑曼指出,大屠殺是一次現代性的殺人事件,但他沒有像某些後現代主義者在批判現代之後,便落入道德虛無的深淵中,反之他認為在後現代的多元社會,我們更要建立一種維護他者的後現代倫理,以免重蹈大屠殺的覆轍。對基督徒而言,後現代主義往往等如道德相對主義,但鮑曼告訴我們,後現代也有倫理價值可言,這令我想到,基督信仰不也是一尊重他者的信仰嗎?我們可否以此為基石,展開與後現代主義者的對話?
  

(作者為香港基督徒學生福音團契大專部幹事,於北角堂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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