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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情的大雄:
看見你因為謝霆鋒而爭風呷醋,為你不值,實在應有多些少女為你這類純品青年吶喊,好助長純風!
「偶像」的意思就是包含著迷信式的盲目愛戴,這種非理性的行為很適合時下「不求有理,只求有型」的年輕人文化。況且,謝霆鋒型得夠出位──他父親的裝扮由年輕「飛」到年老、他自己十六歲出道即能走紅(難得的是中港台青少年皆視他為靈魂人物)、與大家姐級的失婚王菲熱戀並紋身相許、出入盡是法拉利Audi凌志頂級跑車、一而再再而三的超速撞車「頑強」表現、演唱會摔爛結他似足重金屬搖滾樂手──這股「勁」連他的前輩「四大天王」拍馬也追不上,以致他可取代任何人,但無人能替代他,風頭一時無兩:大地在我輪下,法律當佢冇到。
在崇尚個人主義的今天,反叛期的青少年都可在樣樣出位的謝霆鋒身上找到一點自己,墮入一種自戀式的個人主義──藝人與我,各自enjoy。所以,謝霆鋒只是時下青少年的集合體、代言人與化身,他的出事反映了新一代嚴重缺乏的是非觀與責任心。
大雄,試看看同輩中人的是非觀有多強。是非是由一代傳一代,「細路學壞」往往來自大人。環顧今天的社會,大人有三宗罪:一、不立榜樣──自恃有嫖賭飲吹的自由,下一代只須等到換成人身份證就可學足大人;二、不施教導──老師教書不教人,家長最多只懂發號司令(不准這樣,不准那樣),而非以理服人;三、不予關懷──只定校規、家規而沒有人性接觸、個別關心,正如某專家說rules
without relationship lead to rebellion(規條而沒有關係帶來反叛)。反叛的藝人、反叛的學生、反叛的兒女,背後常有不交功課的大人。
說到責任心,應是與年齡成正比,這也是衡量是否成長的指標。謝霆鋒雖是已過廿一歲的成年人,但其生活做事的責任往往由父母、經理人、公司助手等一一「頂包」,就好像現今的孩童由菲傭、補習老師代其執拾、讀書等。結果社會充斥著「大細路」,他們不懂得要為自己的撒謊、開快車、性放任等行為負責,這真是何等悲哀呢!
今次法官開恩輕判這位年輕藝人,希望他回頭是岸,不負為他「淚」洗成河的萬千歌迷。
但願大雄你潔身自愛,努力向上,成為新一代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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