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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 二 年 十 二 月 ( 第 三 十 六 期 )      縱 橫 焦 點
  我們所領受的,是和平的福音,是我們的主基督把人與神,人與人間的間隔除去,藉著祂的死,成就了和平。但是今天教會內,卻常常傳出爭鬥的事,領袖間不和的事,甚至是教會分裂、信徒出走的事,問題出在哪裡?

社會的影響

  今天的香港社會,是一個不懂得感謝的社會,只會發出無數的要求,而不會為已得的感謝。一個把安全感建立在物質之上的社會,當物質的供應稍有不足之時,當別人不能滿足個人的欲望之時,內心的不安便形成種種的怨氣:批評、指責、怨憤便爆發出來。

  今天的教會也出現這些現象,不少弟兄姊妹不知不覺也成為屬靈的消費主義者,要求牧者在崇拜聚會中,為他們提供一個既富娛樂性,又可消愁解憂的活動;對教會各項不能給予個人最大方便的措施、安排,則多番批評。教會並不是沒有軟弱錯失,只是若弟兄姊妹不能真實地愛教會,從整體的好處思想教會的需要,便不能向教會提出建設性之意見,並且若不能相信惟有主是教會最終的幫助,便不能超越眼前的人事組織,專心等候仰望基督的工作。

這是基督的身體

   我們太多時候看教會是一個組織,沒有深刻地體會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主所極其珍愛的對象。「基督愛教會,甚至為教會捨己」──既是主所深愛的,我們又怎可以隨便傷害主的身體,又怎可以不謹慎行事,「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弗五29)

   保羅在以弗所書談及要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清楚指明不是要我們去建立教會的合一,神已在聖靈裡賜下了這合一,而我們所必須要作的,是竭力(即盡一切的努力)去保存這合一,不要讓自己成為破壞這合一的人。

   要保守這合一,聖經說:「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弗四2)也就是說在一切的事上,無一或缺地(「凡事」)去保存這合一的關係。這意味著我們在教會內,需要學習接納別人的錯失(謙卑地承認我豈不是也有我自己的錯失),勉勵對方成長,也忍耐地等候別人的改變。

順服與問責


  教會內人人在神面前平等,但明顯地有角色的分別。神賜下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弗四9),這些領袖若能發揮得好,便可以叫其他人各盡其職,一同建立主的教會。聖經要求我們順服那些引導我們的人(來十三17),並且要敬重那些勞苦作教導及治理工作的領袖(提前五17)。事實上我們是要彼此順服(彼前五5)。順服的意思是我們要尊重神所賜各人的職份,要幫助、配合他們,讓他們能夠完成神所託付他們的職份。這種順服並不表示領導的不用向人交代。保羅說:「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林後八21)教會的領袖要自發地、主動地向人交代,不論是工作報告、定期自我評估等做法,都是好的,為要表明自己在神面前行事光明。

   信徒順服領袖雖然不等如領袖不用作交代,但也不表示信徒可以以社會的方式向領袖「問責」。良好的同工關係必須以信任為基礎,過多的挑戰、監管只會打消領袖事奉的熱誠;重重疊疊的行政架構,表面上是要讓決定更有代表性,但不一定得到最好的決定,也常會讓領袖們畏縮不前,不能放膽領導。在屬靈的群體中,屬靈領袖的動力常是來自群體的接納、肯定與誠摯的規勸,而不是某些詳盡精確的評估制度。

   時代轉變,教會在各種體制上也要考慮轉變,但教會的本質,信徒領袖相處的原則不可改變。教會永遠是在真理及愛中成長,二者缺一不可,而每一位屬神的人,都要牢記教會是主所珍愛的,時常警誡自己:我不容許自己成為破壞神家合一的人!
  
(作者為區聯會主席,北角堂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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