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 ○ 三 年 七 月 ( 第 四 十 三 期 ) 宣 道 消 息
行街逛街是市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大都是懷著輕省、愉快的心情而作;但上街遊行,就很不一樣了,上街者當然不會視它為什麼假日活動,因它是要用心力、體力、耐力的,心情絕不輕省,更不會愉快,且是懷著對社會、對政府的不滿,期望一同以具體行動來表達內心的聲音,提出訴求。本港七月一日下午有五十萬名市民便是如此地用了六個多小時完成齊齊上街的大事。政府縱然面對巨大的壓力,也不得不加以欣賞及肯定港人是次有理性、有秩序、和平的上街。
面對政府就基本法廿三條《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立法這事,市民實在有很多不同的意見,有堅決反對立法,要求擱置的;有建議押後在立法會二、三讀,再多一點空間咨詢的;有讚同一定範圍立法,卻不滿意處理過程的;……意見縱然有不同,但五十萬市民上街的訴求,不單使政府為之一振,也引發國際間不少的迴響,以致政府作出三項修訂。可是反對的音量毫無減少,連非官守行政會成員也因此請辭,執政聯盟遂告瓦解,政府終決定將草案押後恢復二讀,可以想像特區政府正面對前所未有的管治危機。
信徒是天國的子民,同時是國家公民的一分子,七一上街及不上街的都有,對「廿三條」立法的看法也如市民一樣有不同角度及態度,因此信徒群體的教會不一定可以有共同的看法,也不一定要有一個共同的立場,因為同一教會的信徒亦可以在社會上參與不同政見的社團政黨。面對非與聖經之道德教訓有直接相關的議題,為保持教會合一,教會通常只表示關注的態度,而信徒則可以據個人的立場正面勇敢地表達意見,又應彼此接納,互相尊重不同立場的人,這正是自由的真諦所在。
現時特區政府在管治上出現嚴重的危機,各階層的市民懷著不同程度的不滿與憤怒;教會及信徒面對社會未來可能有的動盪,亦不能置之度外,先知耶利米說:「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為那城禱告耶和華;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著得平安。」(耶廿九7)所以此刻教會與信徒們是責無旁貸,理應迫切不斷地為香港求平安,為市民及管治的代禱(提前二1-2),成為這城市的守望者。
(區聯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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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訊》 第 43 期 2003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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