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新約聖經中,談論「聖靈的洗」最多的作者除路加外,就當屬保羅了。在使徒保羅的說法中,「聖靈的洗」是從「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來著眼。因此,信徒乃是藉著同一位聖靈的洗禮而歸屬於基督的身體(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許多人在研討路加神學中「聖靈的洗」時,鑒於先存印象,認定路加的說法與保羅的觀點大相逕庭,因此往往強調路加神學的獨立性;也就是說,他們承認保羅的確是以教會觀來理解「聖靈的洗」,但是路加的看法與保羅不同,所以不應該將他們放在一起討論。同時,路加對此道理的處理在內容上較為豐富,而且一些相關事件也多能支持自身的觀點,於是,「路加神學的獨立性」就成為支持靈恩運動學者的主張。
固然要了解路加「聖靈的洗」的確是應該從路加神學著手,不應該以保羅的看法來解釋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然而,保羅與路加在「聖靈的洗」的看法上真的差異那麼大嗎?這個問題我們將在最後的結論中回答。
路加神學在過去的年代曾遭受一些不公平待遇。首先是認為應該將福音書和歷史書分開處理,因為它們是不同的文體,所以兩者的神學是不連貫的。其次是以使徒行傳為純粹歷史記載,只敘述初代教會所發生過的事情,而忽略當中也表達了神學。近代在路加神學研究上,已經正確強調兩部著作在同一作者筆法下,相同的寫作目標呈現了神學上的連貫性;而在福音書的高度歷史性基礎上,編輯批判的研究方法也使我們看見路加獨特的神學貢獻。正如英國新約學者I
Howard Marshall所倡言的,其實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所記載的確實是歷史,但是作為一個跟隨耶穌的門徒來說,是他的神學觀點促使他忠實寫下歷史(註3)。
根據近代路加研究基礎,五旬宗新約學者Roger
Stronstad在解釋「聖靈的洗」時,以Charles Talbert所分析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的對應寫作模式為基礎,進而認定「聖靈的洗」主要是在門徒宣教上的靈恩意義,正如耶穌受了聖靈膏抹而從事靈恩事奉一樣(註4)。在文學結構上,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固然有明顯的平行寫法,然而單就「聖靈的洗」的教導來說,它的平行描述並不在於耶穌的經驗與門徒的經驗,而是在於路加福音中約翰對耶穌特殊洗禮的宣稱(路加福音三章16~17節),在使徒行傳裡成為復活主的吩咐(使徒行傳一章5節),並進而在彼得的宣教體驗中得著證實(使徒行傳十一章16節)。因此,若要處理有關「聖靈的洗」的教訓,其實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回到路加福音中,看施洗約翰較為詳盡的解說。Stronstad和一些靈恩學者所犯的錯誤,是主觀的以使徒行傳裡聖靈多方面事件來定奪「聖靈的洗」的意義,而忽略路加的第一部著作其實已經為此下了準確的定義,並在第二部著作中提供實際應用。
許多人以為,「聖靈的洗」所著重的,是一種特殊的神秘經驗,正是使徒行傳中眾多有關聖靈事件所傳達的。這樣的說法其實是誤解聖經的教導,因為路加福音已經有相當清楚的說明。當施洗約翰出來傳道時,曾要求百姓要悔改,接受水的洗禮。在他的宣講中,他同時介紹耶穌的洗禮,但不同的是,約翰所施行的僅只是以水來執行的洗禮,要求人悔改;而耶穌則是以聖靈和火來施洗(路加福音三章16節)。這樣的說法同樣出現在馬太福音裡(馬太福音三章11節),但是在馬可福音卻只有「聖靈」而沒有「火」的字眼。這樣一來我們不禁要問,路加/馬太是否與馬可有所衝突?到底哪一個版本才是正確的呢?關於這個問題,有人認為是路加以使徒行傳中五旬節的經歷為基礎,將當中所體驗到的「火」帶回到施洗約翰的講論中,而對耶穌的洗禮作一個新的詮釋。但是,由於馬太在其福音書裡並沒有反應出五旬節經驗的傳統,卻有著同樣的寫法呈現;因此,路加以後發事件來補充約翰先前宣稱的說法並不能成立(註5)。同時,路加福音的作者在使徒行傳中兩次提及此事時,所用的也都只是「聖靈的洗」而已(路加記載是主耶穌的話),完全沒有談到火。因此,這兩部著作顯示,施洗約翰很在意「火」的部分,而耶穌則較為專注在「要賜下聖靈」這件事上,這可以從約翰的質疑而差門徒來問耶穌的事件中看出(路加福音七章18~23節)。不過,耶穌其實也沒有否定約翰的說法,反倒對他大加讚許(路加福音七章24~28節),因此,在路加的觀念中,「聖靈和火的洗禮」就大致可等同於「聖靈的洗禮」。所以,我們可以說路加/馬太和馬可的版本都是正確的,相互間也沒有任何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