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順服與愛

約翰壹書2:3-17 (吳道宗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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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順服(2:3-11)

 1.順服與認識神(2:3-5)

  從2:3起,約翰把焦點放在順服神和認識神的關係上。那些敵對者很可能也是自稱認識神(2:4),不過他們的認識是理性上的。但約翰的看法卻不是如此。認識神不是一個思考的過程,也不是僅止於抽象的層面,而是與神有生命的關係(參約壹3:12),其外在表現就是順服神。二者是互為因果,相互證明。對約翰而言,認識神的人,不只是神學內容要正確,行為(倫理)上也要相稱。

 2.順服與愛神(2:5-6)

  順服不只與認識神有關,也與愛神不可分割。如果一個人順服神,那麼他「愛神的心」就達到完全了。第五節的「愛神的心」再次顯出多種文法的可能性。它可以作「人對神的愛」(如和合本),也可以作「神對人的愛」,或是「像神那樣的愛」。有些西方學者對這種不易選擇的情況,乾脆就用loveofGod來表達。筆者認為,從約翰對愛的了解以及在這段的上下文的考量下,前二者最有可能:遵守主道的人,可以表明他是愛神的,而這種愛正是回應神對我們的愛。

  約翰在第5,6節對這樣的愛作進一步的發揮,稱有這種愛的人是「住在主裡面」。但這種「住」就約翰書信所言的,絕非是一種神秘或主觀的經歷,而是一種穩定的生活方式,這種的穩定,不是存在於我們裡面的內在「感受」,而是從他所行的可以看出來,特別是他是否按主耶穌所行的去行(2:6)。因此「住在主裡面」是可以看得到的,也是可以「做」到的。

基督徒的愛(2:7-17)

 1.對弟兄的愛(2:7-11)

  愛弟兄的命令是一條又「舊」又「新」的命令。我們當如何了解約翰在此所說的意思呢?很可能第七節約翰所說的「舊」,是因為這命令不是以前沒有聽過的,或是它不是主耶穌所未曾給予的命令;而第八節的「新命令」則是特別指出這是主耶穌在約13:34所賜下的「新命令」-彼此相愛的命令。因此,這裡的「新」、「舊」之間並不矛盾。

  愛弟兄不但是一個命令,也可以反映一個人的屬靈狀態。因為愛弟兄的,就住在光明中,反之,恨弟兄的就是在黑暗裡(生命的狀態),且在黑暗裡行(犯罪的生活),以致在屬靈上失去了方向,如同在黑暗的地方摸索一般。

 2.教會內的景況(一個插段)(2:12-14)

  2:12-14是論到愛的主題時的一個插段。段落中所提到的「小子們」,「少年人」以及「父老們」是不容易知道它們到底是誰。有人認為他們是三群人(又可細分為三種實際生理年齡及三種屬靈成熟度),也有人視之為一群人(即所有的基督徒都具備這三種人的特質),還有人認為他們是兩群人(這又有許多不同的解釋,其中之一是:「小子們」是指整個教會的弟兄姐妹,而「少年人」及「父老們」則分別指教會中的兩類人-信主沒多久的及信主較久的)。如果以約翰的用字來看,可能最後一種看法較其他兩個來得恰當。

 3.對父與世界的愛(2:15-17)

  約翰在2:15再次接續「愛」的主題,然而這主題卻從愛弟兄轉到兩種互不相容的愛:愛父與愛世界/世界上的事。「世界上的事」包括肉體的情慾(人所要得到的一切),眼目的情慾(一切由眼睛看到所產生的慾望)以及今生的驕傲(對目前生活所帶來的安全感過份自信)。這些慾望的來源是世界而非父神,並且最後的結果就是全部消失得無影無蹤。但因愛神而遵守神旨意的,卻能像神一樣的永遠常存(參約8:51)。

  約翰在此強調,人不愛神是因為愛世界。在愛世界的現象中約翰也指出一條修正之道,就是從「不要愛世界」的「不要」裡,暗示人是可以放棄愛世界而專心愛神的。「不要愛世界」!約翰在第一世紀對弟兄姐妹的呼喚,仍然在今天的教會中迴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