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就是愛 約翰壹書4:7-21 (吳道宗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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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的訴求(4:7-11) 在討論完「試驗靈」的主題後(4:1-6),約翰的焦點突然有個大轉折,再次 回到「彼此相愛」的勉勵中(4:7-21)。這是約翰第三次提到這方面的真理( 2:7-11;3:11-18),而以這次最為深入與詳盡。約翰對彼此相愛的討論,首先建 立在神的永恆本性上:我們當彼此相愛,是因為「愛是從神來」(4:7),以及「神 就是愛」(4:8)。其次,這愛也是表現在歷史事件上:「神差祂的獨生子到世間來 ,使我們藉著祂得生」。由此看來,愛的來源是出自神的本性,然而愛的顯明卻表 現在差遣主耶穌的事情上。 「獨生子」(4:9)的「獨」字在合和本的翻譯容易被誤解,因為這字不只是指 「獨一的」或「唯一的」,它也可指「獨特的」。希伯來書十一章十七節的用法,就 可說明這一點:雖然在那一節裡,和合本譯仍為「獨生的兒子」,然而事實上以撒 不是亞伯拉罕「唯一的兒子」,而是「獨特的兒子」,因為他是憑應許所生的兒子 。同樣的,所有基督徒都是神的兒女(孩子),然而耶穌是神「獨特」的兒子。這 種以「獨生子」來表明主耶穌與天父「獨特」的關係,正是約翰著作中一貫的用法 (約1:14;1:18;3:16;3:18)。 愛與神人彼此的內住(4:12-16) 約翰不把愛限制在神的本性及愛我們的事件上,它更將這愛推展到基督徒彼此的 關「係上:「彼此相愛」(4:7,11,12)。若我們彼此相愛,則這位看不見的神就會「 住在我們裡面」。提到神的不可見,舊約(出33:20,23;申4:12)及新約(約1:18; 5:37;6:46;約壹4:20;提前1:7;6:16)的作者都異口同聲的提到這件事,而在約翰 著作裡,這種對神的「不可見」,可以因著看見主耶穌而在屬靈上看見神(約12:45; 14:9;17:24)。不過,即使是如此我們仍然不是看見祂的真體(3:2)。因為主耶穌 藉著祂的生活與事工所啟示的神,並不完全與看見神的真體相同,由三章二節知道, 能看見神的真體是屬於未來的應許(參第五單元的解釋)。有些人認為4:12節的「從 來沒有人看見神」是被誤植的,因為這句話的出現似乎很唐突。然而,約翰在此所要 強調的,乃是要否定那些敵對者自稱「看見神」,「認識神」(4:8),與「愛神」 (4:10)。從三章六節約翰把「看見神」與「認識神」二者關連在一起之事上,更可 以支持我們的觀察。 在這段落裡約翰共提出了四次的「神住在我們(他)裡面」(4:12,13,15,16)。 而神住在信徒裡面,不只是住在個人之內(4:15,16的「他」),也是在基督徒的團 體之中(3:24;4:12,13的「我們」)。此外,除了四章十三節外,其他三處都提到 神住在人裡面的證據:彼此相愛(4:12);認耶穌是神的兒子(4:15);住在祂裡 面(4:16)。不但如此,約翰此時也把「我們住在神裡面」與「神住在我們裡面」 並用,使人與神之間那種親密,永恆,牢不可破的關係充分的表達出來。 愛裡沒有懼怕(4:17-18) 神與人之間的愛在4:17-18有更進一步的發展:因著人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人裡 面,則神的愛就會因著我們愛弟兄姊姊,而達到了它要達成的目標(「愛在我們裡面 得以完全」)。不但如此,這愛更影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得以坦然無懼,「因為祂如 何,我們在世上也如何」(4:17)。四章十七節的下半節的「因為祂如何,我們在世 上也如何」,其意思是:基督徒在世上與神的關係,可以反映在主耶穌在天上與父神 的關係上。如同祂是在天父的愛裡,我們也在天父的裡面,所以是在神的愛裡。因此 這句話比較的重點,不是放在過去主耶穌在世上的情形,而是在說明基督徒現在的狀 態。 約翰在四章十七節所言的,在十八節便以負面的角度表達:愛裡沒有懼怕。由約翰的 思路看來,懼怕不只包括愛的缺乏,也包括對永遠審判的預期。在神面前懼怕的,並 未達成神所賜的愛之目標,對這樣的人,神的愛並未在此人身上實現(4:18)。 愛神與愛弟兄(4:19-21) 使我們與神建立愛的關係的,並不是神末日的審判,而是祂的愛。「我們愛,因為神 先愛我們」,可以說是對前面幾節(4:7-18)的總結。因著神的愛存在於我們裡面, 使我們有能力去愛神及愛弟兄姊妹,因為愛神與愛弟兄是一體兩面的事。就因為這緣 故,沒有人能說他愛神卻恨他的弟兄(4:20)。四章二十節下半節的「不愛他所看得 見的弟兄,就不能愛他所看不見的神」,並非表示愛神比愛人難,而是說如果神是愛 的話,愛神而不愛人是無法想像的。由是觀之,如同陶德(C.H.Dodd)所言,這裡 的「不能」並非表示人「沒有能力」愛神,而是證明他「沒有」愛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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