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價值多少

「他們來到海那邊格拉森人的地方。耶穌一下船,就有一個被污鬼附著的人從墳塋裡出來迎著他。那人常住在墳塋裡,沒有人能捆住他,就是用鐵鍊也不能;因為人屢次用腳鐐和鐵鍊捆鎖他,鐵鍊竟被他掙斷了,腳鐐也被他弄碎了;總沒有人能制伏他。他晝夜常在墳塋裡和山中喊叫,又用石頭砍自己。他遠遠的看見耶穌,就跑過去拜他,大聲呼叫說:『至高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指著神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是因耶穌曾吩咐他說:『污鬼啊,從這人身上出來吧!』耶穌問他說:『你名叫什麼?』回答說:『我名叫「群」,因為我們多的緣故』;就再三的求耶穌,不要叫他們離開那地方。在那裡山坡上,有一大群豬吃食;鬼就央求耶穌說:『求你打發我們往豬群裡,附著豬去。』耶穌准了他們,污鬼就出來,進入豬裡去。於是那群豬闖下山崖,投在海裡,淹死了。豬的數目約有二千。」(可五1-13)

趕鬼入豬群

這個被群鬼附著的人過著非常痛苦的生活:他活在黑暗中(他住在墳墓裡);失去自由(他受污鬼控制);不知羞恥(他許久不穿服);不受約束(他掙斷鐵鏈);兇猛駭人(他弄碎腳鐐);精神狂躁(他在山中喊叫);傷害身體(他用石頭割傷自己);心靈孤單(親友離棄,沒有人敢接近)。

親愛的弟兄姊妹,這個人過著野獸般的生活,你說他可憐不可憐,悲慘不悲慘?他還有希望嗎?有,因為主耶穌正前去尋找他,拯救他。這個人能與主相會,重獲新生,絕非偶然,因為是主主動去尋找他。(馬可福音四章35節說,耶穌定意前往格拉森人的地方。)雖然他好像一個死人一般,人看他比豬還不如,但主仍然愛他。

格拉森人的故事說明耶穌基督的權能,無論祂在何處,祂是主。原來污鬼也認識耶穌是至高神的兒子,卻是懼怕,污鬼求主不要叫它們下到無底坑裡受苦,而准它們進入豬群。如果我們信了主,有主在我們心裡,我們便不用懼怕鬼魔,我們的主比萬有都大。

「群」(Legion),這是一個特別的專用名詞,原意是「軍團」。按當時羅馬軍隊的編制,一個軍團有六千士兵。整整一個污鬼軍團進駐這個格拉森人裡面,從淹死的豬的數目來看,那人身上就可能有超過二千隻鬼。如果主沒有來救他,他的遭遇將會是何等淒慘呢!

對猶太人來說,豬是不潔淨的動物,在該地區養豬是違法的。主允許群鬼進入豬群,而豬群後來投海淹死的同時,主也是在掃除一項違反律法的生意。主的行動,自然惹來那些投資養豬者的憤怒。

看守豬群的人跑回城裡報告所發生的事情,城裡的人知道一切後,沒有為主所釋放的人高興,反而央求主立時離開他們的境界。這是人性極度自私無情的表現,他們毫不關心這人恢復理智,只關心他們所擁有的豬隻。他們看這人的價值還不如他們的豬。但主怎樣看這人的價值呢?主寶貴他,勝過二千隻豬、二萬隻豬、二千萬隻豬。主寶貴他,因他原是按著神形像而被造的。主特來尋找他,拯救他,不理別人的反對和憎恨。

這人得救後,懇求和主耶穌同在,但耶穌不許,卻叫他回家去,向親屬作見證。他聽從主的吩咐,周圍傳揚主在他身上所做的大事(「低加坡里」的意思是「十座城」)。他已重拾自尊,找回自己的價值,得著榮耀的釋放,也就不怕向人講述自己的過去。因著主的拯救,他能真真正正在人面前站出來。

人的價值

「他醫好傷心的人,裹好他們的傷處。」(詩一四七17)每個人都有他傷痛的過去,有隱藏著的傷口,身體上的傷口、感情上的傷口,或是心靈上的傷口,我們都受過傷害。其中最深的傷害之一,就是遭受別人的拒絕。被人接納可說是人最大的需要之一。

神如何醫治傷心的人、纏裹他們的傷處呢?就是神要叫人知道,無論人是如何失敗,無論人淪落到何等卑污地步,神仍然接納他,愛他,並且為他付出代價去挽救他。

人的價值不在乎他擁有多少值錢的東西,這是毫無關係。人的價值在於他作為一個人的價值。如何衡量一個人的價值呢?

第一、  他屬於誰?(誰擁有他)

第二、誰願意為他付出代價。

擁有權決定一件東西的價值,而一位名人的東西比起一般人的東西更有價值。 ( 例:孫中山先生曾經用過的筆。)

親愛的弟兄姊妹,試想一下你的價值,當你來到主耶穌面前,接受祂為你個人救主的那一天,神就接納你成為祂的兒女。立時間,你就屬於神,而且是永遠屬於神。世上每一個人都是神所創造,但不是每一個人都是屬於神。只有那些相信耶穌基督的人才是屬於神。如果你是屬於神,你就是無價的。

2002年中東石油王國科威特酋長的女兒被綁架,酋長向世界各地媒體表示:「願意付出任何贖價,因為她是國王的女兒。」今天你的價值在於你屬於誰。如果你只屬於你自己,那麼你的價值有限。如果你是神的兒女,你就是屬於宇宙中最偉大的神,那就不會比這更有價值了。

如果你要知道自己的價值,請看一下十字架。神用了祂的獨生子來交換你。主耶穌伸出雙手,好像在證明你和我的價值。這不在乎你的感覺如何(我感覺不到自己的價值),乃在乎事實!我們要知道,也要相信!「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約壹四9-10, 16)

很多人活得不快樂,充滿自卑感,往往是因為用了外在的條件和成就來衡量自己,或給別人以屬世眼光來批評。可是,我們必須將人的價值與表現分開來看。考試零分不等於人的價值,那只是反映人讀書方法或態度出了錯。戀愛失敗不等於人的價值,那只是代表人戀愛過程或態度錯了什麼。身體殘障不等於人的價值,那只是反映凡身體機能或遺傳出了什麼毛病。人要活得快樂,必須將自己的價值重建於神話語之上,從神的眼光去看自己,看世事。神為拯救你付出最昂貴的代價,神看你是何等貴重,以致神差遣祂的獨生子為你而死。

蒙召相稱的生活

法國大革命爆發後,國王路易十六被廢,且被關進監獄。他的兒子亦被捉拿。為免王子長大後會被擁立為國王,他們認為只要讓他喪掉道德操守,失去作國家領導人的條件,那就可以安枕無憂了。於是,他們把這個少年人帶到一個遠離巴黎的一個村落,讓他接觸各種享樂和淫穢的事情:在他面前擺設各樣豐富美味的食物,希望他終日只顧吃喝,淪為食慾的奴隸;不停地講粗言穢語,並派遣淫蕩、誘人的女子接近他,同時又給他各種的享樂。有六個月的時間,他每天從早到晚都活在足以令他墮落的環境中。在頭幾個月,王子沒有失敗。於是,他們便加強各種誘惑,務要使王子墮落,但王子始終沒有失足。最後,他們質問王子:這些事明明可以帶來歡樂,滿足你各方面的慾望,為甚麼你不向這些誘惑低頭? 這個少年人答道:「我不會做你們想我做的事情,因為我生來就是王子,將來要作一國之君。」

王子認識自己的身分,因而要過一個與這身分相稱的生活。我們要認識自己蒙召的身分。你怎樣看自己,就決定你怎樣生活,怎樣做人。你我都是天國的王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