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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美之应许(一)希伯来书8章6节

来源:丰台堂 | 作者:冯世骏 | 时间:2015-04-06 | 阅读[] 字体: [ ] [繁体] [推荐]

2015315日主日二堂崇拜,冯世骏老师和大家分享希伯来书86节的经文,并为主证道。内容如下:

“如今耶稣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约的中保;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来86

这一节讲了三个美:1.更美的职任;2.更美之约的中保;3.这个约是凭着更美之应许立的。

两点应许:1.旧约神让人遵行律法,但遵行律法不能让人称义,新约神让我们因信称义。旧约的时候,无论你怎么遵行上帝的律法也不会在神面前称义,而新约我们藉着耶稣宝血就能够因信称义。2.旧约神把律法赐给以色列人,新约是神把耶稣赐给我们。

更美的新约是凭着神更美的应许:

1.在新约里我们不能凭着遵守律法在神面前称义,只有因信才能称义。“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加37-14)加拉太书37-9节讲的是“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以信神为信仰根本的人。“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旧约的以色列人,最可夸的就是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以色列人经常以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而自夸自义。旧约的时候,有亚伯拉罕血统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而新约时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新约信耶稣是救主基督的,信上帝话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创121-3)这是耶和华神召亚伯兰出迦勒底的吾珥时说的。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不是在新约保罗自己发明的,而是在二千多年以前神召亚伯兰的时候,神已经答应亚伯兰的事情。这里的“传福音”不是新约我们讲的那种传福音,而是神告诉亚伯拉罕的好消息——万国都必因你得福。这和加拉太书37节和9节说的是同一个意思,保罗重复两遍强调,说明“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这句话很重要。“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参创17)意思是神不仅给当时亚伯拉罕子孙这些福分,也给现在我们这些以信为本而成为亚伯拉罕后裔的,同样和他一同得福。当我们进入新耶路撒冷的时候,神向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就全部完成。17章神向亚伯拉罕立的约有的已经成就,有的约正在继续,还有的将要成就。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加310-1110-11节讲“以律法为本”,意思是如果你靠着行律法在神面前称义,如果你行律法可以与神和好、合一,可以与神相交,可以得到神的恩典与福气,这就错了。这个咒诅不是死亡的咒诅,是与神隔绝的咒诅。行律法在神面前不能称义,行律法不能讨神的喜欢,行律法不能和神相通,行律法也不能得到神的祝福和恩典,为什么呢?“因为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310)律法的功用是让我们因此活着,“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加312)引自“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利185)律法涉及面广,并且要求十分严格,可以就是可以,不可以就是不可以,没有缓冲地带。旧约以色列人活在律法之下,不能完全的实行律法。“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718)“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罗715)“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2-3)这是唯一一条带应许的诫命。除了这一条以外再没有了。遵守诫命神不会给赏赐,但是不遵守就会被惩治。遵守律法最高的标准就是活着。没有一个人能靠着遵行律法而讨神的喜欢。“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加313)“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西213-14)我们都是有罪的,有的人表现在外面,有的人外面看着特别好,但是他的里面却不好,“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外表打扮的道貌岸然,西装革履,里面却是肮脏黑暗。过去我们死在罪孽过犯中,耶稣基督不仅替我们死了,还让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原来死了,现在神让我们活过来,“又”就是还有第二件事情,除了救赎之外,还涂抹了有碍于我们的字据,“空口无凭,字据为证”。神用两种方法拯救我们,一种是用他的宝血涂抹我们的过犯,另一种方法是用耶稣的血涂抹律法上对我们不利的字据。如果不涂抹律法上攻击我们的话,我们的良心就总会不踏实。都是恩典,作用不同。什么是有碍于我们的字据?就是律法上触犯了,他就要加罪于你。“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加314)神应许了亚伯拉罕什么样的福,以信为本的人也同样得福。新约不再凭着行律法,而是凭着信。我们不是行律法,而是要有一颗信的心。信基督耶稣为我们舍命,我们牢牢地抓住这些,就是以信为本的人,以信为本的人又在神面前称为义。

这次我们讲第一部分,旧约神把律法给他们,下次我们讲第二部分,新约神把儿子给我们。

(丰台堂主日供稿,宿雪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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