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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子耶穌」系列講章之一:道成肉身的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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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子耶穌」系列講章之一:道成肉身的耶穌
作者:李世崢
經文:腓2:6-8;來2:14-18;彼前2:18-23
自由主義神學興起之後,西方教會湧現出一批研究耶
穌生平的學者,他們不約而同地強調一個觀點,就是要把
「被神化」的耶穌「還原」成普通的人。他們承認耶穌的
人性和人格,但不承認耶穌的神性和神跡,所以把耶穌行
過的所有神跡都當作「神話」。1835年,27歲的大衛·施
特勞斯(David Friedrich
Strauss)出版《耶穌傳》,他在書中毫不掩飾地說:「
筆者把神話概念運用于耶穌生平的全部歷史之中,在每一
部分裡面去辨識神話或神話性的潤飾之處,不僅把耶穌幼
年時期,而且把他的社會生活之中的奇異事件,不僅把施
於耶穌的,而且把他所造成的神跡都歸於神話的範疇之下
。」這組被稱為「人子耶穌」的系列講章所關注的,當然
是耶穌的人性,但筆者的視角與自由主義神學是截然不同
的:他們是在否定神性的前提下談論人性,而筆者是在肯
定神性的前提下談論人性。《約翰福音》告訴我們:「道
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
」(約1:14)道成肉身的事實告訴我們,耶穌的人性(
肉身)與神性(道)是不可分割的,他的人性從來都不是
孤立存在的。事實上,人子耶穌所說的每一句話,所做的
每一件事,都與他的神性息息相關。倘若沒有神性,他的
思想就不會那麼卓越,他的品格就不會那麼完美,正如蘭
姆(Bernard
Ramm)所言:「耶穌活出最虔敬和聖潔的生命,只因為他
是道成肉身的上帝。」因此,這組系列講章在談論耶穌的
人性時,始終不會忽視耶穌的神性。筆者的立場非常明確
:我們所談論的耶穌是「道成肉身的耶穌」,不是「道德
典範的耶穌」,這是這組系列講章的大前提。故此,系列
講章的第一篇,我們先來認識道成肉身的耶穌,以便我們
對人子耶穌的神性有清楚的認識。
一、「他本有上帝的形像」
對於道成肉身的耶穌,我們首先要關注的是,他是「
道」的這一事實。對於「道」的概念,猶太人並不陌生,
無論放在希伯來語境,還是放在希臘語境,他們都能明白
「道」是何指。「道」是《舊約聖經》中充滿能力的話語
,又是希臘哲學中維繫宇宙的理性。對於約翰筆下的「道
就是上帝」(約1:1),多數猶太人也不會反對。使徒們
不約而同地用猶太人所熟知的「道」來稱呼耶穌,是要藉
此告訴他們:眾所周知的耶穌,不僅僅是人,因為他所擁
有的「肉身」,與「道」有密切的聯系。使徒保羅把這一
點講得非常透徹:「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
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
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
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猶太人只看到了「奴僕
的形像」,所以他們對耶穌的認識停留在「肉身」的層面
;使徒們亦看到了「上帝的形像」,所以他們對耶穌的認
識上升到「道」的高度。每一個關注耶穌的人,都不應把
他當作普通的人,因為「他本有上帝的形像」。耶穌宣稱
「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時,在場的猶太人「私下議論
」:「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
嗎?他如今怎麼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參約
6:41-42)類似這樣的事情時有發生,因為猶太人無法相
信,他們看著長大的耶穌,會是「從天上降下來的」,他
怎麼可能是神?因此,約翰告訴他們,被他們稱為「約瑟
的兒子」的耶穌,是成了「肉身」的「道」,「這道太初
與上帝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
是藉著他造的」(約1:2-3)。他不像猶太人想像的那樣
,在此前30多年前才開始存在。道成肉身的概念給我們一
個重要的資訊,就是耶誕節不是耶穌的生日,因為他並非
從那一天才開始存在。對於「他本有上帝的形像」這一真
理,保羅在《歌羅西書》中有詳盡的論述:「愛子是那不
能看見之上帝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為
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
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
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
也靠他而立。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裡
首先複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
15-18)如此偉大的耶穌,怎能把他等同於一般的人?承
認「他本有上帝的形像」這一事實,我們就不難理解他所
行的那些神跡,正如巴刻(J. I.
Packer)所言:「耶穌若只是一個道德高尚、信仰虔誠的
人,要相信《新約》記載他生平和工作的所有事蹟便極其
困難。但耶穌若是永生之道、父神『曾藉著他創造世界』
(來1:2),那麼,他的降世、為人和復活,便只不過是
創造能力的另一次作為,根本不足為怪。他作為生命的主
,能從死裡復活,亦非怪事。」自由主義神學之所以回避
神跡,就是因為他們不承認耶穌的道成肉身。
二、他「成了血肉之體」
耶穌是「太初與上帝同在」(約1:2)的「道」,但
他在耶誕節那天「成為人的樣式」,實現了「道成肉身」
。初期教會的異端認為,每一個肉體都是邪惡的,所以耶
穌不可能真的「成為人的樣式」,人們所看到的耶穌,其
實不過是一個「幻影」。這種觀點是十分荒謬的,因為《
聖經》不止一次指出,道成肉身的耶穌擁有真正的血肉之
軀,敘述最為詳細的,當數《希伯來書》:「兒女既同有
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
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
奴僕的人。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
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
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
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2:14-18)
耶穌計畫拯救的人類「同有血肉之體」,所以他「親自成
了血肉之體」。全能的上帝「成了血肉之體」,這的確讓
人難以想像,但這又的確是一個事實。保羅在《腓立比書
》中指出,這個事實,源於耶穌的「虛己」。楊腓力(
Philip
Yancey)在《耶穌真貌》中惟妙惟肖地指出:「上帝來到
地球上,既不是乘著旋風,也不是駕著烈火,實在難以想
像,創造萬有者自己縮小再縮小,一直縮小到母腹裡一個
連肉眼都看不見得小小受精卵,一個可以分裂成長的受精
卵慢慢地形成胎兒,在少女的腹中一個細胞一個細胞地成
長。」耶穌「成了血肉之體」,有兩個方面的意義:第一
,是身體層面上的意義,表明耶穌不是幻影,他和所有的
人一樣,是一個有血有肉的生命。之所以如此,是因為「
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
信的大祭司」。正因如此,耶穌沒有成為富豪或者貴族,
他成為人世間最平凡、最卑微的「奴僕」。《哥林多後書
》中,保羅論述了耶穌「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的道理
:「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
,可以成為富足。」(林後8:9)第二,是心理層面上的
意義,表明耶穌不是天使,他和所有的人一樣,有一個會
有軟弱的身體。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要「被試探而受苦
」,以便可以「搭救被試探的人」。為了強調耶穌在心理
層面上的「血肉之體」,保羅不惜在《羅馬書》中稱耶穌
的「血肉之體」為「罪身的形狀」(羅8:3)。需要指出
的是,保羅不是說耶穌有「罪身」,而是說他有「罪身的
形狀」。周聯華在《神學綱要》中指出:「在『罪身的形
狀』這幾個字中,保羅要告訴我們的是基督進入世界,他
所處的環境跟我們完全一樣,他洞悉『忿怒』、『罪』、
『律法』、『死亡』和一切足以摧毀人的力量。」由此可
見,耶穌的「血肉之體」多麼真實!耶穌「成了血肉之體
」,所以能從身體和心靈兩個方面體恤我們。他為我們「
成為貧窮」,讓我們因他「富足」;他為我們經受試探,
讓我們因他得勝。故此,《希伯來書》勸勉我們:「我們
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
,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
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
助。」(來4:15-16)
三、「他沒有犯罪」
耶穌具有真實的身體,具有真實的人性,但他的人性
與一般人有所不同,最大的區別,在於「他也曾凡事受過
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因此,談論耶穌
的人性之時,我們一定要避免將人性所具有的罪性拉入其
中,艾利克森(Millard J.
Erickson)在《基督教神學導論》中指出:「耶穌並不只
是像我們一樣的人,他更具人性。我們的人性並不能作為
衡量耶穌人性的標準。他真正的、沒有摻雜的人性,是衡
量我們的標準。」「他沒有犯罪」,是因為他有完全的神
性。上帝創造的人,本來聖潔無罪,但因亞當、夏娃的犯
罪,「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加3:22)。從此,這
個世界「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但這
不是上帝的心意,所以他要讓耶穌見證他所定下的聖潔標
準。事實上,耶穌做到了!受洗後不久,「聖靈將他引到
曠野,四十天受魔鬼的試探」。然而,魔鬼始終無法得逞
,「用完了各樣的試探,就暫時離開耶穌」(路4:
1-13)。由此可見,他真的「沒有犯罪」!面對猶太人的
反對,耶穌問道:「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約
8:29)他們無人回答,可見連反對他的人都承認他的無
罪。所以,《希伯來書》稱他為「聖潔、無邪惡、無玷污
、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來7:26),《彼得
前書》稱他為「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彼前1:19)
。對於「他沒有犯罪」,史威伯(Wilbur
Smith)有一段十分精彩的論述:「耶穌的生命中最出類
拔萃的特點,正是我們所有人都欠缺的,但同時我們全都
承認,那是最無價之寶,它就是絕對的良善,或換句話說
,是完全純潔、真正的聖潔,套用在耶穌的身上就是:全
然無罪。」「在邪惡腐敗的世代中,這個在地上維持了
1500萬分鐘的生命--由他誕生後第一次張開雙眼直至他在
十架上斷氣為止,無論是私下或是公開的每一個思想、每
一個行動、每一個目的、每一項工作,全都是上帝所悅納
的。我們的主從不需要認罪,因為他沒有罪。」正因為「
他沒有犯罪」,耶穌才能拯救我們,使徒保羅清楚地指出
:「上帝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
成為上帝的義。」(林後5:21)「因一次的過犯,眾人
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
了。」(羅5:18)
四、「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
道成肉身的耶穌,不僅為我們成全了救恩,而且為我
們留下了榜樣。使徒彼得指出:「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
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
僻的也要順服。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上帝,就忍受冤屈
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
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
神看是可喜愛的。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
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他並沒
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
的話,只將自己交托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2:
18-23)彼得告訴我們:「跟隨他的腳蹤行」,才能真正
認識基督,才能真正見證生命,才能真正榮耀上帝!亞當
裡的罪性,致使世人不能榮耀上帝。經過耶穌在十字架上
的救贖,我們的生命有了改變,我們的生活有了「榜樣」
,從而有機會「跟隨他的腳蹤行」,有可能見證上帝的榮
耀。楊慶球博士說得好:「自從亞當墮落之後,人便活在
罪中。人從社會學、心理學等,所看見的人性都是被污染
了的人性,其中充滿了情欲、自私和驕傲。惟有在基督裡
,我們看見真正的人,也明白上帝所造的人性是怎樣的。
所以,基督在世的生活對我們極有意義,使我們從扭曲的
人性中看到一曙光輝。我們藉著信靠他,擁有新生命,即
基督的新人性,重獲人生的真正意義。」
四本「福音書」詳細地敘述了耶穌為我們留下的「榜樣」,已經得救的基督徒都應加以留意。這組被稱為「人子耶穌」的系列講章,就是要關注耶穌為我們留下的「榜樣」,透過他的言論和行動,學習他處世、為人的原則和方法,從而可以有根有據地「跟隨他的腳蹤行」。
道成肉身,神人二性,均是難以理解的教義,我們可
以不明白,但不能不相信。古德恩(Wayne
Grudem)在《系統神學》中非常真誠地指出:「雖然沒有
一個人能向我們徹底解釋清楚道成肉身的教義,即耶穌如
何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然而在歷史上教會所理解
的道成肉身的教義,確實是有條理而且是可理解的。我們
所該有的合宜回應是,不應排斥《聖經》中有關道成肉身
清楚又核心的教訓,而應認清這永遠將是一個吊詭的理念
,而上帝也選擇以這種方式向我們啟示,並且這啟示是真
實的。如果我們要順服上帝和他在《聖經》裡的話語,就
一定要相信這個教義。」加爾文(John
Calvin)在《基督教要義》中的一段話,有助於我們理解
神人二性:「上帝的兒子從天降臨,卻沒有離開天堂,甘
願為童貞女所生、生活在世上、懸掛在十字架上;然而,
他卻仍如起初一般,繼續充滿天地!」我們後面談論「人
子耶穌」時,不會忘記他是「道成肉身的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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