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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 Westminster Confession

講員:徐忠昌牧師

第十六課:論善行

參考書:「歷代基督教信條」,基督教歷代名著集成系列第廿九冊,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89年四版.


一.信條內容—「論善行」

  1. 只有神在聖經中所吩咐的那些事才是善行1,沒有聖經的根據,專憑人盲目的熱心,或以善良意圖為口實而設計出來的事,並非善行2。

  2. 這些因遵守神之誡命而有的善行,乃是真而活信心的果實與証據3;信徒藉以表示他們的感恩4,堅固得救的確信5,造就弟兄的德行6,美飾所承認的福音7,堵住敵人的口8,而歸榮耀與神9。因為他們乃是神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10;既結出成聖的果子,結局就得永生11。

  3. 信徒行善的能力絕不是出于自己,乃完全由于基督的靈12。信徒為要達到行善的地步,在已經領受的諸般恩典之外,還需要此同一聖靈的實際影響在他們裡頭活動,叫他們立志行事,成就祂的美意13。然而他們不可因此疏懈,以為除非受聖靈的特別感動,就無需盡任何本分;反倒應當殷勤,激發神在他們裡面的恩典14。

  4. 那些今生在順服上能達到最高階段的人,所有的善行絕不能超過神所要求的,而作出比那更分外的事,因為他們在許多所應盡的本分上都有所虧欠15。

  5. 我們不能憑著善行從神的手中賺得赦罪,或永生,因為在善行與未來的榮耀之間有極度的不均衡,而且在我們與神之間又有無限的距離,我們既不能憑善行叫神得益處,又不能補償我們以往的罪債16;我們盡力而為,我們只不過是盡我們當盡的本分,乃是無用的仆人17;因為凡是善良的行為都是出于神的靈18;凡是我們所作的,都有玷污攙雜許多軟弱和不完全,所以經不起神嚴格的審判19。

  6. 然而,信徒的人格既借基督蒙悅納,他們的善行也在他裡面蒙悅納20。這並不是說,他們今生在神眼中毫無瑕疵,無可指摘21;乃是說,因為神在他兒子裡看那些善行,這些善行雖有許多弱點和不完全,但出于至誠,他就喜歡接納並加以報答22。

  7. 未重生之人所行的事,按事體的本身來說,雖然是神所吩咐的,對己對人都有益處23,但並非出自信仰所潔淨的心,也不是按照正當的方法24,即根據神的話所行的25,沒有榮耀神的正當目的26;所以這些行為是罪惡的,不能討神的喜悅,也不能叫人有從神領受恩典的資格27。然而他們若忽視善行便更為有罪,不討神的喜悅28。

    Reference verses:

    1. 彌六8;羅十二2;來十三21。
    2. 太十五9;賽廿九13;彼前一18;羅十2;約十六2;撒上十五21-23。
    3. 雅二18、22。
    4. 詩一一六12-13;彼前二9。
    5. 約壹二3、5;彼後一5-10。
    6. 林後九2;太五16。
    7. 多二5、9-12;提前六1。
    8. 彼前二15。
    9. 彼前二12;腓一11;約十五8。
    10. 弗二10。
    11. 羅六22。
    12. 約十五4-6;結卅六26-27。
    13. 腓二13,四13;林後三5。
    14. 腓二12;來六11-12;彼後一3、5、10-11;賽六十四7;提後一6;徒廿六6-7;猶20-21。
    15. 路十七10;尼十三22;伯九2-3;加五17。
    16. 羅三20,四2、4、6,八18;弗二8-9;多三5-7;詩十六2;伯廿二2-3,卅五7-8。
    17. 路十七10。
    18. 加五22-23。
    19. 賽六十四6;加五17;羅七15、18;詩一四三2,一三O3。
    20. 弗一6;彼前二5;出廿八38;創四4;希十一4。
    21. 伯九20;詩一四三2。


二.韋斯敏斯德小問答(Catechismus)
共107個問答,函蓋基督徒生活的各個層面﹕

問題四十六
問題:第一條誡命令是什麼?
回答:神的一條誡命令我們要知道並承認上帝是獨一的真神,我們的上帝,並要如此去崇拜祂,榮耀祂。
經文:代上28:9,申26:17;太4:10,詩95:6-7.

問題四十七
問題:第一條誡禁止什麼?
回答:第一條誡命禁止我們否認,或不敬拜,不榮耀真神為上帝,為我們的上帝,又禁止我們將只當歸於祂的崇拜和榮耀歸與別神。
經文:詩14:1;羅1:20-21;詩81:11;羅1:25.

問題四十八
問題:第一條誡中「在我面前」教訓我們什麼?
回答:神的一條誡中「在我面前」教訓我們,那無所不見的上帝注意到人另有別神之罪,而且大為不悅。
經文:代上28:9,詩44:20-21


三.生活應用
論善行

  1. 救恩實施的秩序—恩召->重生(結37:1,14),重生->信服(約1:12-13,約壹3;24,4:13)信服->稱義(羅3:22),稱義->後嗣(多3:6-7),後嗣->成聖(羅6:22),成聖=堅忍(來10:36),成聖->得榮耀(來2:10,11).

  2. 「善行」的定義—只有神在聖經中所吩咐的那些事才是善行,如彌迦書6:8所言「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沒有聖經的根據,專憑人盲目的熱心,或以善良意圖為口實而設計出來的事,並非善行。

  3. 「善行」的內函—因遵守神之誡命而有的善行,乃是真而活信心的果實與証據:

    1. 信套b藉以表示他們的感恩,如詩篇116:12-13說「我拿甚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稱揚耶和華的名。」彼前2:9又說「。。。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2. 堅固得救的確信,彼後1:5說「正因這個緣故,你們要分外的殷勤:有了信心又要你們若充充足足的有這幾樣,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了。人若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忘了他舊日的罪已經得了潔淨。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

    3. 造就弟兄的德行,馬太5:16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4. 美飾所承認的福音,「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提多2:11)

    5. 堵住敵人的口,彼前2:15說「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

    6. 歸榮耀與神,彼前2:12說「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

  4. 「善行」的能力來源—行善的能力絕不是出于自己,乃完全由于基督的靈(結卅六:26-27)。

  5. 如何「行善」?—我們在已經領受的諸般恩典之外,還需要此同一聖靈的實際影響在我們裡頭活動,叫我們立志行事,應當更加殷勤,激發神在我們裡面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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