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課:論恩惠和得救的確信
參考書:「歷代基督教信條」,基督教歷代名著集成系列第廿九冊,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89年四版.
一.信條內容—「論恩惠和得救的確信」
- 偽善者以及其他未重生的人,雖可憑虛偽的盼望和肉體的自負,以為自己是在神的愛顧和得救的狀態中而自欺1;這種希望終必落空2,但那真相信主耶穌,誠實愛祂,以無愧的良心竭力在神面前行事的人,今生可以確實知道他們是處于蒙恩的地位上3,並且在神榮耀的盼望中歡喜,這盼望永不致叫他們羞愧4。
- 這種確信,並非以可錯謬的希望為根基之空幻推測的與蓋然性的確信5,乃是以救恩諸般應許的真理6,所應許之諸般恩惠的內証7,和那賜兒子名分的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証我們是神的兒女8的見証為根基之無謬信仰的確信。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我們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9。
- 此無謬的確信並非屬于信仰的本質,所以真信徒在獲得此確信之前,要長久的等待,經過許多困苦奮鬥10;然而,真信徒由于聖靈得知神所白白賜給他的事,他可不用特殊的啟示,正當使用通常的手段,便可得到此確信11。所以信徒都當分外殷勤,使自己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12;因此他的心便在聖靈的平安與喜樂中,在愛神與感謝神上,並在順服之義務的能力與喜樂上逐漸增長,這些都是此確信的果實13。此確信不致令人傾于放蕩14。
- 真信徒對于自己得救的確信可能有種種不同的動搖、減少,或間斷,如因忽略而未能保守;或因墜入損害良心而使聖靈擔憂的某些特殊罪惡中,或因突如其來的試探,或神收回他笑臉的光照,甚至讓敬畏神的人行走在黑暗中,而無亮光15;但他們並非完全缺乏神在他們心中所賜的生命之種子與信仰的生命,愛基督和愛弟兄的心,內心誠實和盡本分的良心。從這些事,由于聖靈的工作,此確信在適當的時候可以恢複16,同時借著這一切,他們不致完全絕望17。
Reference verses:
- 伯八13-14;彌三11;申廿九19;約八41。
- 太七22-23;伯八13。
- 約壹二3,三14、18、19、21、24,五13。
- 羅五2、5。
- 來六11、19。
- 來六17-18。
- 彼後一4-5、10-11;約壹二3,三14;林後一12。
- 羅八15-16。
- 弗一13-14,四30;林後一21-22。
- 約壹五13;賽五十10;可九24;詩八十八1-18,七十七1-12。
- 林前二12;約壹四13;來六11-12;弗三17-19。
- 彼後一10。
- 羅五1-2、5,十四17,十五13;弗一3-4;詩四6-7,一一九32。
- 約壹二1-2,三2-3,一6-7;羅六1-2,八1、12;多二11-12、14;林後七1;詩一三O4。
- 歌五2-3、6;詩五十一8、12、14,七十七1-10,卅一22,八十八1-18 ;弗四30-31; 太廿六69-72;賽五十10。
- 約壹三9;路廿二32;伯十三15;詩七十三15,五十一8、12;賽五十10。
- 彌七7-9;耶卅二40;賽五十四7-10;詩廿二1,八十八1-18。
二.韋斯敏斯德小問答(Catechismus)
共107個問答,函蓋基督徒生活的各個層面﹕
問題五十二
問題:第二條誡上所附加的理由是什麼?
回答:第二條誡上所附加的理由乃是:上帝對我們有無上的權威;祂是我們的主;祂熱心要我們敬拜祂。
經文:詩95:2-3;詩45:11;出34:14.
問題五十三
問題:第三條誡是什麼?
回答:第三條誡是:「你不可妄稱主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祂名的,主必不以他為無罪。」
經文:詩29:2,太6:9;啟15:3,4;瑪1:14;詩138:2;詩107:21-24.
問題五十四
問題:第三條誡命令甚麼?
回答:第三條誡命令人聖潔地恭敬地使用上帝的名,尊稱,屬性,典章,話,和作為。
經文:詩29:2,太6:9;啟15:3,4;瑪1:14;詩138:2;詩107:21-24.
三.生活應用
論恩惠和得救的確信
- 救恩實施的秩序
恩召->重生(結37:1,14),重生->信服(約1:12-13,約壹3;24,4:13)信服->稱義(羅3:22),稱義->後嗣(多3:6-7),後嗣->成聖(羅6:22),成聖=堅忍(來10:36),成聖->得榮耀(來2:10,11).
- 假信徒的外表
指那些偽善者以及其他未重生的人,憑虛偽的盼望和肉體的自負,以為自己是在神的愛顧和得救的狀態中而自欺,這種希望終必落。如馬太福音7:22-23主耶穌所說「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
- 真信徒的內心
那真相信主耶穌,誠實愛祂,以無愧的良心竭力在神面前行事的人,今生可以確實知道他們是處于蒙恩的地位上,並且在神榮耀的盼望中歡喜,這盼望永不致叫他們羞愧。這種確信,乃是以救恩中諸般應許的真理,所應許之諸般恩惠的內証,和那賜兒子名分的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証我們是神的兒女的見証為根基之無謬信仰的確信。
- 真信徒的軟弱
真信徒對于自己得救的確信可能有種種不同的動搖、減少,或間斷,例如:
- 因忽略而未能保守自己身心靈的健康,所以我們要如帖前5:23,保羅祈禱說「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 因墜入損害良心而使聖靈擔憂的某些特殊罪惡中,例如以弗所4:29說「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好日子來到。」
- 因突如其來的試探,然而耶穌自己也受試探,所以希伯來4:15說「因我們的大祭司(耶穌)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而且哥林多前書10:13也應許說「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 神收回他笑臉的光照,甚至讓敬畏神的人行走在黑暗中,而無亮光,就如詩篇66:10所說「神阿!你曾試驗我們,熬煉我們,如熬煉銀子一樣。你使我們進入網羅,把重擔放在我們的身上。你使人坐車軋我們的頭,我們經過水火,你卻使我們到豐富之地。」
- 結論
真信徒並非完全缺乏神在他們心中所賜的生命之種子與信仰的生命,愛基督和愛弟兄的心,內心誠實和盡本分的良心。從這些事,由于聖靈的工作,此確信在適當的時候可以恢複,同時借著這一切,他們不致完全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