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課:論教會
參考書:「歷代基督教信條」,基督教歷代名著集成系列第廿九冊,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89年四版.
一.信條內容—「論教會」
- 無形的大公教會或普世教會為過去、現在與將來在教會的元首基督之下所召集合而為一的選民總數所構成。這教會就是主的配偶、身體和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1。
- 有形的教會在福音時代(在律法時代僅限于一個民族)也是大公的、普世的,為凡承認真實宗教者2,以及彼等之子女3所構成。這教會是主耶穌基督的國度4,神的家族5,在此以外是沒有得救常例的可能性6。
- 基督為了召開並成全在今世生活的聖徒,直到世界之末,就把牧職、聖言以及神的典章賜給這大公和有形的教會。按照他的應許,藉著自己的臨在和聖靈,為達成目的而使之生效7。
- 此大公教會有時比較顯明,有時比較不顯明8。作此教會肢體的各個教會的純正程度之差異,乃是根據其所教導並接納之福音要理,所執行的儀式,並所守的公共禮拜的純正程度之多寡而定9。
- 天下最純正的教會也難免有混雜和錯謬`10。有些教會簡直不是基督的教會,腐敗到成為撒但的會堂的程度11;雖然如此,在地上總有按神旨意敬拜他的教會12。
- 教會除主耶穌基督以外無元首13。不拘怎樣說,羅馬教會的教皇並非教會的元首,乃是那敵基督者、那大罪人,和滅亡之子,那在教會中高抬自己,抵擋基督,和一切稱為神的14。
Reference verses:
- 弗一10、22-23,五23、27、32;西一18。
- 林前一2,十二12-13;詩二8;啟七9;羅十五9-12。
- 林前七14;套b二39;結十六20-21;羅十一16;創三15,十七7;加三7、9、14;羅四。
- 太十三47;賽九7。
- 弗二19,三15;箴廿九18。
- 徒二47。
- 林前十二28;弗四11-13;太廿八19-21;賽五十九21。
- 羅十一3-4;啟十二6、14;徒九31。
- 啟二,三;林前五6-7。
- 林前十三12;啟二,三;太十三24-30、47。
- 啟十八2;羅十一18-22。
- 太十六18,廿八19-20;詩七十二17,一O二28。
- 西一18;弗一22。
- 太廿三8-10;帖後二3-4、8-9;啟十三6。
二.韋斯敏斯德小問答(Catechismus)
共107個問答,函蓋基督徒生活的各個層面﹕
問題七十三
問題:第八條誡是甚麼?
回答:第八條誡是﹕「不可偷盜。
經文:出20:15.
問題七十四
問題:第八條誡命令甚麼?
回答:第八條誡命令我們合法地取得並增加自己和別人的財富和產業。
經文:帖後3:10-12,羅12:17,箴27:23;利25:35,腓2:4,箴13:4,20:4,24:30-34.
問題七十五
問題:第八條誡禁止甚麼?
回答:第八條誡禁止凡足以或可能不義地對我們自己和鄰舍的財富或產業有損的言行。
經文:提前5:8;弗4:28,箴21:6,帖後3:7-10.
三.生活應用
論教會
- 救恩實施的秩序
恩召->重生(結37:1,14),重生->信服(約1:12-13,約壹3;24,4:13)信服->稱義(羅3:22),稱義->後嗣(多3:6-7),後嗣->成聖(羅6:22),成聖=堅忍(來10:36),成聖->得榮耀(來2:10,11).
- 教會的含意
在聖經中,「教會」的主要字源是指呼召或召出。在舊約中,這是使以色列民和他們的聚會,而在新約中,則採用舊約希臘文譯本的用字,把它應用到新約的教會上。教會可指地方的教會,如哥林多的教會;有時也指整個的教會,即當時在地上的全體教會;而最廣的範圍則是包括一切過去、現在、和未來屬於上帝的信徒(弗1:22-23,西1:18)。教會被稱為基督的身體,並且以夫妻密切的關係來比喻,表明基督與教會之間的關係有何等親密。
- 教會的有形性和無形性
教會的有形性和無形性,是論到它在兩方面的性質:
- 有形性
有形教會是指在地上有組織體制的教會,在舊約時代,有聖殿和會堂,並設置祭司等。在新約時代,使徒們在各處傳教,建立教會,按封長老。有形教會的會員包括一切公開信主,受洗加入教會的人。但是加入教會的會員不一定都是重生的信徒,無論教會如何督察會員的信心和行為,還是無法將一切掛名的信徒驅逐出有組織的教會之外,何況教會往往疏於施行紀律的責任(林前51:-2)。在教會中,有時甚至有冒名的假教師,雖身居高位,卻不屬於主。
- 無形性
無形的教會包括一切重生得救的信徒(弗2:11),通常這些人也屬於有形的教會,即在有組織教會內受洗,登記為會員,並經常參加聚會者。然而,那些藉著收聽收音機或電視廣播而決心信主,但因環境的緣故而無法加入教會的信徒;或如往昔沒有聽見福音而在臨終前悔改信主的人,他們雖未正式加入教會,卻實在是基督教會的一份子。
- 在理想上而言
有形教會和無形教會在地上的會員人數應當相同,因為凡真心信主的人,必會申請受洗,加入有組織的教會。但由於以上的各種原因,往往理想與事實不符,特別是在那些以基督教為國教的國家中,或是在基督教傳統久遠的國家中,有形教會和無形教會的會員人數,可能大有出入(參太25:31-46)。
- 教會的標記
教會的標記是辨別有形教會之真偽的標準,共有三個標記﹕
- 宣講純正的真道
這是最重要且最基本的標記,因為教會的任務就是傳揚真道(太28:19-20),若脫離真道,就不是教會了。耶穌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約8:31)
- 按正規施行聖禮
聖經的教訓和初期教會的行動都表明聖禮是教會的一個重要標記,這個標記強調用真道來解釋聖禮的意義,並且只有正式受職的聖職人員,才有權主持聖禮,其施禮的對象必須是正式的會員信徒。聖禮主要的有聖餐,洗禮和獻兒禮。
- 認真地執行懲戒
保持有形教會的純潔,乃是教會聖職人員的責任之一。聖經中論到監督(長老)應有純正的信仰和良好的品格,始能治理教會。使徒保羅嚴責哥林多教會,因為他們在懲戒上疏忽責任(林前5:5)。懲戒之責是耶穌親自交付祂的門徒(太16:19),教會即是基督的身體,就當保持純潔的品格(加5:9-10)。教會在懲戒上偏於寬鬆,不外有以下幾個原因﹕
- 教會往往以會員的多寡作為衡量教會興衰的標準,因此只顧收會員,不願得罪會員。
- 教會領袖對信仰的純正不予重視,並且太過講求民主,以致無從建立懲戒的標準,施行更難。
- 教會領袖們本身或其家庭在基督化生活上有問題,故沒有立場發揮屬靈的力量和權柄,施行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