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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新約神學(二) 保羅書信與一般書信

講員:徐忠昌牧師

第十二課:保羅論基督與教會

教學目標:幫助學生熟讀保羅書信與一般書信,並認識這些書信中的神學主題和重要信息,使之能應用在事奉和日常生活中,且能以信求知,不停地長進。
參考資料:賴德(G.E. Ladd)著。《新約神學》(下)。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1984-1986。黃子嘉牧師的「新約神學課程」。任以撒著《系統神學》,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出版。
閱讀進度:P. 639-655
問題討論:以色列與教會是同一選民嗎?


一. 「教會」的字義
主要字源是指「呼召」或「召出」,在舊約中是指以色列民或他們的聚會(民14: 5;徒7: 38),新約就採用舊約希臘譯本的用字,應用在教會上…

  1. 希臘的背景:聚集的觀念(徒19: 32, 39)。

  2. 希伯來背景:神的百姓(徒7: 38),因此,新約的教會(神的百姓)是接連舊約神的百姓。

  3. 新約的背景:耶穌基督首先提到衪要建立的教會(太16: 18),以致教會被建立後,以此用來描述各地的基督徒團體(徒9: 31)。因此,教會的含意(≠教堂)是指:

    1. 指家中之信徒(羅16: 5;林前16: 19;西4:15;門2)。

    2. 某地方之全體信徒(西)。所以,地方教會非「宇宙性」教會(看不見而含括所有世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所組成的教會,因此,教會≠許多地方教會加起來之總合)的一部份,乃教會在某地方上的表彰,因教會是一整體,可以在某地方上表彰出來。


二. 教會的屬靈意義
教會是神所揀選的聖徒團契(由神角度來看),也是相信耶穌是主的人所組成的團契(由人角度來看),它有兩個屬靈意義:

  1. 教會是「聖殿」:
    1. 個人是聖靈的殿(林前6: 19);
    2. 某地方教會是聖殿(林前3: 17);
    3. 全宇宙教會是聖殿(弗2: 19-22);是未世重建的聖殿,因教會是屬末世的百姓(因聖殿重建是末世性的),也是神國的百姓(因是聖靈降臨後開始的團體)。

  2.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1. 接待門徒即接待主(太10: 40;25:40);
    2. 大馬色路上的經歷(徒9: 4);
    3. 強調合一,因信徒們與主合一,及信徒間彼此合一,信徒共尊耶穌為主(頭);
    4. 充滿萬有者的豐滿,教會充滿了基督的生命與能力(弗1: 23)。


三. 教會的權柄
耶穌把教會的權柄託付祂的門徒說﹕「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16: 19)。教會的權柄只限於屬靈的事,而屬世的事神把它託付政府管理(羅13: 1-7;彼前2: 13-17)。教會的權柄反應基督的三重職份:

  1. 表明信徒合 - 包括制定會員資格與懲戒規章(太18: 18),訂立法規及祟拜程序(林前14: 33-40),履行基督的律法(徒20: 28)。

  2. 表明信徒合 - 教會被稱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 15),有權柄及責任保持信仰的純正,駁斥一切異端歪道(提前1: 3-4)。

  3. 表明信徒合 - 耶穌對門徒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 28),教會當關心人身、心、靈的需要。


四. 教會的聖禮
聖禮是神與人立約的表記和印証,包括象徵性的外形和內在的實際恩典,然而,單是外形的運用,而無內心的領受,聖禮實際上不會生效:

  1. 聖餐:對應於舊約的逾越節之禮,舊約是記念神拯救以色列民,新約是記念主耶穌的救贖;新約不帶血的聖禮取代了舊約帶血的聖禮,都是根據神的恩「約」…

    1. 表明信徒合 - 林前11: 25「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2. 表明信徒合 - 參林前10: 18-21「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嗎?…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3. 表明信徒合 - 林前10: 16「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

  2. 洗禮:對應於舊約的割禮,然而,割禮是家族性,洗禮是個人性…

    1. 與基督聯合 - 在屬靈含意上是與主「同死同埋葬」(羅6: 1-9)。

    2. 赦罪除污穢 - 水禮在舊約往往代表潔淨,所以象徵信徒的罪污被潔淨。

    3. 信主得救恩 - 洗禮是信心的表記和印証,所以必須以信心領受,洗禮才有意義。


五. 新約的教會(基督徒)與舊約的以色列人(神的百姓)有何關係?
釐清兩者關係至為重要:

  1. 時代主義:兩者無連續關係,是不同的兩個團體(也因此把「神國」與「天國」解釋為兩個不同的國度)。

  2. 盟約神學:新約的教會是「真以色列人」,是接續舊約中的真以色列人(有信心的餘數)。

    1. 以色列被稱為神的百姓(羅11: 1)。

    2. 何西阿對背道的以色列之預言「神再稱他們為神的兒子」(何1: 9-10;2: 23);保羅把它應用在外邦人的教會上(羅9: 24)。

    3. 肉身的以色列人≠真以色列人(羅9: 6);肉身割禮≠內心割禮(羅2: 28f)。因此, 真以色列人=內心受割禮=餘數。

    4. 新約中的基督徒被稱為「真受割禮者」(腓3: 3)、「心靈割禮者」(西2: 11)、「亞伯拉罕子孫」(加3:7, 29;羅4: 11, 16, 18)、「成為以色列民」(弗2: 12)、「神的以色列人」(加6: 16)。

    5. 橄欖樹的比喻(羅11章)=樹根(有信心的列祖)+折下的原枝(不信的以色列人)+接上的樹枝(外邦基督徒)。

    6. 以色列全家得救:對將來整個以色列民族而言-「要得救」,其方法是:悔改、信靠耶穌。


六. 作業--當我們明白教會的權柄(根據基督的職份)和聖禮(根據神的約)之後:

  1. 有人參加社團還會尊重社團的規則,但是基督徒卻常輕忽教會的秩序和規章,為甚麼?

  2. 先作門徒再受洗禮,先受洗禮再領受聖餐,然而有人卻遲遲不願受洗,可能的理由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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