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講道撮要(二月十八日)
我們若聽,就必蒙福!(二)
講員:陳肇兆牧師 / 撮要:麥漢明弟兄
經文:申
11:26-28,詩 1:1-3節
昔日,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是為了得神的「福」。申 11:26「看哪,我今日將祝福與咒詛的話都陳明在你們面前。」蒙福的關鍵是「選擇」。所以我上星期指出「選擇正確,就必蒙福!」。要「選擇正確」,就必需要「回歸聖經」,所以「讀經」和「禱告」是基督徒必修的「基本法」。
那「福」是甚麼呢?有解經學者說,詩篇第一篇是「蒙福人之詩」,今日正好是農曆年初一,讓我們一起思想甚麼是「蒙福的人」。詩篇共有五卷書,一開首原文說「蒙福的人是」或「快樂的人是」,中文聖經翻譯放在第二節末「這人便為有福」。
詩篇第一篇的作者說,蒙福的人有「三不特徵」:
1. 不從惡人的計謀 – 「不從」是「不走」,蒙福的人心中知道那是不對,便不向犯罪那方向走。
2. 不站罪人的道路 –「站」與「定位」有關,蒙福的人不定位在偏離正道的生活方式上。
3. 不坐褻慢人的座位,「坐」是「參與」的意思,蒙福的人不參與心高氣傲的思想行為。
蒙福的人有「一種行為」,就是「唯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唯」帶有「積極性」,「喜愛」就好像熱戀,「耶和華的律法」是「神的教導」,「晝夜思想」就是日夜反覆思想,慎思明辨。
蒙福的人有「五個表現」:
1. 「像一棵樹」-
有生命力、強壯、悦目。
2. 「(被)栽在溪水旁」
- 有不斷的供應、不擔心來源。
3. 「按時候結果子」-
有收成、可以享受、繼續發展、是好樹。
4. 「葉子也不枯乾」
- 不怕惡劣氣候、環境影響。
5. 「凡他所做的盡都順利」- 是滿有豐盛、平安、被祝福。
神的兒女真的蒙福。當遇到傷心事時,神的話就立刻帶來安慰。遇試探時,神的話成為他的指南,叫他不跌倒在試探裡。遇打擊時,神的話就成為他的支持、鼓勵。遇失敗時,神的話成為他的力量,使他從新再起來。
祝福各位今年都成為蒙福的人:有三不碰的特徵,一個愛神的行為,五個得勝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