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講道撮要(三月十八日)
洗禮是神的恩典
講員 / 撮要:陳肇兆牧師
經文:羅
六章
3 – 8節
我今次的分享,主要是鼓勵未受洗的接受洗禮,給已受洗的重温洗禮的意義。希望我們不要因着對這禮儀的觀點與角度,引至針鋒相對,互相排斥,嚴重損害了主耶穌基督的身體,教會合一的見證。
(一) 為什麼要受洗禮?
1. 是主的命令
(太 3:13-17)
這是主耶穌升天前吩咐我們的大使命,主自己也作了榜樣 (太 3:14-15)。
2.
是教會自成立以來,從未停止過的禮儀。(使 2:40-41、8:34-38
…)
在使徒時代,那裏有人信主,那裏便有人受洗。從那個時候開始,施洗進入了有形的教會,成為我們基督教傳統的禮儀。
3. 是信徒與基督聯合的一個記號 (羅 6:3-8)
信徒藉著洗禮,表明和主一同死、一同埋葬,又一同復活。這是與基督聯合的記號,是基督「從上而下」給我們的一個記号。
4.
是信徒公開的見證 (太 5:14-16)
信徒對所信的主,作公開的見證,是對聖經順服的表現,對救贖作一個愛的回應。這是一個「從下而上」的見證。
5. 是信徒互相認同的表明 (林後12:13)
基督信徒有責任在眾人面前,表明他願意與其他門徒認同,接受主耶穌。這是一個平行的關係,是互相的表明:「左向右,左向右」。與上面提及的理由,剛好形成十字架。
(二) 誰要接受洗禮?
我們要明白,洗禮雖然不是得救的條件之一 (羅10:9、弗2:8-9),但是我們應該受洗。就好像我們主日應該敬拜聚會,應當過聖潔生活,這都不是得救的條件,但卻都是信徒應當遵守的教訓。此外,我們亦要清楚洗禮這個禮儀,不是真正用水去洗淨人肉身上的罪 (彼前3:21)。一個人如果真的信了主,他在神面前已是一個蒙恩得救的人。誰要接受洗禮?真心相信和接受耶穌為救主的人,就應當受洗。聖經說:信徒應當加入教會,所以我們應當如此行,表明我們對聖經的順服。信心帶出行為,主會加給您信心,叫您不怕環境,接受洗禮。
(三) 什樣去接受洗禮?
洗禮有兩種基本形式:一是滴水禮,另一是浸禮。有人用聖經「洗禮」這個字的意思來解釋洗禮的形式,有人用聖經上洗禮的環境來解釋。我認為這是「比較好」的問題,而不是「對或錯」的問題。我相信用浸禮的方式比較好,用滴水禮也是可以。那甚麼時候才應受洗呢?今天,一個人信主後,教會有責任將基本「救恩要道」教導他,然後盡快替他施洗。信徒理應相信主耶穌是教會的頭,順服教會的權柄,接受洗禮的安排,作出合一的見證。
洗禮的確是神的恩典!尚未受洗的,求神帶領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