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講道撮要(八月十九日)
與神復和
講員:羅志華博士 / 撮要:麥漢明弟兄
經文: 耶 31:31–36節,約壹 1:1–10
約翰是耶穌所愛的學生,門徒在耶穌被釘後四散,福音被傳開,約翰寫這書卷時在主後70–85年,當時教會受逼迫。為什麼信徒在信主歷程中出問題呢?我們怎樣經歷神,又因什麼離開神?
人遇到壓力時就會失去信心。當時在以弗所有真和假的老師,約翰當時知道有人傳假信息,所以約翰壹書的重點就是與神復和。約壹1章和2章約翰教導信徒行在光明中,承認自己的罪,約壹3章:我們要在愛中才能擺脫罪,約壹5章:人要活在信心中。
我過去在北美有機會參加見證神的佈道會,美國也有與神關係好的基督徒,我被接待在梁燕城博士的家,是一個基督化的家庭。基督徒用不同的方法將福音帶給那些未信的人,行公義,好憐憫,流露出基督徒的價值觀。
任何人也是罪人,都與神失去關係,首先是與人復和,當與神和好時,便經歷到神的祝福。我們與人彼此相交,要檢討與人相交的關係。神就是光,我們不能活在黑暗中,當我們接近光時,就可以看到自己很多污點,並清除那些污點。「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