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蒙召見證
黄小燕傳道
我三歲的時候,爸爸已過身,自小一家八口便寄居在伯父家裡。伯父的職業是幫人「問米」,即是拜許多假偶像,自小就見到伯父為別人做法事,我就在這恐懼和沒有安全感的環境中長大,內心缺乏平安和不開心。直至我出來社會工作,認識了耶穌和接受了基督作救主後,我才能克服和面對這個恐懼的境況,就是神的大能,把我拯救出來,令我活著有平安,不再害怕,因有耶穌基督在我心裡。
感謝神!讓我自小至大都賜給我一夥憐憫人的心,願意去服侍有需要的人。我一直渴求能做一位社工,但是因為會考英文科不及格,不符合資格報讀這課程。當我出來社會工作數年,並且信了耶穌之後,我再報考英文科,靠著神的恩典,終於考取合格成績,可以報讀社工課程了。
社工課程畢業後,感謝神安排我去服侍一群流浪漢。他們沒有家人、無居住的地方,在街頭露宿,無人願意去愛他們和接近他們。他們已放棄自己,常常被罪綑綁,如吸毒、酗酒、賭錢、借大耳窿錢、拖欠卡數等等。他們過著行屍走肉式的生活,生命完全沒有盼望,活在痛苦當中,不能自救。他們的遭遇叫我常常反思,能幫助他們什麼呢?縱然我能幫助他們得到一些物質上的援助,卻救不了他們的靈魂──唯有耶穌才能拯救他們的靈魂,醫治他們的心靈。
曾有一位流浪漢,他因家庭破碎而終日在街上以酒消愁,殘害自己,陷於困苦當中。我曾用了許多方法來幫助他,都無法使他的心靈得到安慰。在無計可施之餘,我帶了他參加佈道會,向他傳福音,帶他返教會。主耶穌憐憫他,把他的傷痛醫治了,他便信了耶穌,生命有很大的改變。他不再酗酒,而且願意當義工去幫助有需要的人,後來,他受洗加入教會。在他回天家之前,神安排他與自己的子女、妻子見面,使他們的關係得以復和,他得著神給予他最大的恩惠。
在這事上,我看見神的大能,而且在服侍這群流浪漢的過程中,神讓我學會了接納和尊重這原是不可愛的群體,也見證神賜給我有這份愛心、耐性、包容和熱誠的態度來服侍他們。當我軟弱的時候,神就提醒我「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4:19)。
當我經歷到神在我生命中的作為時,我就願意回應神的愛,向神立志,願意放下自己所喜愛的工作和一份很好的收入,入讀神學院裝備自己,作主耶穌基督的僕人。我深信「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會加給我們」(太6:33)。願頌讚榮耀歸給主耶穌基督,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