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講道撮要(6月28日)
應當彼此相愛
講員/撮要:吳偉強傳道
經文:約壹 3:11–18
「彼此相愛」是約翰壹書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教訓。「彼此相愛」出現在整卷聖經出現14次,而單在約翰福音及約翰書信中出現就佔了9次,由此可見,使徒約翰對「彼此相愛」這課題是何等重視。
1.「彼此相愛」是一個命令(3:11-12):約翰在第16節為「彼此相愛」下了一個定義。「彼此相愛」是以「主的捨命」作為榜樣,「為弟兄捨命」就是實踐了彼此相愛。「捨命」就是「捨棄」,在彼此相愛中,其實所需要的,就是那一種「捨棄」的精神。3章10節這裡,約翰清楚告訴我們不愛弟兄,就不屬於神。正因為我們是屬於神,認識神,所以愛弟兄姊妹,應該是一件很自然的事。當約翰談論「彼此相愛」,他很喜歡用一個詞語:就是「命令」。「命令」在這裡共用了5次 (11、22、23及24節)。而約翰用很多有強烈對比的句子來表達他的意思,例如:惡ó善(3:12);愛ó恨(3:14-15),你會看到,在兩者之間,是完全沒有灰色地帶,毫無模糊之處。所以約翰告訴我們「彼此相愛」是神給我們的命令及肯定。
2.「彼此相愛」被人憎恨(3:13-15):第13節告訴我們,如果你有彼此相愛的心,也不要以為所有的人都會讚賞你。「希奇」一詞有驚訝,詫異,讚歎,敬佩。這句話是安慰當時的信徒,若果被世人所恨,就不要以為奇怪、驚訝,似乎是遭受意外的不幸,倒當看作為是分內的事。約翰認為,信徒必須認清這是一個罪惡的世界。我們可以反過來想一想,許多信徒之所以不覺得需要愛弟兄姊妹,是因為他們行事、生活中都不作發光,不拒絕罪,不榮耀主…因此他們自然不會為世人所「恨」。他們走世界的路是十分通順的,因為他們作信徒的生活,與世人一點分別都沒有。所以,當你發現,世人若不恨你們,倒要以為希奇,因為恐怕是因為你們已經與世界同流合污了。
3.「彼此相愛」要行動(3︰16-18):第16節是愛的原則,而17節描述如何於生活中應用,我想現在教會中常常會發生。為弟兄姊妹捨命是不會常常有,但是以財物、愛心上幫助有困難的肢體就時有發生。這一節論到相愛的二種相關的情形:舌頭及言語上的相愛è行為及誠實上的相愛。我們的愛心不可「只」在言語和舌頭上,有口無心的表同情,完全是虛偽的愛,屬世界的愛。信徒的愛心,要在「彼此相愛」上作出行動。
今日我們不是不知道,神命令我們要「彼此相愛」,究竟我們今日應該如何回應神的命令呢?有沒有想過更多服侍你們北角這社區,有沒有服待四周的學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