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講道撮要(9月27日)
熱愛讀聖經
講員:錢衛樑長老/撮要:麥漢明弟兄
經文:提後 3:16–17
我自少返教會,主日學陪伴我一同成長,後來長大了,我開始教主日學,成為教導人的人。
猶太人除了看聖經,還有一部書名「塔目得」,是集合了猶太拉比的教導。其中記載了一個故事,有人想認識舊約聖經,拉比說他先要讀「塔目得」,但要先答一個問題:兩個男孩子幫忙打掃煙囱,有一個滿面炭灰,有一個很乾淨,那一個會去洗面?那人答應是那個面孔污黑的,拉比說應是那面孔乾淨的,因看見另一人面孔污黑的,以為自己面也污黑,所以去洗臉。那人心中不服,請拉比再問一題,拉比提出相同的問題,那人這次答出拉比之前的答案,結果也是錯,拉比說你都沒有思考,那兩個男孩既然打掃煙囱,怎會有一個面孔乾淨呢?所以那人仍然沒有有機會去學聖經。
新譯本:「全部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16節)「默」—靜靜地,「示」—啟示,指示,這是中文的意思,但原文「神所默示的」是一個字,「神的靈吹氣而成」,參考創世記,神吹氣,使亞當成有靈的活人。聖經就是神吹氣,使我有屬靈的生命。
約 20: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神使我們透過聖經得到益處,具體的有四方面(提後3:16–17):
1﹒ 教訓 — 神對我們教導,使我們靈命成長
2﹒ 督責 — 指出我們的錯,責備我們
3﹒ 使人歸正 — 除了責備,還要糾正其過錯,指出一條正路
4﹒ 教導人學義 — 訓練我們行善,過合神心意的生活
第17節「屬神的人」是所有寶血買贖的人,使得以完全,「完全」有成熟的意思,長大,不斷追求長進,裝備自己,使去行善事,即行神眼中看為好的事,就能討神喜悅。
(撮要未經講員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