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講道撮要 (29/5/2011)
主題:和諧相處
講員:陳孟賢教授 / 撮要:麥漢明弟兄
經文:雅2:1-13
雅2:1-13的經文講到人與人之間日常的交往,由淺入深,一層一層。告訴我們基督徒如何實踐「彼此相愛」。
一. 雅2:1-4「不可按外貌待人」,就是不要用表面的標準去做斷定,包括評價人。「外貌」、「斷定」、「羞辱」是很關鍵的字詞,雅各是在責備一種淺薄的階級比較。不可按外貌斷定,因為重要的東西往往不在表面的一層。申1:16-17是教導做官的人,審判的時候不可按人的外貌,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在約7:24耶穌說:「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
雅2:6-7上,講到一個人是否富貴,與他是否褻瀆我們敬奉的尊名是兩回事,不要只看表面。林後6:10保羅(一個貧窮的傳道人)形容自己;「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可見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12:15)。當我們用表面的事作標準時,便很容易會本末倒置,輕重不分。很多時候,是不值得為了一些小事而傷害大家的感情。
二. 不要以為膚淺是小毛病,雅2:8-11講到律法,是要強調用外貌判斷是很錯的。雅各書寫給猶太人的,猶太人很熟識及尊重律法,保羅就用律法給他們解釋。人往往會在律法中重要的條文及嚴重的罪上不去犯,但在律法上,小的毛病和弱點都是同樣重要,如第9節,指出他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不尊重人,是人與人之間不能和諧共處的重要因素。中國人的民族性是不懂得尊重人,從很小的事就反映出很大的道理,是很實際的。
雅各是否傳遞「一視同仁」的道理?你能否接受雖然神愛世人,但神也不是喜悅所有的人,像神喜悅亞伯,不喜悅該隱一樣?聖經告訴我們,神的喜悅是需要我們去討的(帖4:1)。人也都有喜惡之感,雅各的意思並不是要我們「一視同仁」,而是提醒我們要反省用什麼標準去產生喜惡之感。雅2:12-13教導我們就算對不喜悅的人要留有餘地,要憐恤人,若我們在審判者的角色上,也要用被審判者的心境去執行審判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