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日講道(31/3/2013)
主題:因祂活著
講員/撮要:楊家傑牧師
經文:路24:1-10
A. 引言:
耶穌基督的復活,是整個基督教信仰的基礎。正如保羅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15:14)耶穌復活是一個神蹟,是不能推諉,是鐵一般的事實;神的應許與基督救贖的成就,帶來全人類的拯救(約3:16-17)和神大愛的彰顯(羅5:6-8)!
深盼這不單單是基督徒頭腦上的知識,或是神學思想;乃是基督復活後,天使對婦女說:「為什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路24:5下)成為我們生活上寶貴的應用。
B. 本論:
背景
一群傷心沮喪的婦女,帶著所預備的香料到耶穌墳墓前(路24:1),發現堵住墓門的大圓石已滾開,她們十分驚怕(路24:5)!四福音書記載向她們宣告耶穌已復活的通傳者稍有不同:
《馬太福音》記載「是主的使者」(太28:2);《馬可福音》記載「是一位穿白衣的少年人」(可16:5);《路加福音》記載「兩個衣服放光的人」(路24:4);《約翰福音》記載「是兩個天使」(約20:12)。
他們均清楚指出,耶穌已復活,不在這裡。婦女們看見的是空墳墓,有神所差派的使者為明證,也是《聖經》十分突顯的鄭重宣告;在《路加福音》中更義正詞嚴地表達「為什麼在死人中找活人?」這是非常獨特的記載,也突顯基督已經復活了。
從這節經文,我們要認真地學習以下三方面:
一. 「為什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祂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的意義 (路24:5下-6上)
這句義正詞嚴的問句,是《路加福音》所獨有的,也引證以賽亞先知所說:「百姓不當求問自己的神嗎?豈可為活人求問死人呢?」(賽8:19下)除了直斥當時的以色列民不可交鬼和行巫術外,更是指向神所差派的彌賽亞,能使「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賽9:2)其終極意義更是指出彌賽亞的誕生、工作、名份和永恆!「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賽9:6-7)
在新約中,更申明「活人」,不是指在地上有生命氣息的人,而是指長遠活著的人:「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7:25)也更是指基督為人類的罪受苦受死,以義代替不義,為要拯救人類到神面前,更再一次申明:「按著肉體說,祂被治死;按著靈性說,祂復活了。」(彼前3:18下)
二. 回憶「加利利的情誼」(路24:6下-7)
《路加福音》特別提到「加利利的情誼」,「當記念祂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路24:6下-7)是提醒對那些驚怕的婦女,回憶過去主耶穌在加加利所作的醫治、趕鬼、傳天國福音的經歷,重燃她們對主耶穌的愛和信心的依靠。
今天,我們心中對主耶穌「加利利的情誼」是什麼?
三. 婦女的回應,信仰的承傳(路24:8-10)
婦女們的憂戚和驚恐一掃而空,並且因著天使的話,想起耶穌的話來,並且第一件事就是趕快去告訴門徒有關耶穌復活的好消息:「他們就想起耶穌的話來,便從墳墓那裡回去,把這一切事告訴十一個使徒和其餘的人。」(路24:8-9)
我們知道,惟有主復活的真理和應用,能使在絕望中的人重燃生命的希望,重新得力!這復活的震撼,以及主的榮耀得勝,使撒但的權勢歸於無有。這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更是今天我們身為基督徒,對主耶穌的降生、工作、受苦、受死,然後復活的信仰承傳!
C. 現今意義:
1. 復活之主仍掌管:
藉著耶穌復活的震撼,體會神大能之掌管,在一切灰心失望的環境中,深信祂仍看顧和掌管;更要活出以個人為中心變為以神國度為中心的基督徒。
2. 屬靈事工用屬靈方法:
不要在死人中找活人,乃要在神永恆的價值上倚靠主;特別處理教會的屬靈事工,不是靠地上人間小學,世界知識、專業、潮流等,要委身在永恆價值的事情上,成為我們短暫人生的定位。
3. 常謹記主的教導,作信仰的承傳:
將神話語應用在生活中,不是單單在退修會、培靈會才思想神的話語,乃是每天持守讀經、靈修、默想神的教導。在生活上實踐出來,成為見證神的器皿!更成為信仰的承傳者。
讓我們特別銘記恩雨堂的基石,神的話語:「耶和華現在給我們寬闊之地,我們必在這地昌盛。」(創26:2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