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就是喜樂” (尤牧師)
經文﹕腓立比書4﹕10-13 2014年1月26日
引言﹕
1)
不滿足的感覺﹕大多數人對他們人生的現狀不覺得快樂,他們對生活環境不快樂,對工作也不快樂. 對他們的財務狀況不快樂,對上司,同事,老師,同學不喜歡。有人對婚姻配偶不滿足,不喜歡鄰居,朋友,不喜歡教會中某些人。這些人天天希望有更好的職業,更高的收入,更好的職位,更大的房子,更新的汽車,更聰明的孩子,更聽話的丈夫或更溫柔體貼的漂亮的妻子。這些人天天活在對現實不滿的情緒中,覺得作人很累,真沒意思,心中常有焦慮,不爽,甚至生氣,覺得難受。
2) 不滿足的定義﹕中文的 “滿足”兩字很妙,很美,形容人心中的感受很恰當. 人若活在 “滿”中,心中就有 “足”的感覺,但問題是 “滿”與 “足”,人人不一樣. 有人對一萬元很滿足,有人要一百萬元還不滿足. 所以滿和足談容易,作來難。 “滿”常指物質的多少,如水杯中的水多少,足卻是指心中的感覺,有人水杯很滿,但心中仍然不足,因為水杯太小,要換個水桶才會覺得 “足”。一般來說,求滿不易,求足更難。求滿可以用 “量” 計算,求足就很難有定準。怪不得不少人比別人 “滿太多”,但心中仍然不覺得 “足夠”。
更深認識何為滿足﹕
1)
滿足是種感覺﹕許多人很難確定得到多少才能滿足,因此,就是當他們得到原來以為会滿足的事物之时,仍然心中沒有滿足。這是因為 “滿足”是一種心中的感覺,和外在物質的得失多少,沒有太大直接的關係。這是為什麼許多人活了一生總沒法覺得滿足。盡管他們沒有告訴你他們心中的 “空洞”多大,實際上,那 “空間”大得可怕,永遠無法填滿,也永不會覺得 “足夠”。因此,人類總是 “要個沒完”,從孩子要玩具,到成年人要財物,名譽,地位一樣。
2)
滿足非與生俱來﹕ “我無論在什麼境況都可以知道,這是我已經學會了。”(腓4﹕11)大多數神學家都認為貪婪是人性與生俱來的敗壞罪性之一,從創3﹕6夏娃傳下來的。人生下來就有這敗壞的罪性,從在幼稚園時代就表現出來。這罪性是人類很多悲劇的源頭,許多社會罪惡從此而生;表現在家庭,社會,工作地方,處處可見。有些人出身窮困,比較會覺得滿足。那些富裕人家的孩子,很難學到滿足。如果你出身貧窮,你的人生會容易得到滿足的喜樂。
3) 滿足永不會完全﹕滿足感沒有一個定準,只有比較式而已,人的滿足感因物,因時,因環境不斷改變,沒有一個人對所有事物,永遠覺得滿足。因為滿足與多少無關,乃是與 “慾望”有關。多少容易計算,慾望無法計算。故此,滿足是永不完全的。人類的慾望如無底坑,是永遠填不滿的深淵,這是人性的敗壞,我們一輩子都要斗爭。
不滿足傷害甚大﹕
1)
妨礙你享受人生﹕歷史上沒有一人真正 “心想事成”。故此,這只是一個願望,沒人能真正得到。所以,如果你因為無法心想事成,想什麼得什麼,你肯定天天不滿足,心中悶悶不樂終日。對現實擁有的一切不滿足,無法提起興趣去享受,那是多麼可惜的人生。一方面想要的得不到,已經有的又不滿足,作人多難過阿!假如人生像個旅程,你很不耐煩地等待到達終點,根本無心欣賞享受整個旅途的喜樂,多可惜呢!
2)
心中容易生埋怨﹕大多數不滿足,活得不快樂的人常常會埋怨人,埋怨神。認為神不公平,愛他們不夠;埋怨人不了解他們,不肯多幫忙,或者造成他們追求的難阻。心中存有積怨的人,一般上人際關係不好,與家人,同事,朋友,同學不和睦,更感孤單。
3)
妨礙人生的功能﹕大多數對人生不滿足,不快樂的人,不肯也不會對人生有更積極,更有效的付出;不肯改善心態和行動,在工作上懶散,偷工減料,瞞天過海,得過且過,工作效果會更差。對婚姻配偶不滿的人常常想如何逃脫,而不是想如何改善關係,這心態只會加速婚姻的破裂。
4)
妨礙你使用智能﹕每個人生下來,神都賜各人有某程度的智能,使人可以作合理有益的決定選擇。但是,當一個人對生活現狀不滿意時,我們失去理性的能力,常會作出不恰當有害的決定選擇,許多人在這情形下作的決定都不正確,不合理,含有消極心態,甚至是有害的決定。當一個人活在感覺中時,他運用智能的能力大打折扣。
5) 甚至造成大傷害﹕有些活在不滿足,不快樂感受的人,作出愚蠢的決定,行動,會傷害他們未來的人生。有人因不滿意工作,在工作作出愚蠢的行為,傷害職業前途。有人不滿意錢不夠,就去偷,搶,欺騙,用不法行為去得錢。有人因對婚姻不滿意,就去搞男女不正當關係,結果是加速婚姻破裂,家人受傷。每一個對現實不滿,心中沒喜樂的人,他們心中有些定時炸彈,隨時會爆發,使人受傷害。
活在滿足喜樂中﹕
1)
調整正確人生觀﹕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為基督耶穌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為我以認識我主耶穌基督為至寶。”(腓3﹕7-8)我們對人,物,事的價值觀,对重要与不重要的決定,常從我們的人生觀作出發點。當我們的人生觀若從世俗作起點,我們就會用世俗的價值去看事物。我們若從耶穌的角度去看事物,就會用耶穌的價值去判斷取捨。真正的心靈滿足是從認識神的愛和能力而來,正如保羅的見証一樣,屬神的兒女,本來就應當從神的角度去看事物價值。
2)
相信神供應一切﹕ “你們當求神的國和他的義,這一切都要賜給你們了。”(馬太6﹕33)這是我們將生活所需交托給神,並且完全信任他的美意和能力,足夠供應我們生活上一切需用,我們也要信任神知道我們的缺乏,也樂意供應我們,使我們無所缺。我們多信靠神呢,還是多相信自己呢?如果我們能將寶貴靈魂交托給神,為什麼不能將人生的需要也交托他呢?
3)
盡心盡力作最好﹕ “所以你們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馬太6﹕34)耶穌要我們將明天的缺乏交托給神,我們只需要全神關注盡力作好今天的責任。不要花太多時間精力為明天的缺乏憂慮,以致今天該作的事沒作好。沒人知道神明天會作什麼,因此,白白消耗精神時間為明天憂慮不安,實在不聰明。其實,聰明人應該作好今天份內的事,安靜等候神為我們預備明天的需要。
4)
不必與別人比較﹕ “彼得看見約翰,就問耶穌說﹕主阿,這人將來如何,耶穌對他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約翰21﹕21-22)彼得聽完耶穌對他未來人生要發生的事,他想知道約翰將來的人生會怎麼樣。但耶穌難阻彼得,不必將自己的人生去比約翰的人生。神對別人人生的旨意不是我們的事;他們或高或低,或貧或富,我們不必知道,不必比較。不少在滿足感上有問題的人,都喜歡與別人比較,特別與一些比自己高,好,能幹,成功的人相比,比一比,就覺得自己不夠,差太多。心中很不是味道,心中羨慕,嫉妒,甚至生氣。
5) 靠著主凡事能行﹕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立比書4﹕13)首先,我們必須承認,主的力量是我們一切需要的源頭。有時我們對 “主加上我,凡事都能” 不太肯定。人生心靈滿足的力量不來自世上的一切,乃來自主自己,一切使人生滿足的能力來自主耶穌。世上一切人,物,事都會改變,只有主永不改變,我們若將人生的滿足放在主手中,沒有任何勢力能打倒我們,能奪去我們心中的滿足。
真理應用﹕
1)
尋求最佳利益﹕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6﹕6)許多人在世上尋求最大得益,希望得到了,心靈就會滿足。但是神要我們知道,最大的利益得到,能真正使你心靈滿足的,不是從世界來的,乃是從神來的,就是 “敬虔”。敬虔原來的意思是 “更像神”,更有神的聖潔,仁慈,愛心和忍耐,在心靈裏和生活表現上更像神,這更像神的追求是為我作未來的準備,就是準備將來在天堂的生活。我們今天就要開始追求這一樣生活目標和表現,將來到天堂才不會覺得陌生。
2) 小心致命陷阱﹕ “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陷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開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9-10)對於貪婪錢財,和因貪婪而來的禍害有明確的教導。我們看過,聽過,唸過太多這類的故事。就是原來信主,愛主的人,也会因貪婪世界,就離棄真道,落在諸般痛苦中。愿我們各人都活得滿足,平安快樂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