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尋找愛嗎?” (尤牧師)
經文﹕羅馬書5﹕6-11 2011年5月15日
引言﹕
(1) 渴望被愛﹕有一位青女子在facebook中寫下這樣的句子﹕“我渴望有人愛
我,而這人必須是了不起的人”。我想這不只是這女子的渴想,也是我們
許多人所渴望得到的。我們希望有人愛我們,關心我們。當然這個人若是
了不起的人,那是錦上添花,好極了。
(2) 傾倒大愛﹕歷史上只有一個人會符合上述的條件,那就是主耶穌。聖經
說﹕ “因為神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傾倒)在我們心裏。”(羅
5﹕5)在人類歷史上,從沒有人能向人類顯示出只有神才能給的大愛,就 是他藉著耶穌向我們顯示的。如果你在渴求被愛,你肯定要先去見耶穌。
絕對不可能的愛﹕(羅5﹕6-7)
(1)
當我們還軟弱之時﹕人類道德的軟弱,使我們無法達到人想作的義,使我們無法用人力去見到神。當我們無法明白神的大愛時,神就差遣耶穌降世為人,向我們顯示神的大愛。軟弱兩字是指缺乏力量,無用、無助、無能。人類根本就沒辦法提升自己到神的程度,神因此就為人類成就了救贖。人類的一切努力完全變為無用,沒有一人能靠自己能去到神的面前。
(2) 當我們還是罪人之時﹕“罪人”原文是“不像神”,“不如神”或“敗壞的”,不像神是聖潔的。神奇妙的愛傾倒在我們身上,當時我們一點都不配得,不可愛,不敬虔,不義,不配領受神奇妙的愛。世上沒人因自己的義能夠得救。我們最好的義行也不過是一塊又臭又爛的破布,毫無價值可言。盡管如此,神將他無比奇妙的大愛傾倒給我們,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得救。
(3) 當神的時候到之時﹕“時候到”(神所定的日期)是指“神特別指定的日期時間”。讓耶穌基督降生到世間來,為人類舖平一條通到神面前的路,使世上罪人可以回到神面前。從個人角度來看,神也給每一個人預定了一個特別的時間,讓人可以聽到福音,讓聖靈觸動到人的心靈,使人有感動,會為罪悔改,會接受耶穌作他生命的救主。正如神預定世人可以藉挪亞的方舟得救,但人卻硬著心拒絕神給他們的時間。當時候來到之時,我們應當把握時間得救。
(4) 當基督為人死之時﹕為了要讓世人明白他的大愛,神就付出了無比的大代價,是沒有人能付出的,就是付出了他獨生子的生命。耶穌為我們死。為的意思是“使我們得益”。為了代替我們人類的眾罪受該受的刑罰。當我們愛另一個人的時候,我們都會付出代價﹕如時間,金錢,禮物,心意等。但沒有人愛別人愛到將生命倒出去,神為人類付出的是曠世未聞,空前絕後的代價,讓世人可以明白。
沒有人配得的愛﹕(5﹕8-9)
(1) 當我們仍是罪人時﹕罪人,是指那些犯罪的,敵擋神的,拒絕神的,違背神的,行不義的,故意放縱的,違背神命令的,自私自利的人。罪是人心敗壞本性的外在行為表現,是從人類始祖遺留下來的本性。世人沒人能作任何事去消除罪性和犯罪行為。人的知識,努力,自我控制,甚至宗教教條,法律都不能使人不犯罪。在人類完全敗壞,墮落之時,神的愛就向我們顯示,是人類絕對不配得的。
(2) 神的愛向我們顯明:”顯明”的意思是証據,証明神不只是向人說他愛我們,他乃是用行動向我們証明他真的愛我們。就是將他的獨生子賜給我們,死在十字架上。世間的人都彼此作出應許,承諾,但許多是無法成全的,令人傷心的。有時是因為人力有限,無法作到;有時是人根本就沒有誠意去實現,只是隨口而出,隨便答應而已。神卻不是這樣。神應許的,必會成就;成全。
(3) 我們因主的血稱義﹕“稱義”是過去式,表示在我們還未認識神之前,神早就為我們預備了“被稱為義”的途徑,耶穌早已為我們的罪付了贖價,恩典已經成就存放在神的愛庫中,等待我們去領取。神是公義的,他不能將有罪的人當成無罪。他必須有“為罪人贖價”的代替品,就是耶穌所流的血。主的血使世人的罪都得蒙赦免,無論古今中外,過去未來,人只要相信耶穌,接受神的愛,人的罪就蒙赦免。
(4) 神為我們免去忿怒﹕“忿怒”是指神的公義對邪惡的憎恨,就如我們看見不義,不公平事件時心中熱烈的怒火一樣。公義的神,不能對邪惡的罪視若無睹,無動於衷,更不能讓邪惡和罪惡為所欲為。人類因心中的邪惡,行為上的罪,將自己放在神忿怒之中,但因耶穌的代贖,赦免,就除去神的忿怒。人若不肯接受耶穌代贖的愛,他的罪仍不得赦免,仍然活在神的忿恕中。
奇妙大愛的成就﹕(5﹕10-11)
(1) 世人不再與神為敵﹕人與神為敵不是指我們有能力作神的敵人與神爭斗,乃是指與神站在對立的狀態,行事為人專與神作對,相反。一個人若不是屬神的一邊,他就是屬魔鬼的一邊,就是與神為敵了。從我們得救的那一刻起,我們不再與神對立,不再屬魔鬼。乃是屬神的兒女了,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改變,是我們得救的改變。
(2) 我們已經與神和好﹕與神和好是指除去與神為敵的立場,心態,和作法。耶穌為我們除去阻隔人與神和好的牆,讓兩邊重歸於一。保羅在以弗所書2﹕13/16描寫這新關係最清楚。神在耶穌身上不只成就了猶太人與外邦人和好,更重要的是世人與神和好。耶穌的血將罪人帶回到神面前,與神和好,我們已經是神家的人,可以稱神為阿爸、父神,這是保証了我們在神國裏的地位,這是耶穌為罪人死的最終目的。
(3) 我們得的更加豐富﹕ “我們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5﹕10)既然神的旨意和能使人類因耶穌的死得救,神必能藉耶穌的生使人類得的更豐富。這就是針對有些人對人得救的保証有疑問﹕人類靠耶穌得救安全嗎?會不會因什麼事故而失去救恩呢?耶穌的死救了我們,他的復活就保証我們永不失落,耶穌親自作保証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搶走)”。(約10﹕27-28)
(4) 我們因神大愛喜樂﹕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5﹕11)喜樂表示感激,讚美,稱謝等。我們如果真的明白神給我們的大愛,明白神大愛所付出的代價,明白我們得救所得的福份,我們必然會滿心歡喜,感謝,讚美愛我們的神。大衛王求神這麼說﹕“使我得救恩之樂。(詩篇51﹕12)得救與神和好是人生能得最大的喜樂,世上一切不足比較。
結論﹕
(1) 不要輕易失望﹕世上絕大多數人沒有那麼幸運能求到一個專心一意愛你,關心你,保護你的人,而這人是那麼非凡超俗,那麼了不起。原因是世上根本沒有一個這樣人存在,沒有人能給我們心中所渴望的真愛,而且又那麼不平凡。如果你得不到,不必失望,你可以到耶穌面前來,讓他成全你心中的渴望。在世界尋找非凡的愛是不可能的,沒有人能滿足你心中的渴求。
(2) 不要錯過機會﹕ 神在基督裏的愛是為全世界每一個人預備的,但可惜的是世界的人不是都肯接受神的大愛。當神在你心中向你說話的時候,你心中有感動的時候,你會知道,這就是你得救的機會。這是你靈魂得救的時刻,機會,你如果錯過,不知何時會有第二次機會。挪亞時代的人就沒有第二個機會。
(3) 不要依賴己力﹕今天的世界充滿不少
“你自己可以作”的事情,如小型工程,清理花圃,蓋撘花架,佈置房子等,有些人也作得不錯。但拯救靈魂的事,就不是人自己可以作到的,正如你不能用自己的左腳踏右腳就凌空而起,你必須借助外來的
“踏足點”才能,得救也是這樣,你需要耶穌赦罪才得救。不要以為你樣樣事都可以自己來。這事就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