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照耀”
(尤牧師)
經文﹕馬太福音5﹕14-16 2009年2月1日
引言﹕
1)
發生在芝加哥的事﹕史多域博士(Dr. Joe
Stowel) 是舉世聞名的慕迪神學院退休院長。不少人問他退休後他最懷念的是什麼,他總是毫無猶豫地回答說﹕“我最懷念的是那些學生,他們熱情愛主,他們行事為人滿有基督徒生活的見証。”芝加哥警察總監曾這樣說﹕“當慕迪神學院的學生放假回到學校時,就像有人在城北區挑亮了燈一樣。”
2)
發生在加利利的事﹕這是兩千年前耶穌在加利利對門徒所說的一樣﹕“你們是世上的光。”(馬太5﹕14)這句話是個有力的描寫,指出信主的人活在黑暗世界中應當扮演的角色,讓世人看到信徒的誠實,正直和世界的黑暗空虛。這不是長篇的演講,乃是指出世人天天在觀察我們。他們雖然不信我們的神,也不求知道神,但世人卻十分注意我們的言行舉止,要看看我們的信仰,到底在生活上有什麼功效。我們的言行舉止,決定我們為主發光的程度。
聖經中光的教訓﹕
1)
神創造光﹕“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創 1:1/5)這五節經文可以寫成很好的一篇講章。但今天我們注重的是﹕光是神所造的。
2)
神使用光﹕“日間耶和華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夜間在火柱中光照他們。”(出埃及記13﹕21)在出埃及行程中的其中一個神蹟,就是神用光領以色列人走過曠野的路。這神蹟可以列出許多教義和講章,這裏所注意的是神用他所造的光,白天黑夜引領以色列人走當走的路。神今天一樣這樣作,我們如果跟從神的光,就不會走在黑暗裏。
3)
神就是光﹕“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約1﹕5)約翰對早期信徒傳講神的本性﹕神是光,在神的本性中毫無黑暗,神的光來到世間,光照人類,叫人可以認識他。約翰福音1﹕4又說﹕“生命在他裏頭,這生命就是光。”約翰被聖靈感動,介紹來到世上的光,就是耶穌。“他是那真光,照亮一切住在世上的人。”(1:9)
4)
神喜歡光﹕“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一1﹕7)約翰指出信徒的生活必須行在神的光中,正如神行在光中一樣。任何說他跟從神的人,必須行在光中,不可行在黑暗裏,因為我們是已經蒙耶穌寶血結淨的人,不可行在黑暗裏。
光的功能﹕
1)
光維持生命﹕對於神為何先創造光,後才創造一切生物,科學家可以給我們列出許多理由。但我們不必是科學家都知道,一切的生物包括人類,沒有光就無法生存。其他兩個生物生存的必須要素是水和空氣,也是神最初創造萬物所造的。神不只創造自然光去維持自然界生物的成長和生存,神也造屬靈的光去維持人類靈命的成長和生存,那屬靈的光就是耶穌。沒有光就沒有生命,不論是自然界,屬靈界,都是一樣。
2)
光消除黑暗﹕聖經用黑暗描寫罪,羞辱,無知和邪惡,痛苦和受難。聖經又用光描寫衝破黑暗的力量(約1﹕4/5)當耶穌宣稱他是世上的真光的時候,他給世人帶來光明,使人可以因著信他,不必活在黑暗裏,可以得著生命的光。(約8﹕12)什麼地方有光,什麼地方就沒有黑暗。任何心中有耶穌生命的人,他裏面就沒有黑暗。
3)
光照亮前路﹕當大衛王說神的話是他“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119﹕105)時,他所指的是神的道照亮他人生的道路,使他不會迷路,走錯,失落在黑暗中。
4)
光帶來拯救﹕“興起,發光,因為你的光已經來到,耶和華的榮耀發現照耀你。”(以賽亞書60﹕1)正當以色列人落在被擄,無助,絕望的境況中向神伸訴的時候,神差遣先知以賽亞向他們宣告一個好消息﹕神的拯救已經來到,彌賽亞已經降臨,要將以色列人從外邦的壓迫下拯救出來。神不只救以色列人脫離外族的壓迫痛苦,神也差遣彌賽亞來拯救全人類脫離撒但和罪的壓迫。耶穌的降生,是神所賜的真光來到人間,為了要將世人從罪的綑綁中,釋放出來。(約1﹕4-12)
你們是世上的光﹕(馬太5﹕14-16)
1)
一個新身份﹕當耶穌稱他的門徒是世上的光的時候,他也是對我們說話,他給每一個信他的人一個新身份;光。早期信基督的人被稱為“基督徒”,是因為他們的行為品格,反映出基督的特性品格。當耶穌稱我們作“光”的時候,他乃是要我們的品格,個性,行為反映出他的真光,任何人接受一個新身份時,他的生活行為必須與所得的新身份相稱。
2)
一個新目標﹕ “你們是世上的光。”(5﹕14)耶穌給屬他信他的人不只一個新身份,他同時給他們一個新人生目標﹕要在世上發光。神讓我們得救之後,仍然在世上活著有一個特別的目標﹕向世人發光,使他們能認識神。我們不是在教堂四面墻壁內作光,我們乃要出去到世人中間作光。主的門徒不該脫離世界,獨善其身,我們應當進到世人中間,將神的光去光照他們,使他們能接受真光而得救。
3)
一個新地位﹕正如一個城造在山上,不能隱藏。一盞燈點亮之後,也不應該藏在斗底下,乃是放在燈台上。當信徒將燈藏起來的時候,他就沒有發揮作燈的責任,沒有盡神要他作光的本份。燈要放在燈台上,信徒要站在一個新的地位,能夠為主發光,能夠使人看見,這才是符合神的心意。
4)
一個新功能﹕“就照亮一家的人。”(15﹕15)這正是每一盞燈應當作出的貢獻,發揮的功能,“照亮”(給別人亮光)是一個自我犧牲的行動,也是一個使他人得益的行動。沒有信徒的發光,世人就不能得拯救,沒有燈的發光,人仍然活在黑暗裏,耶穌已經為我們付上代價,使我們得救,我們也當肯付出代價,使別人得救。
5)
一個新命令﹕“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15﹕16)這不是一個建議,也不是一個請求,乃是一個命令,從主而來的命令,我們沒有選擇的餘地,必須要忠實地遵從。光的作用是使人看見所行的道路,這也是我們當行的﹕讓世人找到回到神面前的道路。不少信徒對這命令當作建議,因而不肯遵行,不肯盡責任。你如果真是主的精兵,你必要遵行主的吩咐,不可推卻,不可拒絕。
6)
一個新方式﹕“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15﹕16)耶穌時代的文士,祭司,法利賽人十分注重對律法的知識,知多少。耶穌向他們提供一個新方法﹕行多少。知道新的律例很好,遵行神的律例更好。世人不理會我們有多少屬靈知識,唸過聖經多少次。但他們卻很注意我們如何將聖經道理在生活上活出來﹕行為,言論,態度,思想, 活出信仰的果子。
7)
一個新結果﹕“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15﹕16)神如何從他所造所拯救的人身上得榮耀呢?就是藉著我們在世人面前發的光,我們的好行為,他就得榮耀。這是我們發光的果效,世人認識神,天父得榮耀。
結論﹕
1)
名符其實﹕作基督徒不單是要信主,受浸,參加崇拜,捐一點錢而已。真正的基督徒乃是我們如何將信主的道之後在生活上表現出來,作個名符其實的基督徒。使我們與未信主的人,在思想,價值,作事,言行上與人有不同的表現。耶穌要我們在世上為他發光,我們就必須盡力忠心去實行。
2)
消除難阻﹕從我們的思想開始,然後到我們的生活方式,試試看在任何地方有明顯難阻發光的障礙,妨礙光的發出,照耀。求神幫助我們在家庭,親友,同學,同事面前作明光照耀,使他人因此看見耶穌,相信耶穌。
3)
跟從真光﹕神差遣耶穌到世上來作為真光,使你能看見回到神面前的路。光已經來了,你肯不肯被光照耀,還是硬心拒絕?今天正是你接受真光的日子,相信他,你就必活在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