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主管?” (尤牧師)
經文﹕申命記28﹕1-6 2006年6月18日
引言﹕1)”我不要你管”﹕我們常常聽到小孩子對大人的教導提出反抗說﹕”我不要你 管”﹕這句話裏面表示他要獨立,拒絕接受權威。其實這說法和想法不只是孩子 是這樣,許多成年人也是這樣。沒有人喜歡有人告訴他去作什麼,特別是一些 我們不喜歡作的事,不歡喜去的地方。
2)有關權威的問題﹕自從人類被造起,人就不喜歡服從權柄。人類的歷史可以 說是”反抗權威”的歷史;反抗君王,反抗政府,不服從警察,不聽老師的教導, 不服上司的命令,不聽父母的話,又不遵敬有權柄者的教導。有些人不肯信 神,是因為他們不要神吩咐他們這可以作那不可以作,反抗權柄到處可見,從 社會或公司到家庭,甚至教會,處處可見。
人為什麼反抗權威?
1)權威與自由衝突﹕人人都認為自由對人生很重要,為了維護自己,人就必須 反抗任何限制或失去自由的事發生,包括反抗權威在內,讓有權威的人吩咐我 們作這作那,就等於我們損失了某些自由。自由是我們的,權威是外來的,許 多人就會為自己的自由去反抗任何外來的權威。許多人要絕對的自由;”我要行 我心所願的,沒有人可以干涉”。
2)權威與形象有衝突﹕”形象”是指我們在他人面前的表現。人人都想給別人一 個好形象;”自主,獨立,剛強,完全自信,沒有缺乏。”如果有權威的人在我們 上面,要我們服從,就等於傷害我的公眾形容,人就不喜歡,特別是少年人 更不喜歡,因為他們正在”建立形象”階段豈可在朋友,特別是女朋友面前失去形 象,許多少年人因此誤以為”拒絕權威,特別是父母的權威”,等於建立自己”獨 立自主”的形象。
3)權威表示責任﹕什麼時候權威加在我們身上,就等於加”責任”在我們身上, 要我們順從,我們就不喜歡,從老師加給我們家課,到政府限制開車速度,到 母親要我們吃光盤子裏的食物,到政府規定我們要納稅等等,都是將責任加在 我們身上,我們都不喜歡,人人會作他喜歡作的事,沒有人喜歡作他”非作不可” 的事。
4)權威對別人有好處﹕很少人會完全拒絕權威。大多數人都接受有時需要有權 威,社會才安全,學校才有秩序,學生才能學到東西,需要有警察巡邏街道, 抓那些不守交通規則愛開快車的人,政府應當收稅,特別是向有錢人收稅才不 至富者更富,窮者更窮。家長也應該有權威,可以鎮壓蠻不講理的小妹妹或自 私自利的大塊頭哥哥,總之若權威使用在別人身上都很好。人人想別人都應當 服從權威,只有我不必。
權威何處而來?
1)權威從神而來﹕當神頒佈十誡的時候,他沒有問過任何人,沒有得到任何人 的同意,他就自主地發出命令要人類遵從,其實在頒佈十誡很久已前,神就開 始吩咐人可以作這個,不可作那個。作為人類和天地萬物創造主,神是一切權 威的起源,只要神存在(其實沒有人可以叫神不存在)權威就會存在,不管你 喜歡不喜歡。權柄是神性的一部份,世上任何,物,事,包括你和我都服在神 權威之下。神的存在和權威,不必你批準或喜歡,人是無法難阻或改變的現 實。在你出生很久以前,神已經存在,已有權威。你最好乖乖接受,不要反 抗。
2)神分派權威﹕在教導早期信徒要服從權柄時,保羅指出所有的權柄都是從神來的。(羅馬書13﹕1)”人人都當順服有權柄的人,因為 所有權柄都是從神而來”,”所有權柄都從神而來”這句話,對有權柄的人和服在權 柄下的人都很重要。對那些有權柄的人來說;他們必須知道在他們之上還有神 比他們更大。他們在行使權柄時必須向神負責,必須遵從神的旨意使用權柄。 我們這些處在權柄下面的人,我們必須知道,服從地上的權威等於服從神。
3)權柄使人安全﹕神要人為在上有權柄的人禱告,使他們行使權柄正確,使人 民可以安居樂業,因為在平安環境中,人可以培養敬虔和端正的品格,(提前 1﹕1-2)我們可以想像得到,假如社會沒有權威的管理,會如何混亂。工作場 所,學校,家庭,教會都是一樣。我們需要有權柄的人維持安全,使我和你可 以過平安敬虔的日子。
4)權柄也為刑罰﹕權柄的一個責任就是維持法紀並且對違反法紀的人加以刑 罰,羅13﹕2-3說;”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抗拒的人必自取形罰。掌權的不 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雖然,我們知道形罰對改善人的行為效 用不大,但為了維持法紀,形罰是必須的。不少人守法紀因為怕刑罰。
服從權柄的好處﹕
1)保証神的祝福﹕摩西向以色列人說完了這一切話,又說;”我今日所警教你們 的,你們都要放在心上,要吩咐你們的子孫謹守遵行這律法上的話。因為這不 是虛空與你們無關的事,乃是你們的生命,使你們過約但河要得為業的地上, 必因這事日子得以長久。”神多次應許屬神的人,凡遵守他命令的,聽從他權威 的人必蒙他的祝福。(28﹕1-14)
2)被保護免受災難﹕申命記28﹕15-68節,摩西列出不遵從神權柄命令者將會 遭受的災難苦楚。前面28﹕1-14列出遵從神權柄命令者所蒙的福只有14節經 文,但違背神權柄命令者要受的災難是53節,差不多是蒙福者的四倍。在箴言 書中,所羅門王多次呼喊為人子女的要接受權威,要聽從父母的教訓,使他們 可以增長智慧,避免災害和受苦。人要經歷多少次自以為是,自行己路,違背 權威而受苦之後,才肯服從權柄蒙福呢?
3)愛神者被神所愛﹕耶穌對門徒最長的教導中(約14,15,16章)他列上一個 量度愛的標準﹕”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 他,我也愛他.”(約 14:21)不是為了神得益處,乃是為了我們得益處,對神表示 愛他的最好方法是服從他的權柄,遵行他的命令,並且活在神的愛裏。有人形 容神向你傾倒他的愛是多麼蒙福嗎?
4)神會使你升高﹕人不願意服從權柄種種理由中有一個非常錯誤的理由是﹕順 從權威等於表示你是弱者,或是失去個人尊嚴。其實卻剛剛相反,神應許凡接 受權柄,遵行他命令的人,都得高升。”你們年幼的要順服年長的,就是眾人也 都要彼此順服,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所以你們要自卑,服 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時候,神必叫你們升高。”(彼前5﹕5-6)人若驕傲,輕 視權柄,不服從命令,必定受災難,虧損。
結論﹕1)人人需要比我們更大的﹕我們需要神的權柄來指引我們人生道路,給我們更 高的目標,使人生更有意義。神在以賽亞書55﹕8-9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 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 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2)順從權柄並不使你弱小﹕生活要平安,社會要安全,我們必須服從神加在我 們身上的權柄,政府,警察,上司,老師,家長,社區和教會的領袖。輕視有 權柄的人並不使你成為英雄,只會使你成為社會的叛徒。
3)接受最高權威﹕馬太28﹕19節”耶穌就對他們說﹕天上地下的權柄都賜給我 了”。耶穌是萬物之主,也是你的主,你若尊敬他,接受他作你的救主,罪必得 赦免,並得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