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智慧(16)貪婪” (尤牧師)
經文﹕提摩太前書6﹕9-10; 箴言28: 25
2—13--2005 2005年2月13日
引言﹕正如憂慮一樣,貪婪是人性弱點的一部份。世上罕見有人完全沒有貪心。貪婪若不好好受控制,會禍國殃民,破壞家庭,毀壞許多人的一生,我們活在一個鼓吹貪婪的時代,各種各式的貪心意識不斷灌輸給我們,多多賺錢,買新車,搬進更豪華的大房子,穿更好更時麾的時裝,到高級飯店吃飯,佩戴名貴首飾,用名牌化裝品,使皮膚更光滑,頭髮更光亮,追求的東西名目,數之不盡。其實上面所提的種種,本身並非壞事,更不是犯罪。但曲意尋求,貪心無足,追求更多更好,更高級卻是有害,不只是對基督徒有害,對每個人都有害。
聖經有許多有關”貪婪”的教訓,一共有八十一處提到與”貪”字有關的不良影響,從出埃及記的十戒,到啟示錄,聖經列舉人類對于”貪婪”的各種表現,又記述貪心的人被轄制的情形。
什麼是”貪婪”?
1)
貪婪是一個”心態”問題;貪婪是一種心理狀態,它推促”越多越好”,”全部都要”,”永遠不滿足”的心理狀態。這裏不是指日常生活上的必需供應。這裏所說的是一種”心態的渴望”,不斷的要,要,沒有止境。我們從小孩子對玩具渴望的情形可知,儘管家裏有數不清的玩具,堆滿房間,但心中還是要”再多一件”的渴望永不停止。”貪婪”與”已有多少”無關,目的是”我還再要”。
2)
貪婪是一個社會問題﹕由貪婪引起的社會問題與人類歷史等量齊觀。自古已然,於今更甚。許多戰爭,罪案,法律制度的破產,商業機構的倒閉,都是因為有人因”貪心”造成的禍害。千萬人喪生,受害,億萬金錢被佔據,盜竊,人命的損失,家庭的破碎,都是因”貪婪”而起,貪婪對社會造成的傷害無法估計。
3)
貪婪亦是人的問題﹕貪婪造成個人心靈的痛苦和傷害,人人都明白。許多人因貪心喪生,喪失名譽,自由,財產,甚至家庭。多少孩子因父母的貪心過失而受苦,長途喪失。貪婪有傳染作用。貪婪的人會影響家人,兒女,朋友,同事。貪婪是一種嚴重的”心理和思相”病,必須全力注意。
4)
貪婪也是個”靈性問題”﹕細節下面詳述。
有關貪婪的事實﹕
1)
人人都貪心﹕世上的人都貪心,只是程度,對象和時間不同而已,信主的人和不信的人一樣,都會貪心。人若不注意過”平衡”的生活,很容易被貪心所控制。
2)
處處都有貪婪﹕政界的人貪權柄,商界的人貪金錢,教育界的人貪出名。貪心遠及學校,家庭,甚至教會。貪心不分年齡,老年人貪心,小孩子也貪心,大有學問的人貪心,目不識丁的人也貪心。
3)
貪心的對象數不清﹕從金錢,到地位,到名譽,權柄,控制力,物質的擁有,外貌的表現,甚至愛情,慾望,數之不盡。不同人有不同的慾望,人的一生中不同階段,也有不同的貪心對象。
人為什麼貪婪?貪婪的原因之多,無人可盡列,下面所舉是一些比較常見的原因﹕
1)
因為靈裏空虛﹕人是”靈”與”物”的合併體,神造人時就是這樣。當人類的靈性空虛時就偏向物質的追求。神不願人偏向一邊而活,神要我們在他的創造中過平衡的生活。神為人造齊物質,又賜人有靈魂。當人離棄神時,他就只有傾向物質的追求。但物質是無法代替或填滿因靈性空虛所留下的空洞,人就因此”不斷地要”,就成為”貪心”。
2)
因為缺乏安全感﹕人生下來就幾個基本的需要, 其中之一是”安全感”。人需要感到安全本身不是壞事,但人若以”不斷追求得到物質”而以為得到安全感就是壞事,且是犯罪的事。人人都知道物質,金錢,社會地位,權力都無法使人”真正安全”。故此,我們看到財主,大有權柄,社會地位又高的人,不覺得安全,許多這類的人都有心理問題。
3)
因為自私﹕貪婪的根本是自私。貪婪的結果是驕傲。貪婪的人都是自私的人。 他們只顧自己”要更多”,不會理他人如何,甚至他的”得”是建立在別人的”失”上面。小孩子不斷要買玩具,從來就不會顧及到父母的經濟條件。當然更不會想到別的小孩是否有玩具。貪心的人只追求填滿他們”要”的慾望,不會顧及他人的需要。
4)
驕傲﹕這是”沒安全感”的反射﹕要眩耀。許多人的貪心不足,是因為他們認為”多得就可以豪”,這是絕對的驕傲。這類人以為只要我比別人”多擁有,我就比別人更高更好”。結果卻不是這樣,許多貪婪的人用不法手段去得,結果是名譽掃地,一場空,他們就變成一無所有。貪婪的人因驕傲故少有朋友,更感孤單。並且,貪心引起與人的爭斗,嫉妒,傷害精神負擔等。
貪婪的害處﹕世人認為”貪是好事”。聖經卻認為貪是大罪。神知道貪婪對人類的傷害,他特別在十誡中包括一誡,叫人”不可貪婪”。(出20﹕17)聖經有81處提及”貪”字,其中許多是警告。下面略列一些比較嚴重的害處;
1)
貪愛世界會使人離棄神,不事奉神﹕(提後4﹕10,約一2﹕15)底馬因貪愛世界,就離棄保羅,不肯繼續作主工。許多信徒因貪愛金錢,作兩個,三個工作,結果是既無時間,也沒精神心思去敬拜神,更不必說事奉神了。人若愛世界,心中就容不下神和神的真理。
2)
貪愛錢財會引人犯罪﹕舊約巴蘭先知的可憐壞榜樣,千百年來留下臭名,他為不義之財而作壞事。不顧一切追求世界的人必會走上屬世的路,就離開神的正道。(彼後2﹕15)不少人因貪愛金錢,坐牢,喪命。
3)
貪愛金錢會引進愁煩,傷害和滅亡,(提前6﹕9-10)。沒有任何數量的金錢可買到因得主的道而來心中的平安。許多人犯罪受害,都是因貪心而來。
4)
貪愛物質會造成家庭的傷害(箴15﹕16-17)﹕許多婚姻破裂,關係破碎,家人反目成仇敵,都是因為過份尋求物質的結果。我們看到許多法律訴訟,人命的傷亡,都因貪心所致。
5)
貪婪的傷害數不盡﹕貪婪使人偷竊,搶劫(羅13﹕9),彼此傷害(加5﹕26),崇拜偶像(因為金錢,物質成為人心中崇拜的對象)(弗5﹕25)等等,數之不盡。
結論﹕我們要記住,貪婪不單指金錢和物質,也指聲譽,權力,控制,地位,驕傲,慾望等。這是個”心態”問題,靈性問題。醫治貪婪不能靠人去控制慾望。下列建議會大有幫助;
1)
將生命交托神,讓神管理。
2)
相信神的豐盛和供應。
3)
時常檢查你人生目標,時常調整方向,回歸正路。
4)
以主所賜的為滿足,為樂。為你今天所擁有的感恩,好好珍惜享受,心中不要存”非份之想”。神給你的,沒有人能奪去,神不給你的,你就是千方百計去貪,去要,就算得到了,禍害會比享受大,至終還是會失去。記住”知足者常樂”。(詩16﹕11)滿足和喜樂是分不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