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智慧(17)給” (尤牧師)
經文﹕箴言11﹕24-25,馬太6﹕19-21 2005二月20日
引言﹕在2001年9-11恐怖份子炸毀紐約市國貿大廈之後的一段時間,全世界的人對災區和災民的慷慨捐贈可說是史無前例。去年聖誕節發生在亞洲的海嘯大災難,也引起全世界的關注,捐贈金錢,物質,藥物,充份顯出人類良善的一面。這些無私的愛心和慷慨,當然值得敬佩。聖經在”給”方面對信徒的教訓有更高的目標和更長遠作法。
從聖經的創世記到啟示錄,充滿了有關”物質擁有”和”捐輸”的教訓。神對以色列人頒佈的律例中,許多是與奉獻有關的;對人奉獻,對人樂助。在耶穌的”登山寶訓”中,耶穌給我們一些對物質,金錢和捐獻,提出一些基本又正確的教訓。保羅的書信,對當時的教會和信徒提出不少這方面的教導。這也是今天信徒應當效法的。
為什麼聖經常常提及”給”(捐,獻,施捨)?
沒有人可以完全知道神的心意,神既然這麼注重”給”的教訓,一定是十分重要的事,原因大概如下﹕神要我們 認識一些重要的真理。
1)
神是萬物的主人,我們只不過是他的代理人;大衛王清楚地說;”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24﹕1)神自己也宣稱他是萬物的主人,他說;” 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未記25﹕25)神又宣稱地上一切貴重之物都屬他。”萬軍之耶和華說,銀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哈該書2﹕8)摩西提醒以色列人說;他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從神而來。”你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因為得財物的力量是他給你的。”(申命記8﹕17)使徒保羅對早期信徒提到他們對神的托付有責任,他說;”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4﹕2)
2)
神要你的心定在他身上﹕神知道,人心會被引誘,離開神而偏向物質財富,離棄神的引導,故此,神警告我們說;”不要積財在地上,因為你們的錢財在那裏,你們的心也在那裏。”(馬太6﹕19,21)神也不願看到人因財富而心靈不安,他說;”勞碌的人,不拘吃多吃少,睡得香甜,富足人的豐足,卻不容他睡得好。”(傳道書5﹕12)
3)
神要我們在托管的財物上忠心﹕在”分金托僕”的比喻中(馬太25﹕14-30)耶穌特別強調神對人存有期望,保羅知道他是管家,他要忠心(林前4﹕2)世上沒有任何主人會將財產托給不忠心的人,因為人性貪婪的壞根性,人很容易在神托管的財物上不忠,將神的托管,佔為”自己的財產”,又不照神的心意去運用而只為自私的利益。
4)
神要我們知道我們的永久住處是在天上;摩西深明人生的短暫,不管是70歲或80歲,只是轉眼之間就如飛而去,(詩90﹕10)保羅也同意摩西的話,他說他願意離開這屬地的帳棚,到天上住在神親手建造的房屋(林後5﹕1-2)。耶穌對門徒說他要去(天堂)為他們預備地方,將來要回來接他們到那裏去。(約14﹕1-3)許多人,包括一些自稱為信徒的,他們對財物的貪戀,就像他們會永遠活在世上一樣。
5)
神要對那些忠心的人大大賜福﹕許多人以為”給”(捐,獻,施)是損失;給的越多,我自己留下的就越少。但神的數學卻不是這樣;你給的越多,你得的會更多。以色列人對神吝嗇時,神就收回他祝福和保護的手,他們就受敵人,天災之害,結果是一物無存。(耶利米記2﹕13,4﹕3-7)神應許對那些”給”上面忠心的人大大祝福,他會保護,加添,賜給,一直多到你無處可容(馬拉基書3﹕8-12)神給我們的是一口活水井,不是一個水桶。
常聽到的問題﹕有些人以為他們的情況特殊,不必在捐獻的事上忠心﹕
問﹕十一奉獻是舊約的律法,新約的基督徒還要守嗎?
答﹕新約的基督徒既然是活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當然不一定要守十一奉獻的律例。基督徒捐獻是因為愛,不是因為律法規定,約翰21﹕1-4提出我們應當”完全獻上”而不只是十分之一。耶穌對凡要跟從他的人說;”你們要捨己,背起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可10﹕28)並且從開始跟從主的人就是這樣”完全給主”。
問﹕我剛剛開始建立家庭,我們要許多東西都要,等到我樣樣都有之後才捐獻,可以嗎?
答﹕捐獻的主要點不是你有多少,或還想到多少,乃在乎你對神的信心和愛心多少。從早期信徒到今天,許多在捐獻上最忠心的人,都不是樣樣都有的人。(馬可21﹕1-4;林後8﹕1-6)你的人生目標若是為了愛神,順服神,你就不會與神討價還價。
問﹕我是個少年人和學生,收入很少或沒有收入,我也要給嗎?
答﹕在美國少年人和學生收入很少,花費卻很大。看看他們的時麾服裝,碟片,高級手機,電子遊戲,看電影,出外吃飯,買禮物,都出手闊綽。這些人有錢,(雖然沒多少收入)。少年人若不從小開始學習在捐獻上忠心,怎麼會長大後忠心呢?
問﹕我就快退休,必需為未來年日積蓄,怎麼可以忠心捐獻呢?
答﹕為了在世退休之後的需要打算沒有錯,信主的人也必需為從世界退休到天堂去之後的需要打算。當你死後五分鐘,你在世上積存的一切,什麼都不能帶上天堂。你在天堂積存的就是你在世之日所捐獻的。你死後,什麼也不能給;不能給神,給教會或任何人。耶穌要我們將財寶積在天上。(馬太6﹕19-20)
問﹕我有孩子要為他們將來升學的費用儲蓄。故此,我沒法忠心捐獻。
答﹕關愛孩子,為他們未來打算是件美事。但為愛孩子比愛神更高更多就不是美事。你若從該還給神的財物上”括,欠,偷”,你就不能同時期望神祝福你的孩子;健康,聰明,走正路,作好人等等。為人父母在捐獻上的榜樣,對孩子一生影響很大,若父母不忠心,孩子長大後很難會忠心。
我該作什麼?你若想到主為你死,為救你得永生,你就不會覺得忠心捐獻太難﹕
(1) 加強你愛神的心;信任他愛你,會不斷供應你的需用。你要深信,你今天所有的,都是神托付你的,不是你的,加強你忠心捐獻的心志。
(2) 加強你提高忠心的程度﹕不要只顧提高生活水平,要注意提高信心和忠心。下定決心,不偷取應該屬神的財物。
(3) 在你收薪金的那一天,就將十分之一挪開,寫好支票,到下主日獻出去。不要等到月底,看看有沒有剩下用不完的才捐獻,記住十分之一是神的,不是你的。
(4) 對其他有需要的捐助也要慷慨﹕建堂基金,海外宣教,救災,窮人等,這叫作
”施捨”,施捨是在十一奉獻之外,不可代替你對神的奉獻。
結論﹕你可能會問”我如果捐獻這麼多給神,給教會,給有缺乏的人,我自己還有什麼呢?”你若有信心,日子過後,你會發現,你會得到神”百倍的賞賜”(那是百分之一萬的回報),神絕不會虧待忠心奉獻的人,神早就應許,也已有許多見証人。你若不信,神要你試試他。(瑪拉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