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重的愛

經文:馬可福音14:3-9

李耀斌牧師


引言

在四福音書中,都記載了一個女人用香膏膏耶穌的事蹟。但每個福音書所寫的,都有出入,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幾乎完全一樣,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大致相同,但約翰福音卻說這婦人是馬大的妹妹馬利亞,而路加福音裡記載的女人是一個聲名狼藉的婦女,因此,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的女主角又有了差異,因為馬大的妹妹並沒有那種不好的名聲。

但,各位非常幸運,你們不是神學家或是聖經歷史學家,,煩瑣的事實你們可以不必理會,只要專注在那些事實所展現的屬靈意義就暫時足夠了。

在中東的國家,香膏是婦女們最珍貴的東西之一,根據馬可福音和約翰福音的說法,這個女人所攜帶的香膏,相當於一人一年所得,兩人都提到它價值30兩銀子。婦女們經常將這種香膏掛在她們的頸項上。更有人說,年青的女子,在多年的努力工作後,存足了錢,去買一瓶貴重的香膏,為她自己的新婚之夜所用。

在故事開始時,這個女人,帶著這瓶香膏,進到筵會舉行的地方。

然後,她拿起了香膏,打破了它,膏在耶穌的頭上,耶穌說,她在耶穌的身上,作了一件美事。讓我們一起來看這個婦人所做的究竟是什麼事,值得耶穌要後人常常記念她。


(Ⅰ)她行了一件美事

歷來,許多靈意解經的屬靈長者們都對打破的玉瓶,有不同的解釋及了悟。但今天我們不從這些角度去分享。我們只談談打破玉瓶這個中東的文化及傳統的習慣,藉此去分析玉瓶的女主人的意圖,而不是將焦點放在玉瓶上。

我們也許可以做一些如下的猜測:
●打破玉瓶時,她就必須用盡所有的香膏。不願意,也不可能有所保留。
●中東有些民族的習慣是當一個尊貴的客人用過的杯或盤,要被主人當面打破,以表示往後沒有人再配用,夠資格再用它。
●當人死後,要被洗淨,然後用香膏抹身。當抹完了以後,瓶子隨即要被打破。破片就要與死人一同埋葬。
我們真的不能明白,這位婦人在當時心中是否有上述的想法。或許在她心中還有更特別的念頭。但,儘管我們不知道,耶穌卻是非常的明白。耶穌看進了她心中最深的地方,在那深處,有一份超越禮俗,超越傳統的愛。從禮儀的角度,和人的角度來看,這女人所做的,不是一件很得體的事。良家婦女,即使是女主人,也不會出現在公眾的筵席上,更何況是,她還將香油倒在其中之一的客人頭上。而,這個動作,應該是男主人該做的事。

但耶穌明白了她的心意。我們的主能看穿任何人的心思意念。祂看到在祂生命的末期,會經歷到無限的苦毒,眾多的背叛,無恥的栽贓,不公的審判。即使祂最得意的門徒,也將在環境的威脅下,否認了祂。而這個柔弱的女子,是希伯來文化中卑下而且無足輕重的角色,卻勇敢地表達了她毫無保留的愛。她的行為,就像長在沙漠荊棘叢中的一朵鮮紅的玫瑰。所以,耶穌說她作的是一件美事。


(Ⅱ)她獻上一份奢侈的愛

接下來,我們要來討論她那份奢侈的愛。

她所獻出的那瓶香膏,也許對某些富翁來說,並不是那麼樣了不起。但,耶穌只看重獻出者的心意多過他的禮物。記不記得窮寡婦那兩個小錢,在耶穌的眼中勝過法利賽人的金幣多得多。因為,兩個小錢,對富有的人來說,不值一顧。但,對那寡婦來說,卻是她養生之物。兩個小錢,因此成為奢侈的愛。

同樣的,那女人也獻上了她一年的所得。她愛耶穌勝過香膏的香氣。她愛耶穌,所以,願意將一年的血汗與勞累,獻在主的前面。祂愛耶穌更勝於她未來的新郎,因為,30兩銀子的香膏,已經毫無保留的完全傾倒而出,瓶子已經破了,所以,沒有剩下一滴給任何的人—包括她自己。

這份愛,是奢侈的愛!

倘若愛是出於真誠,則愛常常是奢侈的。它絕不會斤斤計較多一點或少一點。多少並不是它本身的問題;愛是不會小心翼翼數算所付出的代價的。

這個女人,她在地上所做的事,實在是在反應在天上一件更大,更美,更奢侈的事∼就是全能的神,將祂的獨生子耶穌,毫無保留的給了那些不值得的罪人,正如你和我。想想看,在逾越節時,那隻預表耶穌的羔羊必須完完全全的被吃掉,吃得一點都不剩。還有,那隻預表耶穌的紅母牛(民數記:19章)被獻祭之後,必須連皮帶骨,連角帶蹄,完完全全地在壇上燒成灰燼。這些預表耶穌的祭物,就是在預表;神,在時候到來的時候,給人一份無與倫比的恩典。超過人所求所想,所能承受—這份恩典,也是奢侈的愛。

但,當時圍在耶穌身旁的人,無法瞭解這份愛,他們用常識,用經濟學,用社會學的觀點來看這件事。所以,他們看不到這其中閃爍的愛的火花。常識,需要聽命於人情及慎重的考慮,可是,愛,卻只聽命於心靈的呼聲。

假如神沒有火一般的愛情,我們今天仍然是一群罪人。


(Ⅲ)她抓住了唯一的機會

其實,愛也是衝動的,非理性的。假如那女人會多考慮一點,多想想她做了這事的後果,她也許就不敢做了,而她也就錯失了這天地悠悠中的唯一的機會。難道我們沒看到在復活日的清晨,幾個婦女帶著香膏去膏耶穌的時候,耶穌早已不在那裡了。耶穌已經復活了,而不再需要任何人間的香膏了。但,這個婦人,卻在耶穌未上十字架前,已經抓住了機會,做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事。

愛是敏感的,當耶穌的門徒還在爭論誰要做老大的時候,當耶穌的門徒還在信誓旦旦說他們不會背叛他們的主的時候,這個女人沒有說一句話,卻看到了死亡的陰影已棲息在她所愛的人的肩膀上。在那一刻,耶穌的門徒沒有感覺到,周圍的人也沒有感覺到,耶穌馬上就要離開他們了。所以,他們口中會吐出那樣愚蠢的責備∼〝為什麼不拿這30兩銀子去救濟窮人呢?〞,相信,要直到耶穌上十字架受難之後,許多人才會懊悔當耶穌在的時候,為什麼不多對祂好一點。因此,這唯一的機會,就落在了這婦人的頭上。

以色列人一直是一個不會抓住機會的民族。當他們離開埃及第二年,走到了巴蘭的加底斯的時候,假如他們聽神的話,他們應該就長驅直入,攻下了迦南地,但是,他們膽怯,他們聽人的話勝過聽神的話,結果,他們在曠野多走了三十八年的冤枉路。

然後,彌賽亞如聖經所說的,從天降臨在卑微的馬槽中的時候,又一次,猶太人失之交臂,錯過了機會。以致於今天,他們仍在尋尋覓覓那位來了又走了的彌賽亞。

因此,在眾多痛失良機的歷史悲劇中,這位婦人抓住機會的行動與智慧,顯得那樣的可貴。


結論

當這個女人做完了這樣一件美事之後,耶穌告訴眾人—相信特別是祂的門徒—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記念。

為耶穌做過許多大事的,大有人在,但耶穌沒有要人去記念那些人。在往後的日子裡,尼哥底母去向彼拉多求耶穌在十字架上拿下來的屍體,議會的議員約瑟將他自己的空墳讓了給耶穌—更大的奢侈。與那女人比起來,他們要冒的風險,要擺上的犧牲要大得多了。當然,也許你可以說,這些事是做在主死了以後的事,所以,主耶穌沒辦法說了,但,別忘了,路加在使徒行傳1:3說:「祂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顯給使徒看,40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從主復活到昇天,有40天之久。耶穌還向他們說了許多話,耶穌要說的事,絕不會沒機會說。

好,讓我們回到那婦人身上,看看耶穌為什麼對她的行動,給予如許的推崇。事實上,耶穌在那時,已經知道祂在地上的使命,已漸漸靠近終點,十字架的陰影,已漸漸地擴大了。當芸芸眾生中,沒有一個人預先看到這個決定人類命運的時刻,沒有人看到整個天父的計劃行將完成,只有這個女人,憑著愛的直覺,為她心愛的人,盡上了一份最後的心意。她所行的,能不被記念嗎?!

只是,不要讓我們在傷感的情緒中結束這個故事,故事正邁向一個更高昂的頂點。因為,耶穌說了一句話:「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即使在那一刻,耶穌已知道,十字架並不是一個終點,反而只是一個起跑的號角聲,隨著這個時刻,福音就會向天下廣傳出去,達到地極。當祂在十字架上,高喊一聲「成了」的時候,祂是以勝利者的姿態,回到天庭。

羅馬的元帥,在打敗敵人回到京城時,會有女子在他面前揮灑花瓣,會有香爐燃起芬芳的香氣走在前頭。因此,耶穌要這個女人分享祂自己的勝利。雖然,一瓶香膏對一個平凡女子可能稍嫌奢侈,但,所散發的香氣,已在凱旋回朝的元帥前,傳遍天下。

2001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