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成肉身
經文:路加福音1:10∼14
2005/03/06 李耀斌牧師
引言
神化身成為人,對中國人來說,不是一件難以接受的事。因為,在我們的民間信仰當中,人可以成為神,例如:關公,媽祖,呂洞賓,等等。
但對於西洋文明的的發祥地的希臘人來說,那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當使徒約翰寫約翰福音的時候,希臘文明已經橫掃地中海沿岸的世界達三、四百年了。
當時的哲學大師們都堅持著二元論:靈魂是聖潔的,純淨的。而肉體是污穢的,罪惡的。所以,神,怎麼說,也不能,也不該住在卑賤的肉體世界中。所以,約翰在第4本福音書一開頭的時候,就作了一個石破天驚的聲明∼道成了肉身。而且,住在人間。
有許多重量級的神學家,都認為第4本福音書∼約翰福音∼的寫成,有一部分的理由是為了要面對雨後春筍般興起的異端。這些異端當中,有我們非常熟悉的「靈智派」。因為,保羅也對這個充滿了希臘哲學影響的教派,大加撻伐,極力指出其荒謬之神學論點。所以,約翰並不像前面三本福音書的傳統寫法,他清楚地在一開始,就以非希伯來式的方法,去向當時的主流文化,介紹這一位來到人間的神。
他不用彌賽亞,或是基督的稱號,他也不用大衛王的血統來介紹,因為對希臘、羅馬的征服者來說,一個殖民地的歷史中的國王,也不是他們感興趣的題材。他用了一個希臘、羅馬人能懂的字∼「道」——來描述這個神而人,人而神的耶穌。
今天,我們用不著從神學或哲學的角度去探討這個字的定義。但,我認為,我們應該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件事。就是,道,為什麼要成為人的樣子?在主餐的崇拜中,我們若回頭來思想這件事,應該是更為恰當的。
首先,容我從聖經的資料,整理出一個不可否認的論點∼道成肉身的一個原因,是為了表明神的愛。
∼(Ⅰ)為了愛∼
在聖經的開始的第一卷書,創世記第一章告訴我們,神照著祂的形像及祂的樣式來造人。這是第一次的創造。
可惜的是,才到了第三章,人就接受了罪的誘惑而墮落,而失去了他們的樂園。神為了愛,於是在時候到來,按著祂所啟示的預言,親自來到世界,要帶領人回到祂的懷中。遺憾的是,正如約翰福音1:10所說的,道來到世上,而世人在墮落遺憾的的天性中,竟不認識祂,不接受祂。只不過,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拒絕祂的。當有人接受祂的時候,祂就賜給人權柄,作神的兒女。
這是第二次的創造∼透過神成為人所帶來的結果。
在約翰福音裡面那個「神成為人」的觀念是驚人的,甚至在基督教的教派中都有人無法接受。約翰所說的「肉身」,是保羅常用來和聖靈作對比的「肉身」的那個字。這個「肉身」是人性所有弱點與罪惡所聚集的肉身,上帝會可能降卑屈尊到這種地步嗎?為了要使人認識祂,接受祂而自甘墮落到降生在肉身之中嗎?
仔細的想想,也難怪那些希臘羅馬的哲學家無法接受這個事實。
但,這也正是神的愛的一個具體的表現——非經過這個過程人還真的無法明白神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
人對抽象的意念經常是無法描述的。試試看你能用定義來告訴我什麼叫做「優雅」嗎?不管你絞盡腦汁如何地去形容,人也可能無法接收到你心中那個優雅的定義。但,假如一個人來了,你指著他說:他就是優雅的人。於是,人就很容易明白優雅的定義了。
在舊約時代的人,也許無法明白神的愛,即使藉著何西阿書的比喻,仍不能窺其全貌。但當耶穌來了,這個父懷中的獨生子來了。祂告訴人說,你不明白神嗎?看看我就好了。我什麼樣子,上帝就是什麼樣子。
●我,尊貴的神,卻甘願取了墮落的人的樣子,降生在馬槽∼這就是愛!
●我,聖潔的神,卻張開我的雙手,擁抱那些社會的邊緣人;那些沒有人要碰的痲瘋病人,稅吏,娼妓,各式各樣的罪人,粗魯不文的貧苦大眾…這就是愛!
●我,最善良無辜的人,即使連討厭猶太人的羅馬總督彼拉多都找不出我的罪,你們卻殘酷地將我殺死在十架上。而我卻在氣若游絲的時候,乞求父赦免你們,因為你們不知道你們做的是什麼……這就是愛!
當我們一章一章地去讀4福音書,即使從那不能說是完整的記載中,我們也會感受到那股排山倒海的愛。而這份無邊的大愛,卻是藉著「道成肉身」而完全的彰顯的。
接下來,道為什麼要成為肉身的理由是為了真理。
∼(Ⅱ)為了真理∼
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我們因此應該有足夠的智慧去明白真理。但因著罪的進入到人的世界,人的心靈已經被扭曲,變形到無法反映出造物主的心思與意念了。的確,人應當是可以反映出神的形像的,像一面鏡子一樣。但當我們的心靈成為哈哈鏡的時候,反映出來的形像是失真的。
不錯,神親自揀選了以色列民族,成為祂教育地上萬國的媒介。神親自將祂的誡命,典章,律例清清楚楚地交給摩西,要他傳給以色列人。但,眼看著這群以色列人實在是無法完全去顯明神的心意了。於是,道,來到人間。用人聽得懂的語言,人能明白的比喻,清清楚楚地告訴人什麼是真理。
也許,人對大是大非的分辨能力是多多少少還存在的。但卻常在只緊抓住片面的真理當中,失去了對整個真理的明白。大多數的以色列人的確遵守神的律法,特別是上流社會的貴族與學者。但他們只明白律法的外貌,而不明白律法的神髓與精神。
道,來到人間,明白地告訴那時代的人說:「錯了。真理在我,我是真理。只有藉著我,才能到父那裡去。」
作為一個人,我們永遠想要下個定義,說明「上帝是誰」?「上帝是什麼」?而因為是人,以我們有限的心思和智慧,總不能獲得一個完整的答案。但,自從耶穌來了之後,我們只要看耶穌基督,就可以說:「上帝就是這個樣子」,或說:「這就是上帝處理事情的方法」。
天父雖然賜下祂的聖言,但往往因為人的愚昧和自私,使得人誤解了神的心意。於是,道成為肉身,在人類生涯的每一個處境中,去經歷,去面對,然後為我們留下最美好,最實際的榜樣。
舉例來說:律法規定要禁食,這原是好事,也是屬靈的美事。但在最後的那一段時間裡,耶穌並沒有要祂的門徒禁食,反而對責備祂門徒的法利賽人說:「與新郎同在之時,不必禁食,等到新郎離開之後,門徒才需要禁食。」祂明白律法的精神,所以,律法的死角和盲點在祂看來是毫不影響祂那清澈如水的的心境的。
今天,在基督教倫理學的派別當中,有一派叫做「情境倫理學」的學說,就是在強調人在作重大的決定時,應當把耶穌面對情境時的處理的精神,放在人的考慮之中。因為耶穌能在陰暗晦澀的情境中,使得事物變得清楚明白。所以,祂在我們人生許多的十字路口上,留下了腳印,使我們知道何去何從。祂也使我們在徬徨不知所措的時候,能根據祂留下的榜樣與原則,作出正確的選擇。祂更在我們想要妥協或投降的時候,在迷惑與紛亂中,告訴我們應當相信什麼,堅持什麼。
∼結論∼
我曾有過一個打扮極其怪異的同學。即使在加州,那種打扮在神學院裡也夠勁爆∼滿臉大鬍子,一尺長的辮子,耳吊印第安羽毛耳環。向老師打聽之下,才知道他一直在作貧民區的服事∼他對這些幾乎被社會遺棄的族群有特別的負擔。他的形像,只不過是真正地在效法「道成肉身」——向什麼人,作什麼人。
知道他的背景之後,我找到個機會去造訪他設在空手道道場的聚會地點。在一個星期五的晚上,當晚,我只停留了二十分鐘就奪門而出了,因為音樂太吵,鑼鼓喧天,來的會眾,一個比一個怪,才十分鐘,我頭就開始痛,忍到最後,終於離開了。
回到家中,我受到聖靈的責備,我不喜歡那群和我不一樣的人。心裡雖不願意承認,但聖靈明白地責備我,指出我那份莫名其妙的優越感。在那一刻,我終於明白了「道」——耶穌,要成為肉身,對祂來說,是何等的屈辱,何等的難耐。但,為了愛,祂竟然願意成為一個和我們一樣的人,而且,還不被接受,而且,還得被不公正地處死。祂事前不知道人有多污穢,多可怕嗎?祂當然知道!因為祂是全知的神。但,更重要的是,祂仍然來了。降生在這個被咒詛的大地上,降生成為人的樣式,成長於一個貧寒的家庭,孤單地死在各各他山上。
「道成肉身」是一句基督徒耳熟能詳的宗教成語,它聽起來優雅動聽,以致於我們常常將它掛在口頭上。今天,是主餐崇拜,可否讓我們在聖靈的帶領之下,更用心地去體會「道成肉身」的艱苦過程,以致於我們能稍稍明白神的愛是這樣的長闊高深;以致於我們終於心甘情願地去回應這份極致的「愛的呼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