潔淨我
經文:詩篇51:1∼17
2005/05/01 李耀斌牧師
引言
假如詩篇廿三篇使我們看到一個有神同行,光明豐盛的生命,那,詩篇五十一篇則令我們看到一個被罪惡摧殘,痛苦不堪的生命。令人驚訝的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生命的主人,竟然是同一個人∼大衛,以色列的第二任國王。
其實,假如我們夠成熟,夠誠實到敢去面對自己生命中的另一部份,我們不應該會那麼驚訝的,因為,這兩種生命,也不停地在我們的生命中交戰,起伏。英文成語中有一句話說:「月亮也有它黑暗的一面。」自有其道理。
大衛是一個神所揀選,神所喜愛的人。但從他的身上,我們也可以看到兩個事實:
?神所揀選,神所喜愛的人,也不會對罪惡有免疫的能力。有時反而得承受魔鬼更多的試探與攻擊!
?神所揀選,神所喜愛的人,神公義的手也不會因此網開一面。相反的,有時反而更加的沈重。
今天,讓我們從大衛的心路歷程中,去經歷他因犯罪所帶來的痛苦;去經歷他的憂傷痛悔;去經歷他重新再得的救恩之樂。讓我們也藉著大衛這篇詩篇,將我們的內在生命,赤裸裸地攤開在神的面前∼接受祂的光照,接受祂的責備,再接受祂的寬恕與憐憫。
首先,讓我們去經歷大衛犯罪後的痛苦:
∼(Ⅰ)犯罪後的痛苦∼
有許多的神學家建議我們讀詩篇五十一篇的時候,最好將詩篇三十二篇拿來一起讀。因為,這兩篇詩篇是孿生兄弟∼事件的背景都是在撒下十一章,十二章。
在詩篇五十一篇,大衛不停地提到自己的罪,自己的罪孽,自己的過犯。在他心中,他知道神是憐恤,慈悲的神。但,除非他自己深深地認罪,否則他的心是永得不到安息的。
因此,他在第四節說:「我向你犯罪,唯獨得罪了你。」
為什麼他認為他得罪了神?因為,他先得罪了一個無辜而又忠心的人——拔示巴的丈夫∼烏利亞。為了肉體的情慾,他殺害了婦人的丈夫,搶奪了別人的妻子。他犯了十誡中的「不可姦淫」,「不可作假見證」,「不可殺人」,「不可貪心」的幾條大罪!
在他與拔示巴相交將近一年多的時間裡,他沈迷於情慾的快樂,但他的心靈卻是枯乾,不安的。只要他一天不認罪,他就一天無法去面對神。在詩篇三十二篇第三節,大衛說:「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祢的手在我身上沈重……」
大衛活在一種持久的心靈乾旱之中,不再能享受神與他中間的情誼。他實在是愚昧的;當人應當懺悔的時候,卻選擇了保持沈默。
我在猜想,也許他私下認為,與拔示巴在一起的罪中之樂,可以使他暫時忘掉神離開他的痛苦。
錯了,沒有一個人在享受過神的恩典之後,還能拿其他的事物來取代神。也許是暫時的快樂吧;但那份代價卻是太大了。
但願大衛的經驗幫助我們覺醒過來。
接下來,我們要去經歷的,是大衛悔改後的渴望:
∼(Ⅱ)悔改後的渴望∼
當先知拿單奉神的命令去譴責大衛時,大衛的反應是:「我得罪耶和華了。」我們在此,也可以看到為什麼神會喜歡大衛。他與掃羅是何等的不同啊!掃羅在犯錯之後,推三拖四地隨便找理由去搪塞神。而大衛卻馬上承認自己的罪了。
我一直認為,大衛其實是在等候這一刻的到臨的!由於過去他和神之間的情感;由於他知道神在他生命中的計劃;由於他清楚明白神那公義聖潔的屬性;∼他知道神不會放過他的,該來的總有一天會來的。罪中之樂並沒有滿足他生命中最深沈的需要。他需要神,即使是神的刑罰,因為管教後面的動機是愛∼而這份愛是沒有世間的任何人、事、物可取而代之的。
當大衛認罪之後,先知拿單馬上宣告了神的赦免。但,大衛仍然害怕。他害怕神雖然赦免他;卻離棄他,而且從他身上收回神自己靈。撒上十六章第十三到十四節告訴我們兩件事:第十三節說:當撒母耳膏了大衛之後,耶和華的靈就大大地感動大衛。第十四節馬上接著說:耶和華的靈離開了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擾亂他。
大衛清楚明白當神的靈在一個人身上是怎麼一回事,離開了之後又是怎麼一回事。失去了神的靈的保障是悲慘的。掃羅一天比一天更墮落,∼最後竟然要去交鬼,從一個女巫身上求幫助。大衛親眼看到掃羅沈淪的過程,他不要去經歷這份痛苦。因此,他要求神為他造清潔的心,使他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他知道兩隻腳踏在兩條船的結果是什麼?
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不也在或多或少地經歷大衛的經驗嗎?罪惡不只是單單存在在肉體的情慾中;它也存在於我們每一種本性的敗壞裡。也許我們生命中沒有一個「拔示巴」,但我們卻會用其他的罪惡來作賤自己。掃羅不就是一個例子嗎?他的墮落不是來自女人,但害死他的,卻是內心的驕傲,妒嫉,苦毒,背逆,貪愛世界……
相信,在我們的天性中,每天都有這些罪惡從撒但那裡出來挑戰我們。因此,聰明的大衛會求神「更新他的靈」,「清潔他的心」。即使在那一個不是聖靈普遍降臨的舊約時代,大衛也清楚地知道聖靈可以防止他繼續沈淪下跌。
今天,每一個相信,接受耶穌的救恩的人,都有聖靈的內住。假如,我們心中真有那些來自於魔鬼的東西,可否在這時刻將它交出來,讓神的靈去對付它,去消滅它呢?
讓大衛的禱告,成為我們現在的禱告。
〝主啊,求祢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
最後,我們要去經歷的,就是大衛悔改後那真正的敬拜:
∼結論(悔改帶來真正的敬拜)∼
詩篇五十一篇是大衛在先知拿單來見他,並且宣告了神的赦免及懲罰之後寫的。整篇詩篇沒有一個字是叫神免去他的刑罰。大衛實在是個討神喜歡的人。他深知神公義的屬性。
他知道神會處罰他的。因此,他必須要去面對,要去收割他自己播下的種子所結出的果子。他用一種成熟的態度去見神,他左手領受神的懲罰,右手去接下神的寬恕與祝福。
撒下十二章告訴我們,大衛曾為了他與拔示巴所生的兒子禁食哀求七天。但當那嬰孩死了之後,大衛卻從地上爬起來,沐浴,更衣,抹油,進耶和華的殿去敬拜。
罪惡曾奪走大衛心中的樂歌。但當神的靈光照他的時候,他用最好,最美,最討神喜悅的祭品獻給祂∼那就是一顆憂傷的心,一個痛悔的靈。∼那才是真正的敬拜。
大衛不是一個完美無瑕的人,但他的確是一個「合神心意」的人。聖經把他失敗的經歷毫無保留地記了下來,因為他雖然犯了大罪,但他卻憑著信心去經歷到神的救恩與赦免。而這份經歷,也是他後來的世世代代中每一個神的兒女所必須知道並且去體驗的。
那麼,今天在主餐的檯前,就讓我們紮紮實實地用心靈去經歷大衛在詩篇五十一篇所經歷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