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簡單地來區分,世界上有兩種宗教信仰,一種是「自然的」,另一種是「非自然的」。
世上大多的信仰屬於「自然的宗教」,因為,他們認為,神的恩寵,來自於人為的努力。猶太教也算為其中的一種,只是,它比其他的宗教多知道一點神的計劃罷了。
至於我們基督徒的信仰的過程,卻是違反常理,違反人情世故的。∼人不必做什麼去換取救恩,因為做了也沒有用,白做!但,只要單純地相信上帝會給我,就夠了。
記得有一次在電視的大陸尋奇節目中,看到虔誠的西藏人,行三步一跪,九步一叩,全身的匍匐的大禮,千里迢迢走到拉薩。他們的宗教告訴他們,只有經過這樣極度艱苦的朝聖之旅,他們才得以上獲天恩。
猶太教沒有使用這個途徑,但他們自以為發現了另一種人為的努力來換取天寵∼就是遵守律法中一切的規定及禮儀上的要求。
保羅深知他們的愚昧,也明白他們的企圖去說服已相信耶穌的基督徒回到猶太教的老路中,所以,在保羅的書信中,他不遺餘力地告訴世人,人是「因信稱義」,而非因行律法稱義。
在加拉太的教會中,保羅仍然面對這個問題,只不過加拉太人的問題,稍微有點不同,他們已經相信了耶穌的救恩,只不過那群〝猶太派的基督徒〞告訴他們,除了光是相信耶穌之外,還需要行割禮,守律法。
這就是保羅光火的原因,所以,在三章1節,他竟稱呼他們為「無知的加拉太人!」當人以為可以用任何人為的方法去得到神的恩典的時候,他是陷在一種極度可憐的光景之中。今天,也許有部分的基督徒也還認為「救恩是可以經由受浸,做禮拜,奉獻等宗教活動而獲得的。」假如是的話,那我們要信心來承受什麼呢?
今天,藉著保羅寫給加拉太人的書信,讓我們再來釐清這個貫穿整本聖經的神學思想。
∼(Ⅰ)人可以靠律法稱義嗎?∼
從古到今,人生最大的問題,就是:「如何在神面前稱義?」我們曾經說過,希伯來文中的「義」,並沒有今天我們中文,(或英文)字裡面那個「義」的含義在內。
在神眼中被看義人的意思是與神保持一份美好,和諧的關係。
猶太人認為,當一個人,小心翼翼,戰戰兢兢地守住上帝頒給以色列人的律法,他就自然而然地能與上帝維繫一份美好的關係。
但,有誰能達到律法的要求呢?
記不記得,幾個星期以前,我們提到這一個律法教師去試探耶穌,如何能承受天國?
答案是愛神,愛人∼那是所有律法的總結。
但,有人能完全做到嗎?
舉例來說:在你的太太或丈夫和上帝之間,你比較愛誰?
在你父母,子女,情人,朋友之間………?
•我相信答案自在人心!
我們能全心全意愛所有的人嗎?(不管姓馬或陳)
我們能完全不貪心嗎?為何隔壁的草皮總是較綠?
•我也相信答案自在人心!
所以,當人既不可能全心愛神,也不可能全心愛人的時候,我們是完全無法守住律法的。
儘管保羅曾經在腓立比書三章6節說: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但真是如此嗎?使徒行傳七章60節告訴我們,當司提反被殺之時,(保羅也喜悅他被害?)那是在神面前無可指摘嗎?
所以,保羅清楚明白,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行律法得救。但,問題又來了!律法沒有用的話,上帝給人來幹什麼?
上帝給人律法,是在指出人做錯的地方。它只能分析人之惡,人之錯,卻沒有能力幫助人不做惡,不做錯。
律法是用來審判的,用來定罪的。
申命記廿八章1節告訴我們∼人若遵守神一切的誡命,神賜福給他。
申命記廿八章15,19節告訴我們∼人若不遵守神一切的誡命,他出也受咒詛,入也受咒詛……
當人可以有所選擇;去選擇靠恩典,或靠律法得救,稱義,他卻寧可選擇律法,那他是自找死路。
然而,神並非不體諒人的軟弱,所以,祂早在提防人會做蠢事之前,(也就是在選擇靠律法稱義之前),給人一個恩典之約,也就是在西乃之約前430年所訂的亞伯拉罕之約。
這就是接下來我們要探討的另一個層面∼
∼(Ⅱ)人可以「憑信心」稱義!∼
保羅知道從耶路撒冷,雅各那裡來的人(加拉太書二章12節)是改信基督教的猶太人,他們仍根深蒂固地希望在耶穌的救恩之外,再加上割禮。(也就是律法的象徵。)以致於,保羅必須用他們最尊敬的老祖宗,也就是用割禮來與神立約的第一個人∼亞伯拉罕,來做一個例子:
亞伯拉罕遵守律法了嗎?律法是400多年以後在曠野中神頒給以色列人的。亞伯拉罕的時代沒有律法,那麼,他憑什麼得到神的恩典與祝福?豈不是因著他對神的信心?
當神要亞伯拉罕離開他的本鄉本土,他二話不說照著做了。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當他蒙召之時,神要他去哪裡都沒告訴他呢!(希伯來書十一章8節)作者用了好幾個相同的句子:因著信來描述亞伯拉罕。
也就是說亞伯拉罕是用信靠,順服來維持他與神之間那份完美的關係,而不是用他的行為。假如他選擇了用行為的話,他其實是有許多的失敗之處的。
但神用恩典來對待他,他也聰明地用信心接受了。反觀,他的子子孫孫,卻沒有聰明智慧去領受這份祝福,這是何等的遺憾。
當然,從人的理性的思維,用人世俗的智慧,我們怎麼能理解:救恩是白白給的,而不是賺來的!
我們怎麼能理解:我們雖然壞,上帝天父卻仍會愛我們呢?(當然,聽說做過父母的,就會比較容易瞭解這份無解的愛。)
當耶穌用浪子的回家比喻來說明上帝的愛的時候,祂就是在告訴我們這是真的!這是可信的!耶穌甚至用祂的死來證明,來告訴我們這份天父的恩典是真的,只要我們真心地領受,當那一刻來臨的時候,我們知道我們是罪人,我們像那浪子一樣。但罪卻不能再阻擋我們,使我們不能回到天父的面前,重享天倫。我們不再面對一位像法官一樣的天父,我們面對的,是一位願意饒恕我們,再給我們一次機會的慈父。
而這個關係的恢復,假如沒有耶穌的來到世間,受難受死,卻也永遠無法完成。
與神和好,(在祂面前稱義的),救恩是白白地得來,只要我們相信!但它,雖是免費,卻絕非廉價的,因為,愛我們的耶穌,在十架上付出了祂的生命,使這不可能的恩典,成為可能!
∼結論∼
保羅在他的書信中,想要告訴加拉太人;想要告訴你我的,就是一個簡單的真理。一個他曾經兩邊都嘗試過的真理。
☉他曾經靠著自己,狂熱地,拼命地,努力地去達到律法的要求。卻頹然發現那是白費功夫,徒然無效的。整個憑著自己努力順服律法的過程,只是不斷地提醒他,他有許多做不到的事情。
☉但當他用信心來到神的面前,他卻發現,他的問題的重心,已從自己的身上,轉到天父的那一邊∼
他思想的重點,已變為:
上帝能夠為我做什麼?
而且,已經為我做了什麼?
今天,藉著保羅痛苦的經驗,假如我們夠聰明,我們可以輕省地選擇接受這份恩典。雖然,接受的過程是容易的,但,想要好好保有這份恩典;使用這份恩典;回饋這份恩典的過程,卻是我們在地上一生的功課。
親愛的弟兄姐妹們,今天是主餐崇拜,讓我們在主餐檯前,再次地省思我們承受恩典後,一路走過來的屬靈歷程吧!願上帝的慈悲憐憫,耶穌捨生的恩情,在聖靈的運行與教化中,使我們再次重溫那份也許已淡忘了的驚嘆與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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