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上週主日,我們談到保羅責備加拉太人的愚昧,放棄可以白白得來的救恩,反倒去選擇「遵守那永無法守住的律法」來換得救恩。
相信,仍有弟兄姊妹對我所說的不是很清楚。因為,有人問我:「你說做禮拜,受浸,參加禱告會,行什一奉獻都無法令我得救,因為救恩是白白得來的,不是去做這些換來的,∼那,我們只要相信耶穌就好了,也不必受浸,也不必做禮拜,也不必禱告,也不必奉獻。啊,太爽了,這麼容易!」
我知道他是在略略地諷刺我。我想,也許我說得還不夠明白。但,也有參加BSF的會友說:「因為我們正在查羅馬書,所以好高興,你今天講得我都完全明白。」因此,我還要在這個主題上,再說得清楚一點。我的論點,在四福音書中,可以找到兩個人物來作說明:
☉一個是(馬可福音十章17∼22節)富有的少年人;問耶穌如何能承受永生,耶穌就把〝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貪心等的誡命〞告訴他。他說,這些我從小就遵守了。但當耶穌要他再深入一點去實踐誡命中更難的部分的時候,聖經告訴我們,他憂憂愁愁地走開了。
☉第二個例子是一個稅吏叫做撒該的例子(路加福音十九章1∼9節),他在猶太人中,是一個被眾人唾棄的罪人(好像抗戰時期的漢奸。)他無法擠到人叢中去看耶穌,他只得爬到樹上去。當耶穌從樹下經過時,耶穌問他說:「我要到你家去住。」∼意思就是說:「我要做你的朋友。」撒該歡天喜地的將耶穌接到家裡。
這個人見人厭的罪人,稅吏,沒有做過一件好事來換取救恩,但,耶穌卻宣告:「今天救恩來到這一家了。」
∼讓我們看看結果:
一個從小就努力遵行律法的人,沒得到救恩。
一個從沒幹過一件好事的,卻白白的得了救恩。
但,事情還沒了結∼
一個,後來憂憂愁愁地走了。他無法再繼續地付出下去!
一個,卻告訴耶穌:「我要把我的財產,分一半給窮人,我騙過誰的錢,我就還他四倍。」
稅吏撒該,得到救恩之後,就明白了該做的事。但,他不是用這些善行來換取耶穌到他家裡去。
同樣地,我們不能靠受浸,做禮拜,奉獻,禱告來換得救恩。但,當我們得救之後,卻心甘情願地來做禮拜,來聚會,來奉獻,來禱告,來愛神,來愛人……。
相信,這次,從兩個人身上的例子,我們可以清楚明白了。
接著,為了該選擇白白領受恩典,或是選擇苦苦地去遵行律法,讓我再用加拉太書中的信息,再解釋得更清楚一點。
在這段經文中,保羅用了好幾組的對比:
∼(Ⅰ)兩個兒子:以實瑪利和以撒∼
上帝在亞伯拉罕八十多歲的時候,告訴亞伯拉罕,祂要讓他的後代像星星一樣多。但左等右等連一個兒子都沒有。於是他的妻子撒拉就建議他把一個埃及女奴叫夏甲的娶過來,替他生子存後。當亞伯拉罕八十六歲時,這個女奴夏甲替他生了個兒子叫以實瑪利。
但上帝告訴亞伯拉罕,以實瑪利不是承受永遠之約的人。按著保羅解釋,因為他是按著血氣生的。(或翻著循著自然生的。)
☉和合本翻為「血氣」,「血氣」是指人為的意念,是撒拉錯誤地揣摩上帝的意思,結果,才有了以實瑪利這個產物。
☉翻為循著自然生的,就更明白地指出,整個以實瑪利出生的過程是自然的過程,沒有神蹟,而且,在那永遠的約上,也沒有應許。
∼接下來,看以撒,另一個後來生的兒子∼
以撒,他的出生是特別的。在(創世記十七章19節)神告訴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拉一定要為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向他,以及他的子子孫孫堅立我的約,就是永遠的約。」
這個約,就是,(〝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也要將你現在寄居之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你的神。〞)
這是應許!而且,撒拉在九十高齡,創世記十八章11節告訴我們∼撒拉的月經已停止了。卻因著神的應許,生出以撒,這是神蹟!
∼(Ⅱ)(兩個約)兩個母親:夏甲和撒拉∼
當保羅說完兩個兒子的差別之後,他談到兩個母親,而這兩個母親預表兩個約。(24節)他告訴我們要從屬靈的寓意來看這代表兩個約的兩個母親。
(1)首先說到的是夏甲∼
歷來對於夏甲和撒拉的解經,眾說紛紜,有的從語言學的觀點來探討,有的從靈意的角度來探索。
但有一個大家都傾向於接受的解釋,是來自於Alexander McLeod的解釋。他認為夏甲並不一定是指那個女奴夏甲,乃是指她在這整段經文中所代表的2個觀念∼也就是說j為奴的觀念∼因為她是女奴,其所生之子女,自然而然地成為奴隸。k律法的觀念∼因為律法是在阿拉伯的曠野中的西乃山所頒佈的。而這片土地,直到今天,也仍是以實瑪利的後代∼阿拉伯人居住之地。而且∼
∼保羅認為,律法是把人框在罪裡面的,是使人受挾制的。因此,他用夏甲的西乃之約來象徵當時的耶路撒冷(地上的耶路撒冷)因為,
從宗教上來說:∼耶路撒冷一直是猶太教和猶太律法主義的中心。守律法者,永被律法束縛。
從政治上來說:∼耶路撒冷是羅馬帝國的殖民地。他們是沒有自由的,他們是受到壓迫,挾制的一群亡國奴。
因此,保羅得到一個結論,任何一個想藉著行割禮,行律法來得救的人,就是夏甲的後代,為奴的以實瑪利人,因為從實際的關係,從靈意的關係,都是沒有自由的。
接下來,保羅提到另外一個母親∼
(2)撒拉∼
這是亞伯拉罕的元配,自由的女子,她是夏甲的女主人。
因為,她是自由的,不是為奴的,所以,保羅用她來象徵另一個約,只不過,這個約沒有清楚地在此被提及,但根據保羅在其他的地方的論點,我們非常確定他是指著另一個與西乃之約相對的約∼亞伯拉罕之約。
上個星期我們已經講過了:
西乃之約是條件式的∼必須遵守在西乃山頒佈之律法才能得到祝福。
而,
亞伯拉罕之約是恩典的∼是神白白賜給亞伯拉罕及真正屬於他的後裔的。
保羅,用撒拉∼這個自由的女人,來象徵亞伯拉罕之約。因為,亞伯拉罕蒙恩,是因著信。所以,在28節,保羅說:弟兄姐妹們,正如以撒一樣,你們是由於上帝的應許而成為神的兒女的。亞伯拉罕蒙福得應許的時候,他還沒有受割禮,更沒有守律法,只因著他對上帝的信心而已。那時,沒有律法綑綁他,他是自由的。
所以,相對於夏甲所代表的「西乃之約」,撒拉所代表的,是一個更古老,更充滿恩典與自由的「亞伯拉罕之約」。
接下來的另一組對比,是
∼(Ⅲ)兩座城:地上的耶路撒冷和天上的耶路撒冷∼
地上的耶路撒冷剛才在說夏甲已講過了,從宗教上,從政權上來說,她都是為奴的。
至於「新耶路撒冷」,或稱之為「天上的耶路撒冷」,那並非是保羅所創的名詞。那是一個在舊約中非常熟悉的觀念。
「新的耶路撒冷」當然可以拿來和保羅所說的「現今的耶路撒冷」作個對比。
從以西結書四十八章裡面,我們明顯的可以看到,在神的心意中,早已有個「天上的耶路撒冷」。更有甚者,在新約的啟示錄中,這個完美的聖城,會從天而降,在地上建立。
保羅說那「天上的耶路撒冷」是我們的母。這也是舊約的觀念,當稱呼一座城的時候,那座城可以指其中的居民,甚至是整個民族。那稱為「天上耶路撒冷」的兒女們的,就是進入到神所應許的人,在「時候滿足」時得以進入到彌賽亞國度。∼其中包括了你,也包括了我!
接著保羅引用以賽亞書五十四章的比喻,來用在撒拉的身上。當初,撒拉在以實瑪利出生時,她是「不懷孕,不生養」的。但,靠著神的應許,她成了「多國之母」。
保羅的預言,透過歷史的印證,已告訴了我們「天上耶路撒冷」的兒女們,也就是憑信心進入救恩的基督徒,遠超過「地上耶路撒冷」的兒女,也就是苦苦要遵行律法,卻又無法守住的猶太教徒。
∼結論∼
從上面三組的對比,讓我們清楚地看見,今天我們能夠成為比喻中的以撒,自由的婦人撒拉的孩子;「天上的耶路撒冷」的兒女,全是憑著神的應許,白白的恩典,絕非憑藉著任何自己努力的修為,或任何宗教上的禮儀∼如受洗,做禮拜,或奉獻的活動。
亞伯拉罕的一生,反應出今天我們世上的人類的兩種態度∼「信」,或者「不信」。
不信的人,他們只好辛苦地想盡一切方法,徒勞無功地換取救恩。
至於信的人,他們必然經過「重生」的過程。「重生」的過程,讓我們驚訝地發現這豐厚奇異的恩典竟然已賞賜給我們了。「重生」之後,每個真正重生的基督徒會立定心意更愛上帝,更願意穿上這新的身份,行走在世界之中,來見證他們生命的改變。當然,重生後的基督徒也仍然會犯罪,跌倒,但,因聖靈的內住,他們會受到聖靈的責備而憂傷痛悔。即使如此,當他們回到神的面前,他們不再是是受審的囚犯,而是回家的浪子!一朝成為兒子,永遠是兒子。悔改的兒子,因著父神的寬恕與慈愛,再次站起來,繼續走那一條耶穌為他們創始成終的信仰之路。能夠跌倒又再次站立起來繼續前進,是選擇「因信稱義」者的典範。讓我們在感恩中,再次被主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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