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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尊 重 陳 太
龔 立 人 博 士
陳 方 安 生 於 上 星 期 五 (1 月 12 日 ) 以 個 人 理 由 辭 去 政 務 司 一 職 。 坊 間 對 她 的
行 動 有 不 同 迴 響 。 有 人 說 , 她 的 辭 職 含 意 著 她 容 不 下 繼 續 做 違 背 良 心 的 事 。 也 有
人 說 , 她 的 辭 職 是 咎 由 自 取 。 因 為 她 沒 有 盡 力 協 助 董 特 首 。 當 然 , 我 們 可 以 為 她
的 辭 職 作 出 種 種 形 式 的 揣 測 , 但 我 卻 不 認 同 要 求 她 向 公 眾 解 釋 她 離 職 的 真 正 原 因
。
不 要 求 不 是 因 為 我 對 探 討 真 相 缺 乏 熱 忱 , 而 是 因 為 我 認 為 對 個 人 的 尊 重 比 一 切
更 重 要 。 陳 太 不 只 是 一 個 帶 著 要 職 的 公 務 員 , 她 更 是 一 個 有 自 己 生 活 的 著 通 人 。
因 此 , 我 尊 重 她 說 任 何 不 傷 害 別 人 的 原 因 , 也 不 介 意 這 原 因 是 真 還 是 假 。 或 許 ,
有 人 以 鍾 庭 耀 事 件 說 明 求 真 的 重 要 性 。 所 以 , 我 們 亦 應 以 這 種 態 度 來 看 待 陳 太 。
但 鍾 庭 耀 事 件 是 因 當 事 人 主 動 向 傳 媒 自 白 , 但 陳 太 卻 沒 有 。 因 此 , 問 題 核 心 不 是
尋 找 真 相 , 而 是 要 得 當 事 人 的 同 意 。 倘 若 她 不 願 意 , 我 們 又 何 苦 迫 人 太 甚 呢 ? 有
人 解 釋 說 , 陳 太 的 不 願 意 是 因 她 太 懂 政 治 , 而 鍾 先 生 卻 不 懂 。 無 論 如 何 , 我 們 仍
要 對 個 人 選 擇 是 否 公 開 她 可 能 的 真 正 理 由 尊 重 。
奇 怪 的 是 , 當 我 們 的 社 會 對 民 主 和 人 權 有 更 大 的 訴 求 時 , 我 們 理 當 對 人 有 更
大 的 尊 重 , 但 這 卻 不 是 。 有 人 打 著 民 主 的 旗 幟 , 以 社 會 利 益 為 由 壓 迫 個 人 的 自 由
。 有 社 評 以 「 欠 下 社 會 一 個 公 道 的 交 代 」 來 漠 視 對 個 人 的 尊 重 。 從 個 人 好 奇 的 立
場 來 說 , 我 想 陳 太 說 明 一 些 。 從 對 政 局 分 析 來 說 , 陳 太 的 說 明 有 明 顯 的 重 要 。 但
為 了 對 個 人 的 尊 重 , 我 寧 願 放 下 一 切 可 能 偉 大 的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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