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七十一 屆(1999) 奮興會 (屬靈的真境)
主講:滕近輝牧師
記錄:周安息姊妹
第 四 講 - 真 以 色 列 人 《 約 一 43 - 46 》
一 個 真 中 國 人 是 具 有 中 國 血 統 的 人 , 一 個 真 以 色 列 人 有 雙 重 的 血 統 : 在 他 們 身 體 裡 面 有 先 祖 亞 伯 拉 罕 的 血 統 , 在 他 們 的 靈 性 裡 有 亞 伯 拉 罕 屬 靈 的 血 統 。 甚 麼 是 亞 伯 拉 罕 屬 靈 的 血 統 呢 ? 即 他 的 屬 靈 的 特 別 素 質 所 構 成 的 。 拿 但 業 , 主 耶 穌 說 他 是 個 真 以 色 列 人 , 因 為 主 耶 穌 在 他 身 上 發 現 了 真 以 色 列 人 的 特 徵 , 他 是 亞 伯 拉 罕 真 正 的 子 孫 ! 我 們 來 看 看 亞 伯 拉 罕 屬 靈 的 特 別 素 質 ; 這 些 素 質 在 今 天 真 以 色 列 人 身 上 顯 明 出 來 。
一 . 亞 伯 拉 罕 是 信 心 之 父
亞 伯 拉 罕 是 以 信 為 本 的 人 , 他 信 神 , 他 的 信 心 使 他 走 一 條 信 仰 之 路 ; 亞 伯 拉 罕 得 到 神 的 呼 召 , 離 開 了 他 的 故 鄉 吾 珥 ( 加 勒 底 , 後 來 的 巴 比 倫 ) , 他 的 信 心 有 具 體 的 表 現 , 信 仰 成 了 人 生 的 道 路 。 真 正 的 信 仰 不 單 單 是 頭 腦 的 知 識 , 乃 是 我 們 所 走 的 人 生 道 路 ; 凡 信 這 道 理 的 人 走 的 是 人 生 美 好 的 一 條 道 路 : 「 我 卻 不 以 性 命 為 念 , 也 不 看 為 寶 貴 , 只 要 行 完 我 的 路 程 , 成 就 我 從 主 耶 穌 所 領 受 的 職 事 , 證 明 神 恩 惠 的 福 音 。 」 《 使 廿 24 》 , 亞 伯 拉 罕 的 信 仰 就 是 這 樣 的 信 仰 , 他 與 神 的 關 係 是 藉 著 信 心 而 產 生 的 , 他 信 神 , 所 以 神 向 他 顯 現 ; 也 可 以 說 , 神 向 他 顯 現 和 他 信 神 同 時 發 生 。
我 們 的 信 仰 是 怎 樣 來 的 呢 ? 是 神 的 靈 在 我 們 心 裡 將 神 向 我 們 顯 現 , 我 們 的 心 靈 看 見 了 、 感 覺 到 了 神 , 那 是 聖 靈 的 工 作 的 最 重 要 的 一 剎 那 , 而 且 是 藉 著 道 ( 神 的 話 語 ) 。 所 以 神 向 亞 伯 拉 罕 顯 現 之 時 向 他 講 話 , 他 用 信 心 回 應 了 神 的 話 , 按 照 神 的 引 導 起 來 走 一 條 新 的 道 路 。
二 . 亞 伯 拉 罕 是 一 個 有 使 命 的 人
「 我 必 叫 你 成 為 大 國 。 我 必 賜 福 給 你 , 叫 你 的 名 為 大 ; 你 也 要 叫 別 人 得 福 。 」 《 創 十 二 2 》 神 賜 福 給 亞 伯 拉 罕 沒 有 到 此 為 止 , 神 要 叫 他 蒙 福 之 後 要 使 別 人 得 福 , 要 做 一 個 賜 福 的 器 皿 , 和 別 人 分 享 他 所 得 的 福 分 ; 亞 伯 拉 罕 真 是 擔 起 這 個 使 命 , 他 領 受 了 神 所 賜 的 福 , 又 與 他 人 分 享 ! 「 並 且 地 上 萬 國 都 必 因 你 的 後 裔 得 福 。 」 《 廿 二 18 》 這 使 命 不 單 止 是 給 亞 伯 拉 罕 一 個 人 的 , 他 是 神 賜 福 的 器 皿 , 他 的 後 裔 也 是 神 賜 福 的 器 皿 。 器 皿 即 渠 道 , 神 的 恩 典 透 過 渠 道 臨 到 了 別 人 ! 亞 伯 拉 罕 的 後 裔 分 三 種 : ( 1 ) 以 色 列 人 , ( 2 ) 耶 穌 基 督 , ( 3 ) 那 以 信 為 本 的 人 《 加 三 7 》 。 神 給 亞 伯 拉 罕 的 使 命 也 是 神 給 我 們 的 使 命 , 耶 穌 基 督 當 然 完 成 了 這 個 使 命 ; 世 上 千 千 萬 萬 的 人 因 祂 付 代 價 而 蒙 恩 得 救 。 以 色 列 人 有 沒 有 做 賜 福 的 器 皿 呢 ? 在 這 件 事 上 以 色 列 人 是 失 敗 的 、 是 演 繹 的 悲 劇 , 他 們 沒 有 擔 起 這 使 命 , 這 是 很 可 惜 的 事 ! 這 成 為 我 們 的 警 戒 。 我 們 這 些 以 信 為 本 的 基 督 徒 要 接 受 以 色 列 人 失 敗 的 警 戒 , 要 彼 此 勉 勵 , 擔 起 這 使 命 。 我 們 要 和 別 人 分 享 神 的 恩 、 神 的 愛 、 神 的 道 , 在 這 使 命 上 依 靠 神 再 接 再 厲 。 凡 是 有 使 命 感 的 人 是 亞 伯 拉 罕 的 後 裔 , 我 們 在 這 事 上 應 該 常 常 學 習 。 弟 兄 姊 妹 們 , 神 的 旨 意 是 要 你 、 我 擔 起 這 使 命 , 成 為 賜 福 的 器 皿 , 就 是 蒙 福 之 後 和 人 分 享 這 福 。
三 . 亞 伯 拉 罕 是 一 個 分 別 出 來 歸 於 神 的 人
亞 伯 拉 罕 身 上 有 一 個 記 號 : 割 禮 。 《 創 十 七 》 提 到 亞 伯 拉 罕 和 他 家 每 一 個 男 子 都 受 了 割 禮 , 這 割 禮 表 示 他 們 和 其 他 人 不 同 : 他 們 是 屬 神 的 , 要 和 世 上 的 人 有 所 分 別 , 割 禮 是 分 別 為 聖 的 記 號 。 今 天 所 有 屬 神 的 人 應 該 有 這 屬 靈 的 記 號 。 保 羅 說 : 「 因 為 外 面 作 猶 太 人 的 , 不 是 真 猶 太 人 ; 外 面 肉 身 的 割 禮 , 也 不 是 真 割 禮 。 惟 有 裡 面 作 的 , 才 是 真 猶 太 人 ; 真 割 禮 也 是 心 裡 的 , 在 乎 靈 , 不 在 乎 儀 文 。 這 人 的 稱 讚 不 是 從 人 來 的 , 乃 是 從 神 來 的 。 」 《 羅 二 28 - 29 》 甚 麼 是 真 割 禮 呢 ? 是 指 屬 靈 的 割 禮 , 是 分 別 為 聖 之 意 。 「 情 慾 的 事 都 是 顯 而 易 見 的 , 就 如 姦 淫 、 污 穢 、 邪 蕩 、 拜 偶 像 、 邪 術 、 仇 恨 、 爭 競 、 忌 恨 、 惱 怒 、 結 黨 、 紛 爭 、 異 端 、 嫉 妒 、 醉 酒 、 荒 宴 等 類 。 我 從 前 告 訴 你 們 , 現 在 又 告 訴 你 們 , 行 這 樣 事 的 人 必 不 能 承 受 神 的 國 。 」 《 加 五 19 - 21 》 「 情 慾 」 即 是 社 會 中 的 各 種 罪 惡 , 要 將 這 些 割 去 , 這 就 是 屬 靈 的 割 禮 。 「 耶 和 華 說 : 『 看 哪 , 日 子 將 到 , 我 要 刑 罰 一 切 受 過 割 禮 、 心 卻 未 受 割 禮 的 。 』 」 《 耶 九 25 》 神 要 刑 身 體 受 過 割 禮 而 心 未 受 過 割 禮 的 人 , 以 色 列 人 每 個 男 丁 一 生 下 來 就 受 割 禮 , 但 神 說 身 體 受 過 割 禮 而 心 未 受 過 割 禮 的 , 仍 然 在 神 的 審 判 之 下 。 我 們 的 耳 朵 、 口 、 手 、 腳 、 眼 睛 、 思 想 … … 整 個 人 都 要 受 割 禮 , 不 做 、 不 看 、 不 聽 、 不 想 神 不 喜 悅 的 事 , 正 如 保 羅 所 講 : 「 將 身 體 獻 上 , 當 作 活 祭 , 是 聖 潔 的 , 是 神 所 喜 悅 的 。 」 《 羅 十 二 1 》 保 羅 不 是 說 將 心 獻 上 , 乃 是 說 將 身 體 上 ; 如 果 有 人 說 : 我 把 心 獻 給 神 了 ; 手 是 我 的 , 想 做 什 麼 就 做 甚 麼 ; 眼 睛 是 我 的 , 想 看 甚 麼 就 看 甚 麼 ; 口 是 我 的 , 想 講 甚 麼 就 講 甚 麼 ; 腳 是 我 的 , 想 走 甚 麼 路 就 走 甚 麼 路 ; 結 果 奉 獻 是 空 的 , 沒 有 具 體 的 內 容 。 我 們 要 整 個 人 受 具 體 的 割 禮 、 屬 靈 的 割 禮 、 分 別 為 聖 的 割 禮 。 這 是 亞 伯 拉 罕 屬 靈 的 特 質 , 也 是 我 們 屬 靈 的 特 質 ; 所 以 我 們 真 是 亞 伯 拉 罕 的 子 孫 , 也 是 真 以 色 列 人 !
四 . 亞 伯 拉 罕 與 神 立 約
「 約 」 是 雙 方 面 的 。 神 對 亞 伯 拉 罕 說 : 「 你 當 在 我 面 前 作 完 全 人 。 」 《 創 十 七 1 》 神 應 許 使 亞 伯 拉 罕 後 裔 極 多 極 多 , 成 為 多 國 的 父 , 並 為 他 改 了 名 , 將 他 原 來 的 「 亞 伯 蘭 」 改 為 「 亞 伯 拉 罕 」 。 這 是 雙 方 面 的 約 , 神 履 行 了 一 方 面 的 責 任 , 亞 伯 拉 罕 也 履 行 了 另 一 方 的 責 任 。 今 天 我 們 都 是 亞 伯 拉 罕 屬 靈 的 子 孫 , 全 世 界 每 一 個 民 族 中 都 有 許 多 屬 主 的 人 , 這 是 神 作 成 的 ; 亞 伯 拉 罕 呢 ? 他 也 靠 著 神 追 求 、 努 力 作 一 個 完 全 人 。 這 約 後 來 有 兩 個 階 段 : ( 1 ) 神 藉 著 律 法 與 以 色 列 人 立 約 : 在 以 色 列 人 方 面 的 責 任 , 是 遵 循 神 的 道 做 完 全 人 。 在 神 方 面 的 責 任 , 是 祝 福 以 色 列 人 , 使 他 們 成 為 大 國 , 成 為 神 恩 典 的 出 口 。 但 是 , 律 法 的 約 失 敗 了 ! ( 2 ) 立 新 約 : 「 耶 和 華 說 : 『 日 子 將 到 , 我 要 與 以 色 列 家 和 猶 大 家 另 立 新 約 , 不 像 我 拉 著 他 們 祖 宗 的 手 , 領 他 們 出 埃 及 地 的 時 候 , 與 他 們 所 立 的 約 。 我 雖 作 他 們 的 丈 夫 , 他 們 卻 背 了 我 的 約 。 … … 我 要 將 我 的 律 法 放 在 他 們 裡 面 , 寫 在 他 們 心 上 。 我 要 作 他 們 的 神 , 他 們 要 作 我 的 子 民 。 』 」 《 耶 卅 一 31 - 33 》 這 新 約 , 神 寫 在 屬 神 的 人 的 裡 面 , 他 們 的 心 上 , 也 就 是 內 在 的 律 法 ! 成 了 屬 靈 的 渠 道 、 內 心 的 原 則 , 不 是 條 文 、 不 是 儀 式 。 舊 約 律 法 漸 漸 變 成 了 外 面 的 條 文 、 儀 式 , 現 在 新 約 是 寫 在 心 裡 , 成 為 心 裡 的 原 則 , 成 為 內 心 的 指 導 , 在 內 心 遵 循 神 的 旨 意 。 不 再 是 外 面 的 字 句 , 而 是 心 中 的 神 旨 了 。 所 以 凡 是 將 神 的 話 接 收 在 心 版 上 的 , 就 是 真 以 色 列 人 了 !
「 無 論 作 甚 麼 , 都 要 從 心 裡 作 , 像 是 給 主 作 的 , 不 是 給 人 作 的 。 」 《 西 三 23 》 「 你 們 從 前 雖 然 作 罪 的 奴 僕 , 現 今 卻 從 心 裡 順 服 了 所 傳 給 你 們 道 理 的 模 範 。 」 《 羅 六 17 》 我 們 要 從 心 裡 順 服 、 心 裡 事 奉 , 要 口 唱 心 和 地 讚 美 神 , 要 用 心 靈 和 誠 實 來 敬 拜 神 , 這 是 內 在 的 生 命 , 內 在 的 生 命 之 律 ! 讓 我 們 得 到 釋 放 , 進 入 屬 靈 的 實 際 中 , 成 為 亞 伯 拉 罕 真 正 的 子 孫 。
五 . 亞 伯 拉 罕 獻 「 活 祭 」
亞 伯 拉 罕 將 他 的 獨 生 愛 子 以 撒 , 當 作 祭 物 獻 給 神 , 他 作 這 件 事 真 是 不 容 易 。 神 要 試 驗 他 , 在 這 過 程 中 , 可 想 而 知 他 是 多 麼 痛 苦 , 他 心 中 一 定 有 問 號 : 「 神 啊 , 以 撒 是 您 應 許 給 我 的 , 為 甚 麼 又 要 回 去 ? 」 他 不 明 白 , 但 他 信 得 過 神 , 就 照 著 做 ; 當 獻 上 祭 壇 時 , 神 的 使 者 來 了 , 叫 他 不 要 傷 害 這 童 子 , 又 說 : 「 地 上 的 萬 國 都 必 因 你 的 後 裔 得 福 。 」 《 創 廿 二 18 》 這 「 後 裔 」 當 時 是 指 以 撒 而 講 的 , 神 的 意 思 是 說 : 「 我 把 你 獻 給 我 的 歸 還 你 , 並 且 加 上 祝 福 ! 」 這 是 神 常 常 做 的 事 , 祂 要 求 我 們 奉 獻 , 奉 獻 生 命 、 奉 獻 金 錢 、 奉 獻 時 間 、 奉 獻 心 血 來 事 奉 祂 , 傳 福 音 , 分 享 神 的 恩 典 ; 當 我 們 這 樣 獻 上 的 時 候 , 神 悅 納 , 然 後 賜 下 更 豐 富 的 恩 典 ! 亞 伯 拉 罕 獻 上 以 撒 , 神 給 回 他 , 他 並 未 失 去 , 而 且 有 更 有 意 義 的 事 在 後 面 , 神 藉 這 件 事 來 預 表 神 把 祂 的 獨 生 愛 子 賜 給 人 類 。 今 天 亞 伯 拉 罕 真 正 的 子 孫 , 真 以 色 列 人 , 也 要 像 亞 伯 拉 罕 一 樣 獻 上 「 活 祭 」 ! 亞 伯 拉 罕 獻 了 愛 子 為 「 活 祭 」 , 今 天 我 們 要 把 自 己 當 作 「 活 祭 」 獻 給 神 《 羅 十 二 1 - 2 》 , 因 為 神 的 慈 悲 , 神 的 愛 激 勵 了 我 們 , 感 動 了 我 們 , 為 了 回 應 神 的 愛 , 就 把 自 己 獻 上 , 當 作 「 活 祭 」 ! 亞 伯 拉 罕 獻 上 兒 子 也 是 為 了 回 應 神 的 愛 , 所 以 真 以 色 列 人 的 一 個 標 誌 就 是 愛 神 , 以 致 將 自 己 獻 給 神 !
以 色 列 人 在 《 舊 約 》 時 代 竟 然 把 耶 和 華 的 祭 壇 拆 掉 , 來 建 立 巴 力 的 祭 壇 , 先 知 以 利 亞 面 對 這 處 境 , 起 來 大 聲 疾 呼 , 將 以 色 列 人 聚 集 在 迦 密 山 頂 , 一 個 人 面 對 四 百 五 十 拜 巴 力 的 先 知 , 另 外 還 有 耶 洗 別 的 先 知 共 八 百 五 十 個 。 在 這 處 境 下 , 以 利 亞 剛 強 , 一 心 建 立 被 廢 去 的 耶 和 華 祭 壇 , 重 新 將 祭 獻 上 , 在 禱 告 中 得 到 神 悅 納 , 從 天 降 下 火 來 燃 燒 祭 物 , 以 利 亞 大 聲 呼 籲 人 們 歸 向 真 神 , 以 色 列 人 復 興 起 來 了 ! 結 果 巴 力 的 先 知 被 殺 。 巴 力 這 宗 教 與 現 今 的 潮 流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 在 考 古 的 著 作 中 , 巴 力 的 偶 像 是 一 個 騎 在 馬 上 的 裸 體 的 女 人 , 她 一 手 拿 蛇 , 一 手 拿 一 枝 白 色 的 水 仙 花 , 代 表 巴 力 教 四 要 點 : ( 1 ) 騎 馬 代 表 巴 力 是 戰 神 , ( 2 ) 裸 女 雙 乳 代 表 豐 收 , 是 農 神 , ( 3 ) 一 隻 手 中 的 蛇 代 表 它 宗 教 的 部 份 , ( 4 ) 另 一 隻 手 中 的 水 仙 花 , 象 徵 自 由 性 愛 。 今 天 這 世 界 是 戰 爭 的 世 界 , 物 質 主 義 的 世 界 , 要 豐 收 再 豐 收 , 今 天 的 世 界 的 潮 流 是 撒 旦 大 行 其 道 , 講 自 由 、 講 性 愛 的 時 代 。 巴 力 教 的 這 四 特 徵 影 響 著 當 時 的 以 色 列 人 。
感 謝 神 ! 祂 藉 先 知 以 利 亞 喚 醒 了 他 們 , 在 以 利 亞 的 信 心 和 心 志 的 號 召 下 , 以 色 列 人 復 興 了 。 今 天 我 們 也 需 要 以 利 亞 的 心 志 能 力 的 復 興 , 我 們 拆 去 巴 力 的 祭 壇 , 重 建 對 神 的 祭 壇 ! 在 這 個 祭 壇 獻 上 愛 的 祭 物 , 為 回 應 神 的 愛 而 獻 上 自 己 為 神 而 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