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六十八 屆(1996) 講道會 (信譽的追尋)

主講:歐達牧師

記錄:鄭坤英姊妹

第 四 講 - 融和合一 《約四19-24》
    合 一 促 成 偉 大 的 成 就 , 亦 同 時 是 偉 大 成 就 的 誘 因 及 條 件 。 奧 運 會 上 , 不 少 奪 魁 的 隊 伍 都 說 明 了 這 一 點 。 一 位 將 軍 曾 說 : 「 合 一 是 偉 大 成 就 的 結 果 , 亦 同 時 是 必 要 的 條 件 。 」 今 天 , 你 我 要 為 基 督 成 就 大 事 , 首 先 要 知 道 : 促 成 大 事 的 原 因 和 條 件 就 是 合 一 。

    教 會 中 之 所 以 有 這 許 多 的 分 岐 , 乃 因 我 們 容 讓 一 些 沒 有 必 要 的 東 西 成 為 大 家 的 分 界 。 主 耶 穌 被 害 之 前 , 在 客 西 馬 尼 園 單 單 求 主 使 衪 的 門 徒 都 合 而 為 一 , 就 像 父 與 子 合 而 為 一 一 樣 《 約 十 七 20 -23》 。 這 合 一 性 非 單 指 人 與 人 之 間 , 更 泛 指 教 會 與 教 會 之 間 , 凡 在 主 名 之 下 的 人 都 完 完 全 全 的 合 而 為 一 。 耶 穌 基 督 在 受 死 之 前 禱 告 , 仍 記 掛 著 這 一 件 事 , 我 們 由 此 可 見 其 重 要 性 。

    當 代 教 會 推 出 的 運 動 此 起 彼 落 , 其 中 一 個 危 機 就 是 把 十 字 架 的 真 正 意 義 遮 蓋 了 。 我 們 的 合 一 應 該 建 基 於 基 督 的 十 字 架 , 而 禱 告 乃 是 與 主 聯 合 的 表 徵 。 我 們 今 日 若 真 與 主 聯 合 , 便 是 與 主 成 為 一 靈 的 了 《 林 前 六 17》 。 正 如 保 羅 所 言 , 我 們 在 地 位 上 確 是 實 現 了 與 主 合 一 的 光 景 《 加 三 26》 ﹔ 但 實 際 上 , 卻 教 人 感 到 不 足 。 世 人 並 沒 有 看 到 我 們 的 合 一 , 他 們 甚 至 看 見 我 們 彼 此 相 爭 ! 我 們 究 竟 要 怎 樣 地 去 實 踐 合 一 呢 ? 保 羅 教 導 我 們 要 彼 此 同 心 , 一 心 一 口 的 榮 耀 神 《 羅 十 五 5 - 6》 , 他 鼓 勵 我 們 要 一 心 一 意 彼 此 相 合 , 免 除 紛 爭 《 林 前 一 10》 。 這 令 我 聯 想 起 他 又 勸 勉 我 們 要 同 有 一 個 心 志 , 站 立 得 穩 , 為 所 信 的 福 音 齊 心 努 力 《 腓 一 27》 ﹔ 這 就 是 挑 戰 我 們 要 像 軍 隊 一 樣 站 穩 崗 位 。 我 們 若 謹 守 儆 醒 , 不 擅 離 崗 位 的 話 , 就 能 促 進 團 隊 的 合 一 。

    我 們 要 追 求 合 一 , 但 必 先 注 意 以 下 的 十 五 件 事 :

  一 . 確 認 基 督 的 神 性 和 聖 潔 無 瑕 《 約 一 14》 。
  二 . 堅 信 基 督 降 世 為 人 , 受 死 和 復 活 的 史 實 《 林 前 十 五 1 - 7》 。
  三 . 相 信 世 人 都 有 犯 罪 墮 落 的 經 歷 《 羅 三 1 -26; 羅 六 23》 。
  四 . 肯 定 個 人 有 信 仰 和 委 身 的 需 要 《 約 三 1 -18》 。
  五 . 確 信 《 聖 經 》 的 權 威 和 真 理 的 無 誤 《 提 後 三 16 -17》 。
  六 . 認 定 神 的 主 權 超 越 世 間 的 人 和 事 《 詩 一 三 九 》 。
  七 . 信 守 婚 姻 的 盟 誓 不 可 輕 廢 《 創 二 24 -25; 來 十 三 4》 。
  八 . 承 認 生 兒 育 女 乃 天 經 地 義 的 事 情 《 詩 一 二 七 》 。
  九 . 尊 重 人 生 命 的 尊 嚴 而 不 附 帶 條 件 《 創 一 26 -27》 。
  十 . 建 立 優 越 的 家 庭 環 境 以 彰 顯 神 的 愛 《 弗 五 22 -六 4》 。
  十 一 . 確 信 基 督 必 然 再 來 《 徒 一 11; 帖 前 四 13 -18》 。
  十 二 . 表 現 信 徒 應 有 的 安 全 穩 固 《 約 十 28》 。
  十 三 . 持 定 永 恆 中 天 堂 與 地 獄 的 觀 念 《 林 後 五 1 -11; 啟 廿 1 -15》 。
  十 四 . 迫 切 向 沉 淪 的 世 人 分 享 基 督 《 太 廿 八 19 -20》 。
  十 五 . 維 持 正 直 領 導 以 使 人 作 主 門 徒 《 提 前 三 1 - 9》 。

    對 信 徒 合 一 , 構 成 危 害 的 情 況 有 正 負 兩 面 : 若 不 是 傾 向 於 裁 減 基 要 的 教 義 《 約 壹 四 1 - 3》 和 挑 剔 別 人 靈 裡 的 疏 忽 《 申 廿 三 14》 , 就 是 擴 大 個 人 的 分 岐 《 林 前 一 10 -11》 和 誇 大 邊 緣 的 問 題 《 提 後 二 23 -26》 。 當 我 們 與 別 人 合 作 的 時 候 , 必 須 避 免 以 上 的 情 形 。 正 因 為 我 們 是 高 舉 同 一 位 主 , 同 一 位 聖 靈 , 也 為 著 同 一 位 父 神 的 榮 耀 而 配 搭 事 奉 , 就 必 須 在 主 的 聖 言 裡 連 繫 和 溝 通 , 如 此 才 可 達 致 合 一 的 境 界 。 若 要 達 致 合 一 有 以 下 幾 個 原 則 :

  一 . 保 持 合 一 的 責 任 感 《 弗 四 1 - 3》 。
  二 . 建 立 互 信 的 基 礎 《 羅 十 四 19》 。
  三 . 履 行 博 愛 的 精 神 《 西 三 12 -17》 。
  四 . 維 持 謙 讓 的 獻 身 態 度 《 羅 十 二 10》 。

    我 今 日 所 關 心 的 是 信 徒 合 一 : 如 何 使 敬 拜 和 信 徒 間 的 夥 伴 關 係 達 致 完 全 。 而 謙 讓 確 有 助 於 維 持 彼 此 的 夥 伴 關 係 , 這 正 如 彼 得 記 起 耶 穌 昔 日 如 何 束 腰 為 門 徒 洗 腳 , 就 認 真 地 教 他 的 門 生 以 謙 卑 束 腰 《 彼 前 五 5》 ﹔ 耶 穌 基 督 這 位 至 高 神 的 兒 子 , 竟 然 以 奴 僕 的 樣 式 去 為 門 徒 洗 腳 , 相 信 這 感 人 的 一 幕 必 定 深 刻 地 留 在 彼 得 的 腦 海 中 《 約 十 三 》 。 在 這 裡 , 我 們 看 到 一 個 真 正 謙 遜 的 人 , 他 會 尋 找 機 會 去 服 事 他 人 , 而 其 內 心 也 絕 無 半 點 箝 制 別 人 的 思 想 。 所 以 說 : 合 一 令 我 們 尋 著 真 理 , 謙 遜 教 人 敞 開 胸 懷 。 耶 穌 基 督 為 門 徒 洗 腳 , 的 確 是 一 幅 美 廲 的 圖 畫 , 所 以 自 從 初 期 教 會 的 時 候 , 就 流 傳 著 一 首 「 基 督 之 歌 」 : 「 祂 本 有 神 的 形 像 , 不 以 自 己 與 神 同 等 為 強 奪 的 , 反 倒 虛 己 , 取 了 奴 僕 的 形 像 , 成 為 人 的 樣 式 , 既 有 人 的 樣 子 , 就 自 己 卑 微 , 存 心 順 服 , 以 至 於 死 , 且 死 在 十 字 架 上 」 《 腓 二 6 - 8》 。 主 耶 穌 基 督 這 柔 和 謙 卑 的 形 像 , 實 足 以 激 勵 我 們 完 全 的 虛 己 , 以 致 整 體 的 敬 拜 和 夥 伴 關 係 都 得 蒙 保 守 合 而 為 一 。 我 內 心 深 受 這 首 「 基 督 之 歌 」 的 振 奮 , 為 著 榮 耀 主 名 的 緣 故 , 肯 定 要 持 守 忠 信 真 誠 。 我 不 單 希 望 在 各 位 眼 前 對 主 真 誠 , 也 希 望 在 阿 里 桑 那 州 我 所 屬 的 教 會 對 主 真 誠 , 更 期 望 在 我 和 內 子 的 緊 密 關 係 中 對 主 真 誠 。 最 重 要 的 , 是 冀 望 在 與 我 素 昧 生 平 之 人 面 前 對 主 真 誠 , 但 願 各 位 都 能 與 我 同 走 這 一 里 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