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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牧師小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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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世上的光
約八:1-12 2001/7/22早上主日崇拜
潘日泉牧師
基督教有二大節期,一是聖誕節,一是復活節,讓我們再一次來思考,在這兩節期中,所發生的事情。在耶穌出生時,時間約在半夜,但經上卻記載說有大光出現;又耶穌被釘十架上,時間是在日正當中時分,經上卻記載遍地黑暗,這二件事違反常理,似乎就在告訴我們,耶穌─祂是世上的光。
這段經文,這不只使我們看見耶穌大有慈愛、愛心,也看出耶穌智慧超人,同時,我們也要從這段經文來看耶穌-世上的光。
一、 光能顯明人的罪惡
一般人對罪的認識都不夠,也很膚淺以致他們以為:
ヾ1.大罪是罪,小罪不是罪。我既然沒殺人、放火,也沒行姦淫、搶劫,那來的罪﹖小小的毛病在我們看也許不要緊,沒犯法,但那豈不是罪﹖其實,上帝較重要的是在看有罪沒﹖
ゝ2.明罪是罪,暗罪不是罪。很多人都認為,暗中犯罪,神不知鬼不覺,手段很高明,只要秘密穩藏起,就可逍遙法外,當然這種人更不可能承認自己有罪。
ゞ3.外罪是罪,心罪不是罪。言行舉止在生活中犯罪,這當然是罪;但是思想意念犯罪,既然沒做出來,那是罪嗎﹖但是在撒上16:7說:「耶和華不像人在看人,人是看外貌,但是耶和華是看人的內心。
當那些自認自己是無罪的。各人手拿石頭,要將淫婦打死。耶穌就起來說了一句話:「你們中間誰沒罪就可先拿石頭打死她」。這句話卻如一道光射入人的心靈深處,顯明各人都是罪人,人沒有資格定人的罪,因此聖經記載,從老到少,一個一個都離開了。
二、 光能消除人的罪
許多人都認為宗教都是一樣的,都是在勸人為善,所以各種宗教都一樣,有信仰就好了。乍聽之下,似乎很對,但做一個基督徒,我們不應該贊同這種說法,因為我們所傳的道理是:
ヾ人人都有罪。ゝ人無法行善來得救。ゞ只有相信耶穌作救主,因為除祂以外別無拯救。我們基督教與異邦宗教最大的不同在於,我們有救主、十字架、寶血,其它宗教沒有。耶穌是世上的光,祂不只顯明人的罪,也能洗除人的罪,救我們脫離罪惡。所以......
當群眾來是要打死淫婦的,但經光照後,各人也都看見自己的罪一個個都走了,這等於顯明承認自己也是罪人。
婦人站在主前,相信一定也非常慚愧、後悔,在她心中必定也求主的饒恕,當耶穌問她:婦人.... 沒人定你的罪嗎﹖她承認耶穌是她的救主,所以她回答:「主啊!」沒啦!,耶穌也回應: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今後不要再犯了。主赦了罪,也給了她一條新的道路─從今以後不要再犯了。
三、 耶穌─世上的光
耶穌說:「我是世上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再行在黑暗,也要得到生命的光,那麼這光是什麼樣的光﹖
1.真光:不是日光、燭光,因它們只能照亮外面,真光乃是照亮人內心的世界。
2.世上的光:不分男女、老少、膚色、種族,都可以來就近光。
3.永恆的光:這光現在要幫助我們脫離黑暗,將來要引領我們經過死亡,進入永生,給我們得到永遠的活命。
世上所有的一切都不能填滿我們的心,唯有耶穌是世間的光,祂能充滿我們空虛的心靈,滿足我們內心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