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基督的第一件神蹟意義葉偉坤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裡。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酒用盡了……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約2:1-11) 約翰福音是一部十分精彩的書卷,因為將一些未記錄的耶穌的事蹟及講論寫下,讓人明白耶穌是誰。由於福音書是用文字記錄下來,要明白及解釋它,就需要了解最基本的方則,就是:文法(字、詞、義)、歷史(處境)及上下文(經文前文後理)。聖經的上文,指出當耶穌接受約翰的洗禮之時,明白祂就是彌賽亞,然後祂收納了一班人作為祂的門徒,下文記載此段。現今對聖經的認識在多個方法,其中就是從“文學分析”進路,了解以下的重點: 情節:記敘了過程當中出現事件,與四圍環境及人物相遇,從而表達耶穌及對象互動,從而帶出相遇的張力或影響力。 人物:作者所選取的記載,讓我們了解人物,雖然作者沒有刻意表達人物說話的動機和性格,可以從記載中,了解這些人物。 佈景:就是情節與人物相遇的場景,即是人物說話、對話及行動所在的環境,及當時的背境。 作者意見:作者將想讀者明白的重點,亦是將事件意義表白。 此段文中沒有指出邀請者是誰,但娶親者誠邀了耶穌的母親、耶穌,甚至一眾門徒也是被邀之列;雖然沒有提及他們的關係,可是馬利亞對於設宴十分關注“酒用光”。 從佈景來說;猶太人的婚宴,是一個重要慶典,若爽約及不穿上禮服(太22:1-10,11-13)都是對邀請者的不敬,猶太人的婚宴一般沒有特別宗教儀式,參加者只要盡情地享用佳餚美酒及歌舞,而且有時維持整整一星期(士14:17)。當中描述了沒有酒是十分掃興的事,因為歡樂的時光被破滅。當時耶穌的母親,對祂所說:「他們沒有酒了。」或許是期望耶穌介入解決,相信以耶穌的智慧能協助主人家渡過難關,「據一些資料,在猶太人筵席中無法滿足客人,可以被投訴,甚至訴諸法律」(吳道宗,《約翰福音析讀-道成為人的耶穌》,56頁)。 從人物的對話來說,母親不知耶穌,以行神蹟處理。起初只是一個訴求;祂卻回答 「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我現在不能幫助你」《新》 隱含著馬利亞的關係轉變,說明祂不單再是約瑟家的長子,暗示有其它的身份的含意。更藉此帶出「時候」問題,是指甚麼的時候呢?從約翰所描述中,時候有特別的用意: 「我的時候還沒有到。」(7:6) 「沒有人下手,因為衪的時候還沒有到。」(8:20) 「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12:23) 「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13:1) 「父阿,時候到了。」(17:1)綜合耶穌所說,時候不單是當時“做甚麼事的時候”,而是耶穌整個人生能「榮耀神」,不管是受難、受死、復活,都是朝向這目的。而耶穌的「時候」,隨即到了,下文記載祂顯出神蹟來: 「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約2:11) 這是作者意見「榮耀」及「被接納相信」。因為這事是能彰顯神的榮耀,這樣耶穌顯出不單是表達智慧處理,並且帶出屬天能力,使門徒因此更深地信祂。 總結上文,在福音書中記載了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似乎耶穌頭一次神蹟不是為了一嗚驚人,讓眾人知道祂是彌賽亞,這也是祂一貫的作風,不是為顯揚名聲,第一件神蹟甚至行了,也是很多人都不知,起初只有舀水的人才知道,及後來的門徒知道!神蹟就是為了神的榮耀,不是單單為了別人的需要,自己的名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