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知罪的可怕?

黎仲明

「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創4:14-15)

「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創4:23-24)

當該隱因嫉妒殺了他的兄弟之後,神要懲罰他,但他一點悔意也沒有,還要耶和華保護他。於是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該隱這無理的要求,神都答應他,保存他的生命,還給他一個保護的記號。在該隱看來是一個好處,好像免死金牌一樣,但從另一角度來看是極為羞辱的記號,因他無論到那裡,全天下都知道他是殺弟兄的兇手。

該隱與耶和華議論,並向神作出要求,這是罪的劣根性。那罪性不斷在他心裡發動進攻,甚至犯罪以後,連耶和華也不懼怕,試看罪的力量是何等的大。因著該隱犯罪,成了一個壞榜樣見證,以致他的後代拉麥也更甚地學習。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損我,我把他害了,若殺該隱,遭殺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這句話是拉麥自己說的,並不是神所說的,他是何等的自大。這人詭詐之處,在於他用神曾對他的祖父所應許的話,套用在自己身上,並且加上十一倍。從這道理,我們看見罪的敗壞是何等的大,從前拉麥的祖父,因殺了他的兄弟,向耶和華請求免受殺害。如今他以為自己的能力更大,連少年人都能殺害,所以便用以前神向該隱的說話,加大十一倍。這拉麥所犯的罪是何等的深,若果以我們今天的講法來說,他是假傳聖旨來犯罪。這裡留下伏線,這群從該隱而生的後裔,他們必定犯罪越來越深。

從這裡我們又想到罪的牽連性是何等的大,由該隱犯罪種下的禍根,因他沒有徹底的對付,甚至沒有悔改,這樣壞榜樣影響了以下幾代。罪既然是這樣可怕,其牽連性這樣大,我們就得更要小心,要切切地對付。有些罪是隱藏,就要求聖靈光照我們,叫我們能切切地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