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禧年看神的主權李敏如
「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第五十年要作為你們的禧年。這年不可耕種;地中自長的,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因為這是禧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吃地中自出的土產。」(利未記25章10-12節) 在利未記中記載了一個很特別的節令,就是「禧年」,它是每五十年一次的全國解放。若細心研究便發現禧年很有教育意義;利未記25:8-55詳細記載了禧年的特色和意義。 禧年不是從年頭開始的,而是從當年的七月初十日開始,為期一年。當七月初十日的贖罪日那天,便會在遍地吹起號角,開始禧年。為甚麼要先有贖罪日呢?因為贖罪日是人從罪中被釋放的日子,這新生的日子理所當然成為全地得釋放的開始。當百姓的罪被宣赦的同時,一切都同時被宣赦;奴隸可重獲自由、土地復歸原主;因此窮人能從貧困中得解脫,可以重新在社會中獲得自由身份。而且神暫且放下對地和人的詛咒,人也從勞碌中得釋放,這一年不用再耕種,人可以吃地裡自長的食物三年之久(25:20-22)。 這一年是人得自由的一年,一切捆鎖也免了;這一年也是人體驗神權的一年,各人重返神起初分配的地,仰賴神的供應。因此,禧年時人要對神有絕對的信心和順服,相信神在這三年的供應,也願意把奴隸釋放、把田地歸還原主,順服神的主權。 此外,禧年提醒以色列人這地是屬於那領他們出埃及入迦南的神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領你們從埃及地出來,為要把迦南地賜給你們,要作你們的神」(25:38);以色列人只是客旅,是寄居的(25:23)。因此沒有人真正擁有任何財產,就算是田地和僕婢,都是神賜予的,不永遠屬於任何人;人只是托管者,要順從主對土地用途的旨意,不可自私地囤積土地(賽5:8)。神既擁有終極的主權,祂便按時為地上的一切重新安排和分配。 很不幸,在舊約中,以色列人似乎從未守過禧年;基督引述以賽亞書六章1節,可能指祂終極地應驗了禧年(路4:16-21)。對於今日的信徒,我們也不會有機會體驗禧年,但從神頒布守禧年的用意來看,相信是要人類明白祂的主權,使我們別企圖扮演神,以為我們對手上所擁有的有絕對的主權,而對貧窮者置諸不理。我們畢竟只是被造物、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們所擁有的只是神暫時托付我們的,若他的心意是要我們跟人分享祂所賜的,我們又有何權利說「不」呢?真正的敬虔是有具體行動的,正如【雅1:27】所說:「在神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