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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05
主題:誰把宣教申請者第一關,堂會?差會? -- 專欄: 傳訊
作者: 林兆源 -- (平安平安福音差會總幹事.海濱堂長老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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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與你分享多年前的一個經歷… 那時身為出任差會總幹事不久,需與一所大教會之差傳部部長及主任牧師開會討論接納堂會一肢體為差會宣教士事宜。我帶著單純的信心,以為此肢體既一直以來蒙教會資助,修讀宣教學,為宣教路作裝備;加上主任牧師亦已經於推薦信上簽注,因此在辦理宣教事情上應順暢無阻!誰不知在討論中,教會代表多次質詢差會為何不「拒絕」申請者?為何容許申請進程發展到如此的地步?他們並「首次坦誠地」表達,其實多年以來他們都不十分支持此肢體,只是不好意思拒絕,因此現在也不準備推薦申請者作宣教士了。這時我才在五里霧中醒過來,原來教會一直不忍心出聲拒絕,因而「期望」差會代為出手,可惜我們一直也「領會」不到他們的「真實心意」;那肢體四年多的「裝備」,在出發前突然要「急煞車」,傷害是何等的深!對辦事的差會同工來說,花上多年的光陰如同徒然!經此一役,更深深體會,教會與差會「真誠坦蕩」之溝通與合作,是何等的重要! 「平差」作為平安福音堂的聯合宣教事工,我們十看重與堂會的合作,甚願透過協作的關係,不單能將優良的宣教士們差派往前線為主爭戰,另一方面也提昇彼此於宣教事奉參與上的質素。因此,在甄選宣教士上,每每是第一項的「合作與挑戰」。因此我們有以下的安排: 1.「推薦」甚麼? 這是堂會長執們常常提問的疑難;再者,經推薦後若最終被拒絕,那麼執事們豈非蒙受一定情度「推薦出了問題」的質疑!各位,我們當明白,要作一個合用的宣教工人,必須擁有兩方面的素質:一方面是屬靈生命與事奉;另一方面,是宣教恩賜與能力。前者從堂會生活中可見,牧者長執們都能見證認同;而後者既因是「未知數」,需透過有經驗及閱歷者作出「客觀」的評估,這方面需由差會負責之。堂會是宣教士的苗莆,是不容置疑的。宣教申請者從信主、受洗、事奉、委身和領受宣教異象等,皆恩承於堂會教導及生活中!教會作出此「範疇」的推薦自然「理所當然」,亦必「勝任有餘」!因此申請人的靈性、事奉和品格之「推薦者」,實非任何差會同工可以取代。 2. 不能「推薦」甚麼? 基於以上所言,亦因應大部份堂會沒有跨文化經驗的長執傳道,可以對宣教申請者在未來的宣教事奉作出中肯客觀的評估,這方面應交由較多宣教經驗的差會同工負責。差會同工可從跨文化角度、宣教事工的要求、宣教士生命性格等多個向度來評估申請者的適合性。 二. 第二步:堂會、區會並「平差」合組「甄選小組」 1. 「甄選小組」成員來自宣教申請者所屬母會、區會和「平差」代表。我們強調彼此的合作功能,互補不足,又能透過共同甄選接見申請者,強化各單位於宣教範疇上的認識與協作。 2. 宣教事奉趨向「專業化」 近年宣教事工發展愈來愈專業化,亦因為工場多為「創啟地區」,對宣教士的要求,由簡單的「心志與委身」,發展至各類「商數」要求,如「壓力商數」、「逆境商數」等等,同時也需要更多「技能與專業」的裝備;這些宣教工場轉變帶來的新挑戰,需要更多的專業評估,才能有效及準確地甄選出合宜的未來宣教工人。 三. 第三步:一致的認同,一致的接納 我們要求「甄選小組」成員必須意見一致才作正式接納,因為我們需要學習彼此信任,彼此尊重,以及彼此妥協。一致,因為未來的宣教士必須由堂會作有效的關顧;一致,因為現階段各區皆作異象分享及經濟分擔的平台;一致,因為差會要承擔日後的支援、督導及聯繫;無論如何,同心加上聖靈於眾人心中的感動與印證,於宣教事工的推動上,必能事半功倍。 結論: 堂會「推薦」宣教申請者有關其靈性、事奉、性格成長方面,皆可作神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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