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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12

主題:從《路得記》中看恩慈 -- 專欄: 釋經探微

作者: 袁仲輝 -- (西灣河堂傳道)


引言:

「恩慈」是《舊約聖經》中眾多重要的主題之一。學者莫理斯認為,「恩慈」一詞的希伯來文很難翻譯,1通常被譯為「慈愛」。2此字同時有「忠實」,或「愛」的意思在其中。在舊約中,此字常與「約」有關,指立約雙方應當以這種溫暖、忠實的態度彼此相待。3若想認真思想「恩慈」,《路得記》值得弟兄姊妹細讀。

《路得記》中的恩慈神學

《路得記》的第一章中有一個人名叫以利米勒,因著伯利恆飢荒,而外邦的摩押地卻豐收,於是他帶領全家去到當地居住。在居住的期間,以利米勒及他的兩個兒子在摩押地相繼死去。只餘他的太太拿俄米及兩個摩押人媳婦俄珥巴及路得,後因伯利恆地有豐收,相反摩押地這時卻失收,拿俄米重回伯利恆去。

在回去的途中,拿俄米不想兩位媳婦守寡,於是極力勸她們各自回娘家去。俄珥巴就回去了,唯有路得,沒有離開拿俄米,並對拿俄米宣告說,她絕不會離開婆婆(得1:16-17)。4路得對拿俄米不離不棄,放棄自己回娘家的權利及再嫁的機會,這是路得的恩慈行為。5

第二章中路得為了拿俄米的生計,日間去到波阿斯的田裡辛勤地拾麥穗,而波阿斯知道路得以恩慈待她的婆婆,於是亦以恩慈相待路得(得2:20),6不但令路得得著足夠有餘的食物,亦吩咐他的僕人們,無論任何景況下,都要協助路得拾麥穗,不可欺付她。就連拿俄米也稱讚波阿斯的恩慈行為,正如耶和華善待活人死人。

第三章路得照拿俄米的意思而行,到禾場向波阿斯求親,在波阿斯的眼中,路得沒有選擇年青人為結婚對像,只按拿俄米的意思,向至近親屬波阿斯求親,因為路得沒有按自己的意思,卻無私地忠誠於與以利米勒家族的關係。這亦是路得被波阿斯稱讚的恩慈行為,7可見「恩慈」是全書重要信息。

從《路得記》中看「恩慈」的意思,就是因著忠於雙方的關係上,而活出對對方的愛及關懷的應有行為。這種行為是源於神與人相交時那種「約」的關係。因神與人立約,神是信實的,於是祂守約及向約的另一方施以慈愛。所以當人經歷過神以慈愛待他時。這人也當同樣對待身邊的人,而路得正是恩慈完美的典範。

總結:

《路得記》的背境是士師時代,那時候以色列人是各人任意而行,屬靈情況非常黑暗。就正在這時刻,路得仿如黑暗中的一盞明燈,以恩慈行為反映神如何待人,我們現今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中,會否因著耶穌對我們的信實及慈愛,心裡得安慰的同時,亦以恩慈待弟兄姊妹;同時亦向未信的親友見證神對人的這份關懷與愛,叫更多人歸向耶穌?

參考書目:
昆達、莫理斯著。楊長慧譯。《士師記、路得記》、丁道爾舊約聖經註釋。初版。台北:校園出版社,2002年。

1恩慈原文是hesed
2 [出 15:13]你憑慈愛領了你所贖的百姓;你憑能力引他們到了你的聖所。這裡的慈愛就是hesed
3昆達、莫理斯著,楊長慧譯,《士師記、路得記》丁道爾舊約聖經註釋,(台北:校園出版社,2002年初版),245。
4[得 1:16-17]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 神就是我的 神。你在哪裡死,我也在
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5因著路得宣告耶和華是她的神,於是她已進入與耶和華的約中。所以耶和華如何特與祂有約的人,路得同是這樣待拿俄米。
6[得 2:20]拿俄米對兒婦說:“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因為他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說:“那是我們本族的人,是一個至近的親屬。”
7[得 3:10]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