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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03

主題:衝突

作者: 吳主光


  筆者做過不下十幾間教會的「和事老」,但真正成功的個案卻近乎零。其實一般教會所發生的事,都是「小事」,但當事人總看為極其嚴重的「大事」,而且還是隨著時間不斷長大的「大事」,以至他們認為、不能不分裂教會。當然、如果有人傳講「異端」,就必須「受咒詛」(參加1:8);但若屬於「個人的小事」,卻因為當事人「自大」、為要保護個人的「自尊」,而不惜「分裂基督的身體」,這樣的人應該也是可咒詛的。

  大家來做個判斷,神國的事大,還是個人得失的事大?但那些看個人的事為「大」,看神的事為「小」的人,其心態實在是看自己大過神。如果我們能明白,自己本是一個「小人物」,自己的事,當然都是「小事」,就不會因一己而傷害神的教會了。人看不見自己為「小」,全因為靈性「飛不起」.以賽亞四十章所形容那等候耶和華的,必然從新得力,如鷹「展翅上騰」.意思是,他飛得越高,看到地上的事就會變得越小。

  問題是「大」是「小」,其實不用很大的智慧就可以判斷.但那些自稱為有智慧的人,常常搜羅許多「小事」,串連在一起,使之變成「大事」;並且還美其名是為了「原則問題」、而堅持與對方衝突!何必如此?為甚麼不情願吃虧?為甚麼不反過來將「大事」拆成許多件「小事」,然後將之逐個化解?那些「小事」豈不都是為一口難下的氣、一句不好聽的話、一個不禮貌的臉色…而已?

  今天我們人與人之間的衝突,甚少有大過初期教會「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衝突.然而聖經用了許多的篇幅來強調、「猶太人」和「外邦人」必須和好。這樣的例子遍滿了整本新約聖經。拿以弗所書二章十一節至二十二節為例吧!保羅指出、猶太人看外邦人「六個沒有」:沒有割禮、與基督沒有關係、沒有以色列國籍、沒有應許、沒有指望、沒有神(弗2:11-12)。因此、猶太人一直歧視外邦人為「狗」,不肯與他們一同吃飯、和交往。聖經記載了極多猶太人憎恨外邦人的事例:

  約拿抗拒神的吩咐,不肯到尼尼微城去傳道是最典型的實例。他在大風浪中、寧願叫同船的人將他拋進海裡,表示「寧願死」、也不肯去向尼尼微城傳道。神卻叫大魚吞了他,三天後,他才無可奈何地去尼尼微城傳道。可是、尼尼微城很大,要走三天的路才走完;約拿只走了一天就不走了;神吩咐他傳道,最簡單也要講明兩句話:第一句是「再等四十天尼尼微必傾覆了」,第二句是「如果你們肯悔改,神會原諒你們。」約拿卻只講前一句,不肯講後一句,因為他不想外邦人得救。雖然如此、神使全城的人都悔改歸,約拿就氣憤得要向神求死。

  新約時代,最希奇的事例可能是主耶穌在故鄉拿撒勒會堂裡講道。主讀完賽亞書的預言,就說:「今天這話應驗在你們耳中了。」同鄉的人聽了,稱讚祂口中出恩言。於是進一步求主,將行在迦百農的神蹟,也行給他們看。主卻指出:先知在本地是不受人尊重的。並且引以利亞幫助西頓城一個外邦寡婦,和以利沙醫治一個長大麻瘋的外邦將軍乃縵為例,指出他們都沒有幫助本國的人。同鄉的人聽了,就生氣得要立即將主推下山崖,要殺死主。為甚麼拿撒勒同鄉的人這麼狠,一分鐘前才稱讚耶穌,一分鐘後就要殺死耶穌?那是因為他們恨外邦人的緣故。

  連彼得這個大使徒也不例外。神三次藉著「一塊大布載著許多走獸」的異象來感動他,告訴他「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他還是不肯順從。及至聖靈吩咐他跟隨來訪的兵丁去見哥尼流一家,他還是怕與外邦人接觸.到了哥尼流的家,他進門第一句就說:「你們知道猶太人和別國的人親近來往,本是不合例的。」但哥尼流強調,是天使吩咐他請彼得來講道的。彼得不得已就向他們傳福音,才講了一半,聖靈就降臨在哥尼流全家的人身上,使他們都說方言。彼得才明白神真的不偏待人,各國中凡敬畏神的人、神都悅納。回到耶路撒冷教會,猶太人與彼得大大辯論;彼得卻指出、這是神自己作主動的.又說:「我是誰,竟能攔阻神呢?」但是、說來奇怪,彼得一生就只有這一次向外邦人傳道;他向保羅表示,以後只向「受割禮的人向使徒」(加2:9),因為他怕猶太人,多過順服神的旨意。

  大家還記得保羅第三次上耶路撒冷去嗎?保羅與外邦眾教會的代表,帶著許多捐項上耶路撒冷去、為要幫助貧窮的猶太弟兄。保羅認為、為了使兩下和好的使命,就是死也是值得的。可是、猶太人聳動全城的人起來要殺保羅。千夫長把保羅救了出來,保羅就站在臺階上、向猶太人詳細講述自己蒙恩得救的見證.最後保羅講到主在聖殿裡向他顯現,說:「你去罷,我要差你遠遠的往外邦人那裡去。」眾人聽見他說這話,就高聲喊著說:「這樣的人,從世上除掉他罷,他是不當活著的。」由這件事、可以充份地看到猶太人恨外邦人之深,是任何人都難以想象的。

  猶太人恨外邦人的例子何其多?然而、保羅卻認為「外邦人和猶太人在主裡面已經成為『一體』,應該『和睦』相處」。保羅在以弗所書二章十三節至二十二節那裡、有非常詳細的講論,說:

  「你們從前遠離神的(外邦)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請注意,主用「血」來使人與神和睦.外邦人「六個沒有」、現在都因基督的「血」所造成的和睦,而取消了。神主動與外邦人和睦,猶太人絕對不能為個人的感受而將外邦人隔開。

  保羅又指出:「因祂使我們和睦……藉這十字架使兩下(猶太人與外邦人)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遠處的人(外邦人),也給近處的人(猶太人)」。請注意、「十字架」就是最大的理由要我們和睦;難道我們的損失、還大得過主所流的血嗎?保羅指出、我們兩下必須先和好,然後才能與神和好,才有資格去傳「和平的福音」。我們「平安福音堂」就是「傳和平的福音」;如果我們不肯「和平」,福音還有甚麼效力呢?保羅又指出、這「和好」的工也是「聖父、聖子和聖靈」,三位一體的神合力造成的,是神在宇宙萬有中、最偉大的「傑作」。我們卻為個人一點點的意見、不惜將神的「傑作」毀壞,因為我們看自己的「工作」為大,看神的「傑作」為小。

  保羅繼續指出:「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使外邦人和猶太人同住,成為一家人;「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使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仇恨都化解。倘若有人恢復這冤仇,就是與神為仇;「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是使猶太人與外邦人合成基督一個身體,一同承受救恩和應許;「造成一個新人」,永遠不能再分開,若分開就必定死。

  因此、保羅說:「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並且被建造……成為『主的聖殿』。」(10-22)讀者要明白,「歸為一體」就歸入同一個「國」,今後只有魔鬼才是敵人;同一個「家」,我們都同有一位父親,我們都是弟兄;同一個「殿」,我們敬拜同一位神,都成為聖潔。所以,我們不應再看主內的弟兄為「外人」和「客旅」──沒有關係的人。

  面對以上這些極寶貴的教訓,試想我們還能憑著甚麼、看個人的一點點意見,大過神藉基督耶穌所造成的合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