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緒言:
1. 異化的定義
異化就是對主體的基本信念漸漸偏離,而產生了另一個客體,這客體的觀念會與先前的觀念有相當程度的出入,甚至會推翻了先前的觀念。異化就好像癌症的形成,由細胞變異之後,藉著細胞分裂而產生了癌細胞,這些癌細胞生長非常迅速,繼而不斷吸收了正常細胞所需要的養料,令到整個生命系統遭到破壞,而做成了破壞性的影響。因此我們肯定信仰的異化,必然會帶來了破壞性的影響。信仰的異化跟異端有所不同,因信仰的異化仍舊保留著一些舊有的傳統。
2. 信仰異化的例證
從教會歷史上,基督教在公元三世紀,因為君士坦丁大帝戲劇地歸信基督,以致他將基督教成為國教,有了這種合法地位後,教會在當時就興旺起來,並且有很多關於教義性的會議都在此時舉行。久而久之,基督教的信仰開始異化,因為對基本信仰漸漸偏離:教皇制度的出現,滲入了濃厚的政治色彩,加上教會以很多人為的傳統,強化成為基礎教義,偏離了正統的信仰,這就是所謂『天主教』。這種狀況維持千多年,對教會帶來很大的傷害。直至十七世紀,馬丁路德提出因信稱義的道理,堅持教會要回到聖經去,這個改教運動的火焰就點燃起來。過往在羅馬天主教的影響下,宗教生活只是一種外表規條,失去了內裡的屬靈意義,這就是信仰在歷史過程中產生的異化,而帶來壞的結果;也因為教會的敗壞,連鎖地影響了整個歐洲的政治。
我們再進一步看看十七世紀的敬虔運動,這運動到了英國之後,一班清教徒認為留在英國沒有多大屬靈的前途。因此他們決定向美洲新大陸進發,在當時的殖民區內,建立了一個合神心意的理想樂園,一個以神為本的社會秩序;著名的美國學府耶魯和哈佛大學之前身都是由神學院開始。但時移世易,經過二百多年的歷史,美國已走向一條極世俗化的道路,以上帝為本的立國精神己經不復存在,遺留下來只有在美鈔上寫著:我們信靠上帝(In God We Trust)。自從在六十年代甘迺迪總統,立法廢止公立學校的早禱會,可以說是將神拒之於門外。現今我們看見美國的霸權主義、道德的淪落、一切以經濟為本,也在印證信仰的異化所產生的負面結果。因此我們想起香港教會也面對著信仰異化的危機。很多人返教會都是抱著消費主義的心態,就是我想得到甚麼,而不是我怎樣委身使這基督的身體得著完美。
其實在舊約士師記,早已經記載到信仰異化的現象,而使這被稱為神選民走上一條不歸路。因此我們也藉著士師記十七至二十一章的經文,分析士師時代的信仰異化,以帶來社會破壞性的影響。同時身為基督徒,我們如何在這異化世代中,不隨波逐流。我們也當思想如何為這世代守望,並且要成為木鐸明燈,成為別人的指針,誠如保羅所說:「你們顯在這世代,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
二. 從士師時代看信仰異化
1. 家庭關係的異化 (士十七1-6)
在士師記十七章開始,描述一個家庭故事。在以法蓮山地有一個人名叫米迦,他的名叫米迦,意思就是「有何神像耶和華」,這名字充滿屬靈味道。可是這人偷了母親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在當時是一個寵大的數字,因為一個祭司一年所得金錢都只是十舍客勒(士十七10),可以說這人是膽大包天。他母親知道被偷去銀子,就起了詛咒。這兒子可能懼怕詛咒,就將偷錢的事和盤托出。出乎意料之外,這母親並沒有責備這兒子,反倒以屬靈的口吻說:「願耶和華賜福給你。」。這兒子將這筆錢交還給母親,這母親就把二百客舍勒交給他,叫他去鑄做一個神像來敬拜。
從短短經文記載中,我們看到這母親和兒子所作的,極不合乎神的心意。首先這兒子在家中偷竊,是犯了十誡中的第八誡:「不可偷盜。」,加上偷了母親的錢,就是犯了十誡第五誡:「當孝敬父母。」。這兒子是因為懼怕母親的詛咒,所以承認自己所作所為,其實一點悔意都沒有,忘記神的誡命
從米迦與他母親的相處,正正表達出他們心裡沒有神,各人任意而行。作為兒子的對自己所作所為沒有一點歉疚、悔意,更遑論向神認罪。另一方面,作母親的並沒有以神的律法為標準,指出兒子所犯的錯誤,還姑息兒子的所作所為,更甚的是這母親在信仰上成為兒子的壞榜樣,她竟然叫兒子做偶像敬拜。更諷刺的是,她的兒子名叫米迦(誰像耶和華),使我們看到他們只有信仰的影子,卻沒有信仰的實質。
家庭是一個社會的基本單元,正如我們所說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若果整個社會的家庭都是分化、都受到破壞,就好像一隻表面富麗堂皇的郵輪,但其船底卻穿了很多小孔,始終有一天會沉沒。
2. 宗教領袖的異化(士十七7-十八31)
在經文中(v.7)提到有一利未人離開伯利恆,尋找可住的地方,就來到了以法蓮山地,遇上了米迦,米迦就用十舍客勒及一套衣服聘他為家庭中私人的祭司,並且這利未人跟從去做,在聖經中形容利未人“情願與那人同住”。這利未人的祭司為何會走到以法蓮山地,從經文的線索中,我們推斷他是去尋工作,因為在第八節中,他說要尋找可住的地方,既然要住在這裡,就要找工作來推持生計。剛剛遇到米迦,就這樣成為了祭司。這利未人的祭司工作,就是服奉那為米迦所鑄的偶像。
從這段文中,我們分析利未人與祭司的事奉和敬拜觀。首先利未人走到以法蓮山找祭司工作,這純粹是為生活糊口,失卻了事奉神的本意。只是為生活來事奉,實在是以敬虔作得利的途徑。當米迦聘他為祭司,他一口答應,也不驅所事奉的對象是甚麼,偶像敬拜在一個祭司的角度是不能接愛的,但為著物質的緣故,他很樂意去作。那麼這米迦的觀念,就更加差勁,他以為擁有金錢就能為所欲為,以金錢聘請利未人作祭司,去供奉人手所作的偶像,他以為有利未人作祭司,耶和華就更加賜福與他,米迦就利用這些宗教手段來自求多福。最可憐的是那利未人,貴為祭司,真理知識一定比米迦豐富,竟然甘願作事奉偶像的奴僕,出賣了自己的身份。更甚的是當但支派的人來到米迦家裡問這祭司,想成為一家的祭司還是一支派的祭司,他心裡喜悅,便拿著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並雕刻的偶像,進到但人當中。
由上一段經文我們看見家庭信仰上的異化影響。這種異化產生連鎖反應,因著米迦的富有,聘請祭司來供奉偶像。另一方面,這祭司要承擔很重的責任。他為何要這樣作呢?豈不是他的信仰價值觀出了問題,惟利是途,敬拜虛荒偶像。
利未祭司是代表著以色列人的領袖,他們是要將神的心意及要求教導以色列人。他的一言一行有很大的影響力,因為他在舊約時代是神的代表。假若祭司異化敗壞,一定會將以色列人推向死地。我們都知道神吩咐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不准跟隨那地風俗拜偶像。而祭司的作用就是將一套正確敬拜神的觀念教導以色列人去實踐,無奈在士師時代連利未祭司也敗壞了。
3. 道德倫理的異化(士十九1-30)
在十九章中描述另一個利未人故事,因為妾侍行淫離開了丈夫四個月。這個住在以法蓮山地的利未人,就跑到伯利恆去勸妾侍回來,經過與他岳父一番折騰之後,這利未終於與妾侍上路回家,但因為起程時已經日頭平西,這利未人經過耶布斯,但不敢進去,因為怕外邦人,所以就走到屬便雅憫支派的基比亞,就在一個老年人的家借宿一宵。那知在夜裡,一班基比亞的匪徒圍住老年人的房子,要強迫與這利未人交合。這老年人不允,情願將自己仍舊是處女的女兒,以及利未人的妾交給他們。但那些人不肯聽從,這利未人就將自己的妾交給強盜。這可憐的女子遭受強盜整晚的凌辱,回到夫家就仆倒在門檻上,那利未人就手起刀落,將她的屍身切成十二塊子交給十二支派,要他們商議如何處理這事。
在摩西的教導中,明顯是禁止同性戀,這是神所憎惡的事。基比亞所作的事,相信是受到迦南風俗所影響。這房主老人看見這事發生,他願意將自己的女兒給匪徒,可見他是想維護客人,可惜的是,他建議基比亞匪徒連利未人的妾侍也要玷辱,這種使客人在自己家門外受辱的行為,是接受不得的惡行。這老人的做法對傳統的做法糢糊不清,慷他人之慨,看出他的不純正。
更大的遺憾就是那這利未人,親自將自己的妾交給匪徒玷辱,這是極度不仁的行為,而女子受辱死後,更將她切成十二塊子,目的是要報自己幾乎受辱之仇,其動機非常差勁。
從基比亞匪徒、房主老人及利未人的行為中,我們看到這是一個將是非顛倒的世代,全無公義和憐憫可言。他們都是以己為中心,只要滿足自己的慾念,那管他人的死活。在這裡我們也聯想到,整個以色列民族都好像這妾侍一樣,沒有掙扎、默默無聲地被人宰割,以色列國四分五裂,不能修補,結果導致更大的內鬨。
4. 解決異化的危機之道
其實我們今天面對著很多信仰異化的危機,本世紀重要的福音派神學家Carl Henry,在他的“Gods of this Age or God of the Ages”書中指出,二十世紀的西方社會己經脫離正統秩序,是因其離開永世的神(God of the ages), 而靠近今世的假神(gods of this age), 因而產生道德中空,吸引了自然主義(naturalism)、相對主義(relativism)、主觀主義(subjectivism)、異端邪說來毀害本已脆弱的社會根基。
教會領袖是影響著信徒的屬靈方向的,中國人有云:「上樑不正下樑歪。」,若果身為領袖不以自己的屬靈生命去影響別人,就非常危險,假若屬靈生命出現了極大問題,以敬虔的外表來粉飾,神的家就受到極大的虧損。海波斯(Bill Hybels )曾說:「改變領袖改變教會、改變教會改變社區、改變社區改變世界」。進一步而言,防止異化,不單是教會領袖的責任,其實每一個信徒都當保守自己。
主耶穌曾指出這又邪惡又淫亂的世代,因為世界的價值觀都是偏離聖經,人類自從始祖犯罪後,凡事都以己為中心,像昔日以色列人在士師時代「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王」的意思就是以神權的政治,以神的心意來生活,但可惜的是他們偏離了永生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