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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04

主題:我們的「歷史」根源(20):聖經促成弟兄會興旺

作者: 吳主光


  自從一六一年,聖經公會將英國欽訂版聖經大量印刷,並發行到各地之後,聖經仿如「約櫃單人匹馬,進入非利士人之地,大勝而回」一樣,使神的眾教會大大復興起來。說來奇怪,各宗派教會,凡是高舉聖經為最高權威、事事以聖經為準的,都不約而同地漸漸改革,趨向「弟兄會」的模式。他們紛紛脫離國教、取消宗派觀念、每主日擘餅、以弟兄相稱、只按聖經講道、不參與政治、不捲入政權之爭、甘心受苦、追求屬靈屬天的報答、彼此以靈裡相交、愛心相通為原則。弟兄會與弟兄會之間,固然是這樣;凡愛慕實行聖經真理的其他宗派教會,也是這樣。這些教會中間,有一直保持名義上屬於原有宗派教會的,但更多例子,是他們漸漸趨向弟兄會,最後更離開自己的原屬宗派教會。自立成為不介意任何名稱,但實質上以弟兄會背境來建立的獨立教會。就如我們平安福音堂,原屬於浸信會,卻全面改革,以弟兄會模式為自己教會模式一樣。

  例如在天主教裡頭,就有西班牙的修士模利未諾斯(Miguel de Molinos)在1670年建立的「寂靜派」,和一六四八至一七一七年著名的蓋恩夫人(Madame Guyon),他們都因熱愛聖經真理,最後被天主教判監處死的。在抗羅宗的圈子內,有一七一四年的路得會的阿爾諾得(Gottfried Arnold),他離開路德會,按聖經指示的使徒方式生活和事奉。人們受到蓋恩夫人和阿爾諾得的著作影響,組成許多獨立教會,史稱他們為「非拉鐵非教會」(「弟兄相愛」之意)。一七一二至四二年間,他們大量印發聖經,帶出劃時代的美好見證。其中以卡爾博士(Dr. Carl)於一七三零年發出的「非拉鐵非教會呼籲」,勸勉眾教會解除宗派之爭,回到聖經的中心,在聖靈及真理中敬拜神見著。他們雖然自稱為天主教徒、或路德派、或改革宗,卻不同意所屬教會,而強調聖經為最高權威。這樣的運動,以衛斯理約翰為表表者。

  衛斯理約翰本是英國聖公會一名牧師,被差往美洲喬治亞省去向紅印第安人傳道達七年之久。於一七三八年返回倫敦述職途中,巧遇莫拉維亞弟兄會一名弟兄,談論間才知道自己尚未得救。後來讀到馬丁路得所著羅馬書注釋的序言,才明白因信稱義的道理。之後,他又與一群小信徒每週查考聖經,彼此認罪;又有機會與弟兄會的傳道人「親岑多夫」會面,大大得著激勵。以後得與神僕喬治懷特菲(George Whitefield)同工,組成佈道隊,騎著馬匹,到處街頭佈道,和向各地的礦工佈道,領無數人歸主,成立上千教會,也為眾教會帶來大復興。衛斯理約翰本是聖公會的忠心分子,他請聖公會派人前來接管他所成立的教會,聖公會卻反對他以聖經為本的思想,不接納他。不得已之下,他才自立為「循道會」。「循道會」在最早期,曾一度於一七零二年與莫拉維亞弟兄會聯合,後來因為衛斯理約翰不肯放棄主教制度和宗派觀念而分裂了。衛斯理約翰奔走歐洲和美洲之間,帶來極大的復興。但衛斯理約翰那不太平衡的神學思想卻叫循道會部份教會漸漸離開聖經,為追求情緒化感受,而變質成為「靈恩運動」。不過也有一些循道會根據聖經真理,繼續反對主教制度,而脫離循道會,自立為「聯邦循道會」(Republican Methodist)。而且不久之後,更廢了這個名稱,只按聖經自稱為「基督徒」,不設任何教規,只以聖經為根據。

  但聖經本身卻在眾教會中,繼續發揮它的功能。其中以美國「坎伯爾多馬」(Thomas Campbell)的例子為最著。坎伯爾多馬原是北愛爾蘭長老會的牧師,他到了北美洲大事宣講「唯獨聖經」真理,認為各教會的「宗派主義」是實行聖經真理的最大阻力。他按聖經指出,教會要合一,就得先回到聖經的原則上去。一八零九年,他在華盛頓一次會議中指出:「聖經有明言的,我們就照樣說;聖經沒有明言的,我們就不說甚麼。」因此,他引導長老會放棄嬰兒洗禮,和許多聖經以外的思想和做法,為長老會成立「華盛頓基督徒聯會」(Christian Association of Washington)。宣言聲明:任何人都不該因弟兄的緣故「被論斷」,也不該因弟兄的緣故「論斷人」;各人要承擔自己的問題,自己向神交賬;各人必須被「神的話語」所維繫,而不是被「人的解釋」所捆綁和限制。

  坎伯爾多馬這樣的宣言,是厭倦了宗派之間的分爭,盼望在彼此尊重的狀態下,可以和平合一。可是,後來他發現,沒有人真正尊重這樣的宣言,他就只得離開長老會,於一八一一年另立教會,稱為「新約教會」,一心以「回到基督和初期教會的模式」,和以「神的話語」為原則,每週擘餅一次、設立長老和執事管理教會、認為牧師跟普通信徒沒有分別、取消嬰兒洗禮,他自己和全家立即實行重新受浸。此舉引起眾教會更多敵視,只有浸信會甚表支持。浸信會遂與之聯合.只是當地的「浸聯會」認為,坎伯爾多馬的唯獨聖經主張,反對任何人為的組織制度和教條,會影響他們的「聯會體制」。所以到了一八一六年的「浸聯會大會」,浸信會就與坎伯爾多馬的「新約教會」分裂了。

  但浸信會內部,仍然不斷有人起來按聖經改革,其中有一位醫生名叫「鍾斯」(Abner Jones)和一位牧師名叫「以利亞史密夫」(Elias Smith),於一八零零年在東部建立了好幾處教會,他們不再稱為浸信會,只自稱為「基督徒」而已。

  一八零一年,在肯塔基州的蓋恩列治(Cane Ridge)有一位長老會牧師,名叫「史頓」(Barten Warren Stone),因著研究聖經,從長老會創始人加爾文的「極端預定論」中擺脫出來,認為人人都有足夠的自由意志,為自己揀選悔改信主的得救機會,並不如加爾文所說,神定規一個人滅亡,那人就是想要悔改也不能。再者,他又因為看見長老會內部四分五裂,就招聚這些分裂出來的會眾,成立一間他認為百分百按初期使徒教訓,稱為「基督徒」的獨立教會。

  像這樣按聖經和初期教會模式,脫離宗派觀念而成立的獨立教會,一時間竟成了「運動」,而且在美國東部和南部的運動匯合起來,成立了一個組織,稱為「基督徒聯絡中心」(Christian connection),同心合意摒除一切人為的教規,只以聖經為依歸,效法初期教會的單純。

  以上的見證告訴我們一個事實,「弟兄會」從來沒有強調稱不稱為「弟兄會」。所強調的,就只有「聖經最高權威」,凡事只按聖經而行,摒除一切出於天主教、或任何宗派人為的教規和組織,返回初期教會的純真,讓聖靈主導教會、讓聖經真理主導各人的良心,這就是「弟兄會」最主要的核心思想和精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