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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06
主題:中國人口普查與家庭結構的探索 -- 專欄: 專題探討
作者: 李盛林 -- (牧職神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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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至今已有過五次的全國人口普查。立國以後第一次的人口普查是在1953年4月3日,那時全國動員了250萬人參與調查,索取人口的數據。1954年11月1日國家統計局發表《關於全國人口調查登記結果的公報》,全國在1953年6月30日24時總人口為601,938,035人。 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隨著1964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于進行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於年底正式進行。但在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未期因著國家的種種運動而停頓下來。 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預備工夫在1979年11月開始,並於1982年7月1 日正式進行,是次普查的項目比前兩次更為仔細和詳盡。同年10月,國家統計局發佈了全國人口為1,031,882,511。國家統計局就著前面人口普查的方向,有這樣的指引和認定:『國務院原則同意今后每10年進行一次全國人口普查(即在年號末位逢零年份進行普查),兩次普查中間進行一次1%的人口抽樣調查。1990年進行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1987年進行1%人口抽樣調查….今后人口的普查、抽樣工作,由各級統計部門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五年後,即1987年1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中對普查有這樣的一個規定:『國家一般每10年進行一次重大國情國力(人口、工業、農業、建築業、服務行業等)普查。在兩次普查中間進行一次人口狀況的簡易普查』。 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在1990年7月1日進行,是次普查全國總人口數字是1,160,017,381。隨著上一次人口普查後,國家實施對外開放政策,沿岸城市正式開放,在這些城市的經濟活動漸漸活躍起來。在第四次的全國人口普查之中反映出其間一些國家發展的問題。[一] 因經濟效益,流動人口大量增加,人戶分離狀況日趨嚴重,這對傳統的家庭結構和意念產生了前所未有的沖擊和變化﹔[二] 因著國家定規的人口生育政策,農村出生不報戶口現象嚴重,以致對整個普查的準確性產生很大的影響﹔[三] 因著國家對土葬的禁止,在禁止土葬的地區存在死亡人口漏登問題。(查瑞傳、曾毅、郭志剛主編,《中國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 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是在2000年11月1 日開始,結果於翌年5月15日在《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第一號)》發表了全國人口總數為1,295,330,000。是次普查除了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當時服役的軍人之外,連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省、和福建省的金門馬祖等島嶼也計算在內。根據王躍生(《當代中國家庭結構變動分析》中國社會科學2006年第1 期)、1982年全國人口普查資料滙總數據(中國統計出版社,1985年,第476-477頁)及曾毅、梁志武(《中國80年代以來各類核心家庭戶的變動趨勢》,《中國人口科學》1993年第3期。)的整理,有關最近三次全國人口普查中不同類型家庭的構成分析如下:
要了解整體國家及社會的現實狀況,必須從一個有計劃並嚴謹的態度來預備一個這麼大型的普查。而家庭是國家社會一個最基本的單元,她的成員、彼此的關係與及不同的結構和功能,都是直接影響著國家和社會的發展。正如歷史上以色列人在神的應許下,由摩西帶領離開埃及,到迦南地立國,在過程之中曾兩次數點人數〈聖經:民數記第一及廿六章〉,按著他們基本的結構,以支派、宗族、冢庭,及至個人都一一清楚記錄下來,為要使他們在迦南地立國有一個全面對整體民族的了解,從而作領袖的可以知道怎樣帶領和制訂適切的政策。因此,以上五次全國普查的資料將會成為我們前面探討祖國家庭的基礎。 未來的兩年,中國大陸也會進行新一個階段的普查,相信在過去的十年所產的變化,比前20年還要大。盼望中國在家庭結構上的變化,整體能醒覺到我們現在的處境,以致在國家的發展和人民的道德水平上更能提高,從家庭之中尋回親情和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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